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001229)
搜索文档
魅视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0 10:52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7名,持股71,792,855股,占比71.7929%[5] - 中小投资者2名,持股1,198,764股,占比1.1988%[5]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4名,持股60,837,273股,占比60.8373%[6] - 网络投票股东3名,持股10,955,582股,占比10.9556%[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1,792,855股,占比100%[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2]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71,792,855股,占比100%[2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71,792,855股,占比100%[30][33] 议案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式等变更的议案》[30]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2] 其他情况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35] - 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38]
魅视科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0 10:52
会议时间 - 2024年4月26日决定召开股东大会[7] - 2024年4月29日披露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7] - 2024年5月18日披露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7] - 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4人,代表60,837,273股,占比60.8373%[9] - 网络投票3人,代表10,955,582股,占比10.9556%[9] - 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1,198,764股,占比1.1988%[9] - 共7人出席,代表71,792,855股,占比71.7929%[9]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71,792,855股,占比100%[14][15][16][17][18][19][21][22] 会议结论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合法有效[27]
魅视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2024-05-17 07:54
会议时间 - 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024年5月20日14:0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5日[2] 投票信息 - 议案6.00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6] - 网络投票代码361229,简称为魅视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多个时段[14] 登记与委托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特定时段[8] - 授权委托书2024年5月17日18:00前送达[19] 议案相关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含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8] - 议案表决用“√”,每项选一项,多选或不选弃权[19]
魅视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24-05-17 07:54
公告信息 - 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发现部分信息有误[1] - 原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 - 15:00,更正后为5月20日9:15 - 15:00[1][3] -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加强核查提高披露质量[3] - 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18日[4]
魅视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08: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751351.10元[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3531506.89元[13] 利润分配 - 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现金股利6元,共60000000元[13]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6][8][10][15][19][34][35][37]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38] 备查文件 - 多份报告及核查意见为备查文件[39][40]
魅视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8 08:18
业绩总结 - 北京魅视科技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7.01万元,累计发生96.12万元,期末余额303.13万元[2] - 山东魅视信息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6.91万元,累计发生6.91万元[2] - 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总计余额207.01万元,累计发生103.03万元,期末余额310.04万元[2]
魅视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08:1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85751351.1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575135.11元[1] - 2023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63531506.89元[1]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现金股利6元,共分配60000000元[3] - 2024年多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4][5] - 方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6] 其他 - 上市后三年内优先现金分红,年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10%[2]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数100000000股[3]
魅视科技: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魅视显控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2024-04-28 08:18
项目投资 - 拟在广州白云区建产业智能制造基地,投资不超3亿[3] -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拟用募资12887.47万元[3] 项目进展 - 2024年4月19日签地块成交确认书[3] - 4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4][5] 地块信息 - 宗地面积15088平方米,可建设用地13333平方米,2413万元购置[7] - 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7] 项目情况 - 实施主体为广州魅视智造科技有限公司[7] - 建设期24个月,未完成投资备案,需行政审批[9][10] 项目影响 - 投产后有助于优化流程、提高产能、提升盈利水平[12]
魅视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
2024-04-28 08:1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4次,委托出席1次[5] - 2023年召开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3次,请假1次[5]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授权代行1次表决权[7] - 2023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9] 公司运营合规 - 2023年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14] - 2023年按时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5] - 2022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18] 审计相关 - 独立董事参与2022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沟通良好[10] - 2023年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广东司农[16] 分红情况 - 上市后三年优先现金分红,年分配不低于可分利润10%[19] - 2022年每股派现4元(含税),共分配4000万[19]
魅视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8 08:18
担保决策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表决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4]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达到“重大”标准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达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6][7]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7]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12]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形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12]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形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3][1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3][1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3][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15] - 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15][16]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5][16] 其他事项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6] -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6] - 公告包含《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等备查文件[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