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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利欧股份利欧股份(SZ:002131)2024-04-28 07:58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1]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11] 监事任期与补偿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8] - 恶意收购被解除职务,公司按上一年度工资总额5倍支付补偿金[8] 会议召开与通知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全体监事[15] 出席与撤换 - 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监事连续二次不亲自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应被撤换[15] 决议规则 - 监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9]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的人,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5年不能担任监事[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及附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5年[20] 决议报送与公告 - 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2] - 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等相关信息[22]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规则由监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5] - 法规或章程修改抵触或监事会决定时,应修改规则[25] 规则解释与未尽事宜 - 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25]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