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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11:0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号金茂礼都南 楼 18 28 | | --- | --- | | (特殊普通合伙) | 电话:(028)85560449 传真:(028)85560449 | | | 邮编: 610041 | |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川华信专(2024)第 0454 号 目录: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川华信专(2024)第 0454 ...
飞马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草案)
2024-04-26 11:09
飞马国际内控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 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 ...
飞马国际(00221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1: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2210,于2008年上市[8] - 公司注册地址2008年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2601室,2018年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A栋601,2022年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8] - 2016年公司确立“供应链管理 + 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10] - 2021年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月该公司更名为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 - 公司董事会秘书姓名为赵力宾(代行),联系电话为0755 - 33356391,电子信箱为libin.zhao@fmscm.com[9]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姓名为刘智洋,联系电话为0755 - 33356808,电子信箱为zhiyang.liu@fmscm.com[9]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9]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9]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2] 公司分红计划 - 公司计划2023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 公司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营业收入355,634,457.65元,较2022年调整后增长0.47%[13]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85,799.27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81.45%[13]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646,677.85元,较2022年调整后增长153.96%[13]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996,711.88元,较2022年调整后增长172.78%[13] - 2023年末总资产1,370,783,594.28元,较2022年末调整后增长10.24%[13]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2,842,981.45元,较2022年末调整后增长6.17%[13]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739,121.42元,2022年为109,935,739.19元,2021年为7,234,159.02元[17]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63.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47%[52] - 2023年主营业务成本28,073.8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85%[52] - 2023年综合毛利率为21.06%,较去年同期增加7.13%[52] - 2023年管理费用为3,294.5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82%[52] - 2023年财务费用为2,677.1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87%[52] - 2023年信用减值损失为403.9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3.54%[52] - 2023年所得税费用为502.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9.39%[52] -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8.58万元[52] -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999.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2.78%[52] - 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额为 - 2,369.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4.13%[53] - 2023年营业收入合计355,634,457.65元,同比增长0.47%[54] - 2023年物流供应链服务营业成本18,161,165.49元,占比6.47%,同比下降34.50%[56] - 2023年垃圾发电营业成本154,252,512.68元,占比54.95%,同比增长0.19%[56] - 2023年管理费用32,945,599.24元,较2022年的35,739,851.66元减少7.82%,主要因人工费、办公费用减少[65] - 2023年财务费用26,771,692.23元,较2022年的24,590,968.00元增加8.87%,因利息收入减少,利息及手续费支出增加[66] - 2023年研发投入2,050,058.10元,较2022年的2,017,362.52元增加1.62%,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从0.57%升至0.58%[67][69]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9,996,711.88元,较2022年的 - 41,216,814.20元增加172.78%,因销售回款等增加及支付减少[69]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55,983,423.77元,较2022年的 - 74,868,864.02元增加25.22%,因子公司BOT项目建设支付现金减少[69][70]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3,694,484.17元,较2022年的31,963,822.56元减少174.13%,因子公司支付清偿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69][71] - 2023年末货币资金76,873,522.68元,占总资产5.61%,较年初的126,502,576.66元(占比10.17%)减少4.56%,因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增加[75] - 2023年末应收账款265,986,108.32元,占总资产19.40%,较年初的200,006,416.86元(占比16.09%)增加3.31%,因环保新能源业务应收款增加[76] - 2023年末存货22,572,510.12元,占总资产1.65%,较年初的27,909,006.86元(占比2.24%)减少0.59%,因库存原材料减少[77] - 2023年末长期借款120,831,536.01元,占总资产8.81%,较年初的241,663,072.03元(占比19.44%)减少10.63%,因部分本金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79][80] 公司业务线相关信息 - 公司重点发展环保新能源业务,所处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所处行业为商务服务业[19] - 根据2024年4月发布结果,公司被划分所属行业为“L72商务服务业”[20] -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大同富乔整体处理垃圾的设计产能由1,000吨/日增至1,700吨/日,年处理生活垃圾量可达65万吨以上[34] - 公司发电量本报告期为2.860716亿千瓦时,上年同期为2.41432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或售电量本报告期为2.382824亿千瓦时,上年同期为2.005542亿千瓦时[38] - 公司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本报告期为58,752,216.19元/亿千瓦时(含税),上年同期为58,188,744.92元/亿千瓦时[38] - 公司发电厂平均用电率本报告期为16.71%,上年同期为16.93%;发电厂利用小时数本报告期为6,357.15小时,上年同期为5,365.17小时[38] - 公司总装机容量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均为4.5万千瓦,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均为0万千瓦,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均为4.5万千瓦,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均为0万千瓦[38] - 公司主要经营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2023年度各项经营业务保持稳健、有序发展[31][32] -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大同富乔,以BOT模式处置生活垃圾等并发电获取收入[33] - 公司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业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上海合冠,服务于IT电子、快消等行业[37] - 公司以大同富乔为主体推进项目市场开发,争取富乔三期等项目落地,加快相关项目建设进程[35] - 环保新能源行业2023年营收327,890,413.35元,占比92.20%,同比增长4.54%[54] - 垃圾发电产品2023年营收215,805,407.52元,占比60.68%,同比增长15.68%[54] - 华北地区2023年营收330,047,836.15元,占比92.81%,同比增长4.69%[54] - 骏马环保总资产13.1094113913亿元,净资产3.0107787817亿元,营业收入3.3004783615亿元,营业利润3483.351754万元,净利润3328.555307万元[86] - 上海合冠总资产1.4262346472亿元,净资产1.1442251285亿元,营业收入2558.662150万元,营业利润373.766005万元,净利润260.803618万元[86] - 大同富乔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近50万吨,年发电量约2.86亿度[88] 行业发展趋势 - 2025年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将明显提升,2035年基本实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22] - 2023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52.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社会物流总费用18.2万亿元,同比增长2.3%,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4%[30] - 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92] - 到2025年,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35年,基本实现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93] - 到2025年,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94] - 截至2022年末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90%,比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10.94万吨/日,同比增长4.95%,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为72.53%[95] - 到2025年,基本建成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较2020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96] - 到2025年,完成12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100个左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96] 公司战略规划 - 公司将原双主业战略升级为“双环战略”,以绿色生态环和数智产业环为核心[101] - 2024年公司聚焦环保新能源和供应链管理行业,通过拓展产业链等举措保障发展[104] - 拓展产业链以垃圾发电等项目带动固废处理,打造绿色生态环[105] - 创新业务模式围绕四大数字化平台打造数智产业环和赋能生态圈闭环链路[106] - 公司将优化融资结构,拓展渠道并适时实施再融资[107] - 公司推进精细化管理,融入精益管理提升运营效率[108] 公司面临风险及应对措施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风险,需关注形势调整策略[109] - 公司面临政策变动风险,需关注政策动态保障决策[111]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将提升服务能力增强竞争力[112] - 公司面临管理风险,将推进管理现代化建设降低风险[114] - 公司每年按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加大对大同富乔支持和管理力度以降低商誉减值风险[115] 公司投资者交流与调研 - 2023年5月11日通过线上方式接待不特定投资者,就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进行交流[116] - 2023年8月30日中信证券等机构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交流市场价值、拟注入资产等内容[117] 公司治理相关 - 公司未披露“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118][119] - 公司治理实际状况与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严格按法规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120][121][122] -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方面与控股股东等独立,有自主经营能力[123]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13日召开,投资者参与比例30.13%[129]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5月25日召开,投资者参与比例29.93%[129]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9日召开,投资者参与比例33.18%[129] - 赵力宾担任董事长、总经理,任期从2021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1日[129]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131]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137] -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分别为总经理赵力宾,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汪翔,副总经理李敏,副总经理吕群峰[142] - 董事会秘书喻言于2024年2月25日因个人原因离任,暂由董事长赵力宾代行职责[130][142] - 赵力宾2021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2月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132][143] - 汪翔2021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44] - 李红顺2021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134] - 彭
飞马国际: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修订草案)
2024-04-26 11:0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修订草案)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地保障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践行回馈社会、回报投资者的股权文化, 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 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2024-2026)》(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制定本规划应以不影响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前提,充分听取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诉求、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 原则,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优先采 ...
飞马国际: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1:0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的重 大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检查,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主 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织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股东代表监事,1 名职工代表 监事。公司监事会在监事会主席的召集和主持下开展各项工作。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 ...
飞马国际: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修订草案)
2024-04-26 11:09
飞马国际内控制度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 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 为任何其他单位(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 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 ...
飞马国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1:0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3年,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本年 度,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 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 ...
飞马国际: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1:0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川华信专(2024)第 0453 号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 号金茂礼都南 楼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28 | | --- | --- | | | 电话:(028)85560449 | | (特殊普通合伙) | 传真:(028)85560449 | | | 邮编: 610041 | |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川华信专(2024)第 0453 号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国际")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
飞马国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2024-04-26 11:09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钦文)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彭钦文,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营业部副总经理、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南京丰盛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中发电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新财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智微智能(001339.SZ)独立董事。 2019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3 年度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 过 3 家。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 1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 ...
飞马国际: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1:09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宏观经济环 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4) 第 0034 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385,7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