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00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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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公告
2023-11-06 09:0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 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74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决议取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5万吨/年磷 酸铁项目,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40,000.00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100,000.00 万元(含本数)。公司按照上述决议及监管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 请文件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 书(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在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 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
芭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06 09:0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 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调整后的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推动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
芭田股份:上市保荐书
2023-11-06 09:01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 业务规则和行业执业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3-1 | 声 明 | 1 | | --- | --- | | 目 录 |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1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
芭田股份: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11-06 09:01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002170 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5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人""申请人"或"芭田股份")会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或"中天国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盈 科律师")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论证分析和补充披露。 公司现就问询函中所列问题答复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 词的释义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相同,所用字体对应内容如下: | 内容 | 字体 | | --- | ...
芭田股份:芭田股份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
2023-10-31 10:0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价格下滑的概率不大,基本上是平稳慢慢往上走这样的趋势。 3、未来我们国家现在会对磷矿石的开采这块有所限制吗? 比方说进行总量的控制,或者说其他方面的一些限制,安全 环保之类的。 答:总量控制不是完全来控制开采磷矿的开采量,控的是磷 酸一铵。处理量方面贵州管得最严,其次是湖北,如贵州很 明确是必须消化了多少,再继续生产多少,通过这个角度来 进行控制。 4、磷矿已经转固定资产? 答:目前还没有,矿山验收完成之后才能进行转固定资产。 5、氮肥的价格坚挺,目前处于淡季,影响因素有哪些? 答:主要是磷矿石价格支撑。 6、利润修复节奏如何? 答:量上还勉强,但是从利润角度来讲就比较一般。 7、公司定增进度如何? 答:因为需要不停地补资料,会一直推进,但比预期要慢一 些。 8、常规肥料的盈利情况如何? 答:公司新型复合肥范围仍然比较宽,比例大概是在 60%或 者 60%以上,常规肥料比较少,盈利应该会多一点,但是在 最近就不太体现得出来。 9、明年会是复合肥盈利上行、毛利润比较好的年份吗? 答:从历史上的经验上来看,我们复合肥利润比较好的时候 都是在单价上行的区间,以经销 ...
芭田股份(00217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25.15亿元,同比增长19.57%[5] - 公司202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亿元,同比增长130.09%[5] - 公司2023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4亿元,同比增长1273.17%[17]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1.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12%[8] - 公司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31%[8] - 公司2023年1-9月税金及附加为5,248.81万元,同比增长394.96%[11] - 公司2023年1-9月管理费用为10,728.72万元,同比增长30.79%[11] - 公司2023年1-9月财务费用为3,049.46万元,同比增长97.95%[11] - 公司2023年1-9月营业外收入为3,608.49万元,同比增长2377.66%[15] - 公司2023年1-9月所得税费用为4,779.61万元,同比增长317.96%[16]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5.63亿元[21]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7.58亿元[21]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存货为53.68亿元[21]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短期借款为142.35亿元[22]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应付账款为27.31亿元[22]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合同负债为18.29亿元[22] 股东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培钊,持股比例为26.74%[20] - 公司第二大股东为项延灶,持股比例为5.11%[20] - 公司第三大股东为叶锡如,持股比例为3.78%[20] - 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20] 财务指标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5.15亿元,同比增长19.5%[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9.20亿元,同比增长130.8%[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4亿元,同比增加[26]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6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05%[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资产总额为51.05亿元,较年初增加8.1%[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3.70亿元,较年初增加8.3%[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149元,同比增长129.3%[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毛利率为20.8%,同比提升2.9个百分点[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8.6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42%[2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为10.7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26%[23]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1-9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6.70亿元[27] - 公司2023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8亿元[27] - 公司2023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2亿元[27] - 公司2023年1-9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0.93亿元[2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2023年1月1日执行新会计准则后,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49,366.6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47,285.05元,盈余公积增加208.16元,未分配利润增加1,873.44元[27] 其他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8]
芭田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08:5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65 三、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在公司本部 V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通讯方式结合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 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 ...
芭田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08:5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3-6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一)在公司本部会议室 V1 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监事 会共有 3 名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 ...
芭田股份:证券发行保荐书
2023-10-24 08:58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 则》(以下简称"《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 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保荐代表人黄倩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黄倩,中天国富证券董事、硕士研究 生、保荐代表人。7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主持或参与唐人神、国瓷材料、美丽生 态等非公开发行项目,唐人神、昌红科技等可转债项目,嘉麟杰、贤丰控股、莎 普爱思等资产重组项目,耒阳国资企业债项目等。 保荐代表 ...
芭田股份:上市保荐书
2023-10-24 08:58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 业务规则和行业执业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3-1 | 明 声 | 1 | | --- | --- | | 目 录 |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1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