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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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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8 08:0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实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固定或浮 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的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管理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产安全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投资理财,有利于加强资金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 ...
利欧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呈斌)
2024-04-28 08:04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在2023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呈斌,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台州学院商学院 教授、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台州学院商学院教授。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
利欧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彭涛)
2024-04-28 08:0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3次[6]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彭涛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5次,实际参加5次,出席股东大会0次[5] - 2023年独立董事未行使4项特别职权[8] - 2024年4月26日彭涛进行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18] 公司决策事项 - 2023年4月28日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多项议案[13][14] - 2023年7月27日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议案[15] - 2023年12月13日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相关议案[16] 人事变动 - 2023年通过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议案[16] 公司发展建议 - 公司应完善内控体系及制度建设,提高防风险能力[18]
利欧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8 07:58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的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
利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07:58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1] 业务收入 - 2023年度天健所业务总收入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1] 客户服务 - 2023年度天健所为67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2] 审计续聘 - 2023年4月相关会议拟续聘天健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5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5] 审计评价 - 天健所认为公司财报编制合规,保持有效内控,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完成审计工作较好[4][7]
利欧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8 07:58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周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
利欧股份:公司章程
2024-04-28 07:58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1 -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 2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 3 -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利欧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07:58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1]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11] 监事任期与补偿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8] - 恶意收购被解除职务,公司按上一年度工资总额5倍支付补偿金[8] 会议召开与通知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全体监事[15] 出席与撤换 - 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监事连续二次不亲自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应被撤换[15] 决议规则 - 监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9]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的人,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5年不能担任监事[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及附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5年[20] 决议报送与公告 - 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2] - 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等相关信息[22]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规则由监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5] - 法规或章程修改抵触或监事会决定时,应修改规则[25] 规则解释与未尽事宜 - 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25]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执行[25]
利欧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07:58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 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履行有关职责。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 ...
利欧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07:58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颜世富先生和黄溶冰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第 1 页 共 1 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利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颜世富 先生、黄溶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