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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0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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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0: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8] 独立董事履职与免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8] - 免职致不达标,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1] - 行使特别职权需1/2以上同意[1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7] 独立董事其他规定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 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
泰慕士: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2 10:44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 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 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蔡美芳女士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1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4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 ...
泰慕士: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2 10:4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外币收付情 况,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资产,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以及其他外汇利率衍生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 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 第四条 公司 ...
泰慕士: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2-22 10:44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14,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4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单元:元 | 序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 | 调整后募集资金 | | --- | --- | --- | --- | --- | | 号 | | | 额 | 投资金额 ...
泰慕士: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2024-01-22 10: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三、培训成果 2023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 泰慕士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泰慕士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 年 1 月 11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泰慕士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 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 ...
泰慕士: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22 10: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对 泰慕士 2023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 被保荐公司简称: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有限公司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宗贵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超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孟超、李彦强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2024 年 1 月 12 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1、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2、查阅公司章程 ...
泰慕士: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1-03 11:11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3 月 14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总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 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主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pm ...
泰慕士: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核查意见
2024-01-02 11:4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泰慕士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 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6.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4,080.0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不含税)5 ...
泰慕士: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3-12-29 15:32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3-055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 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发表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 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6.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0,800,551.00元,扣 ...
泰慕士: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5:32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 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2 点 30 分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陆彪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董事陆彪先生,杨敏女士、田凤洪先 生现场参会,董事蔡卫华先生、傅羽韬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