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0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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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4 11:13
业绩与财务 -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模及业绩稳步增长[4] - 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真实准确,能反映财务与经营成果[4] 监事会工作 - 2024年监事会召开9次会议[3] - 监事会查看会计报表,审查资金往来及使用[4] 未来展望 - 2025年监事会加强合规、投资、关联交易监督[7] 公司治理 - 公司内控和风控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5] - 董事及高管履职尽责,无违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5] 关联交易 - 部分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允原则[6] - 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6]
宏润建设(002062) -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04-24 11:13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宏润建设)于2006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主要业务包括轨道交通、地下管廊、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 项目投资建设,新能源产业及房地产开发。 2024 年,公司努力发挥优势,加强市场拓展,积极开发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基 础设施和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坚持稳中求进,降低客观不利条件影响,建筑业新承接 工程 41.78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59.23 亿元。截至 2024 年底,累计完成盾构掘进 320 公里。 公司新中标广东珠江桥年产10万吨调味品新建项目、宣城市200MW/400MWh储 能电站及相关配套生产项目、浙江金七门核电站进厂道路工程第1标段(施工)项目、上 海市轨道交通15号线南延伸工程土建2标项目、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3#、4#码 头项目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项目。 公司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各类奖项喜获丰收,2024年荣获"市政工程最高质 量水平奖"1项、浙江省市政工程质量水平评价工程4项,各类省级优质工程、优质结 构8项;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学习交 ...
宏润建设(002062) -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2025-04-24 11:13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15:00 - 17:00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1]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相关平台参与[1] - 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 问题征集 - 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相关问题[2] - 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8日16:00前访问指定网址或扫码进入专题页面[2]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宏润建设(002062)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5-04-24 11:1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34,770,889股,发行价3.71元/股,募资总额499,999,998.19元,净额490,967,064.52元[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资33,279.54万元,账户余额15,818.56万元[3] - 公司用募资置换自筹资金20,703.57万元[8] 资金管理情况 - 2024年12月23日同意用不超2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闲置募资现金管理余额0万元[10] - 2024年度未用闲置募资补流,无变更募资投向等情况[9][10][11] 项目投资情况 - 建设施工及设备升级项目专户余额5,484.60万元,承诺投资17,680.21万元,投资进度68.49%[6][1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余额8,733.60万元,承诺投资17,319.79万元,投资进度47.17%[7][16]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专户余额1,600.36万元,承诺投资15,000.00万元,投资进度86.67%[7][16]
宏润建设斥资3亿元回购股份并签署6.53亿元光伏项目合同,加速“建筑+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转型升级
全景网· 2025-04-09 06:18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资金总额介于1.5亿元至3亿元之间,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在必要时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出售 [1] - 若36个月内未使用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1] - 回购提议展现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股东长期利益的高度重视 [1] 公司核心业务与资质 - 公司是国内首家涉足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盾构施工的民营企业,在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和隧道等领域拥有丰富核心技术经验 [1] - 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资质,以及市政和建筑行业双甲级设计资质 [1] - 公司持有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是华东地区新基建领域的重要力量 [1] 双轮驱动发展战略 - 公司实施"建筑+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利用建筑施工优势扩展光伏电站EPC及运营经验,强化综合能源服务板块 [2] - 公司与战略合作方联手构建风电、光伏及储能等产业链一体化,优化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 [2] 新能源项目进展 - 子公司安徽特筑和安徽恒强与宣城和润签订170MW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总装机容量170MW(交流侧),直流侧212.5MWp [2] - 项目配备储能系统47.5MW/95MWh,新建220kV升压站,签约合同价为6.53亿元,工期预计365天 [2] - 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控股65%,宏润(宣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5%,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 战略转型与市场影响 - 合作标志公司在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务取得重要进展,巩固市场地位,促进战略转型 [3] -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和参与大型光伏项目深化"建筑+新能源"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 - 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拓展有望成为行业重要参与者,引领行业发展新趋势 [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08 23:09
公司股份回购提议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宏舫于2025年4月8日提议公司回购部分股份 [1] - 提议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 回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3] - 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 - 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至3亿元 [3]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 回购股份用途及期限 -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出售 [2] - 若36个月内未用于上述用途 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 [2] - 回购期限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4] 提议人相关情况 - 郑宏舫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5] - 郑宏舫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6] - 郑宏舫承诺将积极推动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并投赞成票 [7] 公司后续安排 -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研究制定回购方案并履行审议程序 [8] -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宏润建设(002062) -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08 11:49
股份回购 - 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部分股份的函[1] - 回购A股,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未使用则注销[2] - 回购资金1.5亿 - 3亿,来源为自有或自筹[2][3] 相关情况 - 董事长提议前六个月无买卖股份情况[4] - 董事长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5] 后续安排 - 董事会将研究制定回购方案并履行义务[7]
宏润建设(002062) -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4-08 10:32
会议情况 -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月1日发通知,4月6日现场召开[1] - 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1] 议案表决 - 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合同关联交易议案3票同意通过[2] - 修订《宏润建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议案3票同意通过[3] -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议案3票同意通过[5] 员工持股计划 -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4月18日[5]
宏润建设(002062) - 宏润建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04-08 10:32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股票来源为受让控股股东55,187,637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5.01%[7]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5,000万元,份额总数上限为25,000万份[7] - 转让价格为4.53元/股,转让总金额为249,999,995.61元[7] 时间安排 - 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9] - 存续期为36个月,存续期满前2个月可申请展期[10] 变更与终止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终止情形包括存续期届满未展期、锁定期满资产为货币性资产等[13] 融资与资产 - 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制定参与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14] - 资产包括公司股票权益、现金存款及应计利息等,独立于公司固有财产[15] 权益规定 - 存续期内,持有人权益不得退出、担保、偿债或擅自转让[16] - 锁定期内不得分配权益,期满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方式[16] - 锁定期内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新股份一并锁定[16] - 存续期内公司派息,现金股利不分配[16] - 不再具备参与资格,公司有权取消资格并强制转让权益[16] - 持有人职务变更等情况,权益不作变更[17] 清算与保障 - 期满或提前终止,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资产[17] - 控股股东宏润控股为员工提供本金兜底和年化10%(单利)收益保障[18] 会议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28] - 召开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9][30] - 持有人会议表决,普通议案需出席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通过,存续期限延长及变更需2/3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通过[31][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32] - 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1/2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32] 管理委员会 - 持有人会议选出3名持有人组成管理委员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计划份额占总份额10%及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33] - 持有人每1元计划份额对单个委员候选人有1票表决权[34] - 设主任1人,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为存续期[36] - 会议由主任召集,提前3日书面通知,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6] - 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37] 其他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启动、实施、终止等[38] - 拟参与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等,相关人员放弃提案权和表决权[39]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4月6日生效,至终止并清算完毕之日失效[41] - 实施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41] -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41] - 办法中的“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41]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和持有人会议另行协商解决[41] - 管理委员会会议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该次会议投票权[38]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人员、议程等内容[38] - 相关审议事项时,参与的董事、监事需回避表决[39]
宏润建设(00206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国良)
2025-04-08 10:31
独立董事提名 - 周国良被提名为宏润建设第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周国良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5]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在宏润建设连续任职未超六年[6] - 具备相关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4] 资格审查 - 已通过宏润建设第10届董事会相关资格审查[2] 合规情况 - 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符合相关任职条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