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0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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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30 08:59
资金总体情况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37,337,793.14元[4] - 2024年1 - 6月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8,118,000.00元[4] - 2024年1 - 6月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20,000,000.00元[4] - 2024年6月30日往来资金余额总计25,455,793.14元[4] 各公司资金情况 - 上海量具刃具厂2024年期初与6月30日余额均为9,844,214.47元[3] - 未来城建设管理(南通)2024年期初与6月30日余额均为2,178,753.67元[3] - 名客(山东)智能制造2024年1 - 6月往来700万,偿还2000万,6月30日余额660万[3] - 未来城兴华科技发展(上海)2024年1 - 6月往来110万,6月30日余额220万[3] - 未来城物业管理(上海)2024年1 - 6月往来1.8万,6月30日余额4,632,825元[3]
东方智造: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30 08:5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参会[2] 审议事项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3]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 政策法规 -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4] 信息披露 - 《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3][4]
东方智造(002175)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1:07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2] 业绩指标情况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550万元至800万元,比上年同期4308.11万元下降81.43%至87.2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350万元至500万元,比上年同期527.67万元下降5.24%至33.67%[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43元/股至0.0063元/股,上年同期为0.0337元/股[6]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024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约为0.018亿元,2023年半年度约为0.38亿元[2][7] 业务发展情况 - 2024年上半年精密数显量具业务正常运营,是主要利润来源[3] - 2024年上半年产业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业务稳步推进,对报告期利润有一定贡献[3] - 2024年上半年智能物流分拣设备业务取得较快发展,全资子公司名客智造中标多个中国邮政集团各地区分拣设备采购项目,预计对未来业绩有贡献[3]
东方智造: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7-03 09:19
控股股东股份情况 - 科翔高新本次质押350万股,占所持股份1.43%,占总股本0.27%[2] - 截至披露日,科翔高新持股245,210,042股,比例19.21%[4] - 本次质押后,科翔高新质押股份占所持79.93%,占总股本15.35%[4] 未来到期情况 - 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400万股,对应融资余额300万元[5] - 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1100万股,对应融资余额1800万元[5] 其他情况 - 本次质押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5] - 控股股东无侵害公司利益情形[5] - 质押对公司无实质性影响,无平仓等风险[5][6]
东方智造: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5-17 12:0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 - 公司3名监事实际参会3名[2] - 会议以3票同意通过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议案[3] 人事安排 - 监事会推选洪志国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3]
东方智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5-17 12:02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22人,代表股份290,489,111股,占总股份22.7517%[3] - 中小股东出席21人,代表股份45,279,069股,占总股份3.5463%[4] 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1.00总表决同意290,423,1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99.9773%[6] - 议案5.00总表决同意290,390,7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99.9661%[15] - 议案6.00总表决同意290,394,6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99.9675%[18] - 议案8.00总表决同意290,394,51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99.9674%[22] - 议案10.00总表决同意290,423,111股,占比99.9773%,弃权66,000股,占比0.0227%[27] - 议案12.00总表决同意290,394,611股,占比99.9675%,反对28,500股,占比0.0098%,弃权66,000股,占比0.0227%[31] - 议案14.00总表决同意290,394,611股,占比99.9675%,反对94,500股,占比0.0325%[35] 董事选举情况 - 选举王宋琪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5,347,119股(总表决)、40,137,077股(中小股东表决)[40] - 选举陈守忠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5,347,113股(总表决)、40,137,071股(中小股东表决)[47]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宋琪、陈斌等6人成功当选[41]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守忠、贾闻轩、季千雅成功当选[44]
东方智造: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5-17 12:02
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会[2] - 推选王宋琪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3] - 通过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3] 人员聘任 - 聘请陈斌为总经理、彭敏为副总经理、陈伟为财务总监、姜苏莉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4] 人员信息 - 陈斌、彭敏、陈伟、姜苏莉出生年份及任职经历[6][7] 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姜苏莉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4] 备查文件 - 包括第八届董事会等会议决议[5]
东方智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2:0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3]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表3名,代表股份285,302,611股,占总股份22.3455%[4] - 网络投票股东19人,代表股份5,186,500股,占总股份0.4062%[4] 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1.00总表决同意290,423,111股,占比99.9773%[6] - 议案5.00总表决同意290,390,711股,占比99.9661%[15] - 议案6.00总表决同意290,394,611股,占比99.9675%[17] 董事选举情况 - 王宋琪、陈斌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7][38] - 陈守忠、贾闻轩、季千雅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1]
东方智造: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1:51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25007 号 | . | | | --- | --- | | A | | | . | œ 1 | | œ S . | œ |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表附注 9-79 1-2 3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7 Zhongxingcai Gua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 Avenue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25007 号 广 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智造或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东方智造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 ...
东方智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属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11:47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属制度部分条款议案[1] - 董事会修订后新增提名董事候选人职权[1][2] - 公司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附属制度[1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须审议披露[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一定比例(未明确),须审议披露[3]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关注[4]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关注[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关注[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审议公告[4]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8] -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9][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9][1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9][10]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与股东沟通交流并听取意见[12]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12]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 其他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管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情况需关注[4] -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 - 以上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公司章程修订为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