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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0020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5 09:1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 规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行为,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 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或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 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
东华软件(00206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1-25 09:1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及本办法的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 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
东华软件(002065) -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2025-11-25 09:16
1、购买原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和动力; 2、接受或提供劳务; 3、购买日常办公用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4、销售公司自行研发或者经销的产品、商品及提供与此相关的服务; 5、其他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交易事项。 第三条 公司原材料或备品备件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燃料、动力、日常办公所需 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根据金额大小或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书面合同,能够签 订书面合同的,应签订书面合同。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 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使公司生产经营环节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八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制度规定,在日常生产经 营事项中进行越权审批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 关责任人应赔偿公司损失。 第九条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关于关联 ...
东华软件(0020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5 09:16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报告[8] 诉讼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需报告[11] 重大风险事项 - 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4] 股份相关报告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7]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需报告[21] 其他重大事项 - 监管关注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监管函等函件及政府处罚通知[20] - 重大事项含变更募资项目、业绩预告修正等[21]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变更需及时报告进展[21] 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子公司在特定时点报告重大事项[23] - 重大事项进展需按规定报告[23] - 报告重大信息先面谈或电话后书面提交[24] - 董秘收到信息后向董事长汇报[24] - 董秘分析判断后提请董事会披露信息[25] 未履行义务后果 - 未履行报告义务将受处分并担责[29]
东华软件(002065) -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2025-11-25 09:1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八)赠与或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债务重组; (十)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一)购买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 耗品); (二)出售资产(出售公司研发或经销的产品或商品等日常经营经常性发 生的交易行为);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十一)签订许可协议; (十二)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十三)其他除日常经营交易以外的交易行为。 1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租出资产; 第三条 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 ...
东华软件(00206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25 09:1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 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 ...
东华软件(0020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5 09:1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上市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法 人或组织提供担保的,应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和在其董事会或股 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 ...
东华软件(0020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5 09:16
2025 年 11 月 | |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
东华软件(00206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5 09:1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由董事会任命。 2025 年 11 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 ...
东华软件(00206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5 09:16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的转让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东华软件软件股份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