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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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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0: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不履行职责的情况[7] 股东会审议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事项[3] 授权事项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失效[3]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1]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的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7][8] 投票与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会议相关 - 公司应在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会议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召开股东会[1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2] 董事选举 - 除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25] - 公司选举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8]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3] - 本规则由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权属于股东会[34]
新里程(002219)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修订和制定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0 10:46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57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并修订和制定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一系列公司制 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1、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公司拟对现有《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
新里程(00221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10 10:45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56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1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 ...
新里程(002219)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0 10:45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55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送达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海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监事3名,实际表 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 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同意公司对现有《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如下变更: 1、 ...
新里程(00221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0 10:45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54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 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同意公司对现有《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如下变更: 1、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公司 7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 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书面、电 ...
新里程(0022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0 10:3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规范公司 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本制度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交所相关业务规 ...
新里程(0022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0:3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
新里程(00221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0:3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强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 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是指公司通过现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等方式进行投入以取得一定收益和利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 于:固定资产投资、投资设立新公司、出资于其他公司、收购其他公司及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等。 第三条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以下 统称为"子公司")的投资活动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五条 短期 ...
新里程(0022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0:3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新里程健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和/或信用为其他单位 和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担保、银行或非金融机构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 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
新里程(00221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0:3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