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0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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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3-18 12:31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001234.SZ 证券简称:泰慕士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四年三月 0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 益返还公司。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为 8.94 元/股,在本激 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泰慕士: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8 12:31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 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 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蔡美芳女士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
泰慕士: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3-18 12:31
激励计划人员 - 激励计划考核范围含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管及核心人员[4]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 - 2026年分年度考核公司业绩作为解除限售条件之一[7] - 2024 - 2026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净利润较2023年分别增不低于10%、20%、30%[8] 2023年业绩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初步测算为6397.24万元[8] 个人考核规则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解除限售比例100%[11] 考核流程 - 2024 - 2026年公司和个人层面每年考核一次[13] - 人力资源部5个工作日通知考核结果,申诉后委员会10个工作日复核[18] 实施条件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22]
泰慕士: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8 12:31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田凤洪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 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下午 3 点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陆彪先生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董事陆彪先生,杨敏女士、田凤洪先生现 场参会,董事蔡卫华先生、傅羽韬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 ...
泰慕士: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03-18 12:31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傅羽韬符合《证券法》第九十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 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傅羽韬先生未持有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一、征集人声明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傅羽韬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本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人承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
泰慕士: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3-18 12:31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泰慕士: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3-18 12:3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公司简称:泰慕士 股票代码:001234 独立财务顾问:无 | | | | --- | --- | --- | --- | | 序 | | 是否存在 该事项(是 | | | 号 | 事项 | | 备注 | | | | /否/不适 | | | | | 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 | 是 | | | |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 | 是 | | | |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 是 | | | |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是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务资助 | 是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未 ...
泰慕士:江苏泰慕士针纺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11 10:47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4年 3月11日下午15:00在江苏省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666号江苏泰慕士针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 ...
泰慕士: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11 10:47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15:00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泰慕士针 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泰慕士: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2024-02-23 07:54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 3 月 14 日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总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 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