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丽臣实业(001218)
icon
搜索文档
丽臣实业: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17 10:05
股份回购提议 - 公司董事长刘茂林于2024年7月17日提议回购公司股份[1] 触发条件 - 2024年6月20日至7月17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净资产触发稳价措施[1] 回购详情 - 回购A股,用途为稳股价,回购后注销减资[2] - 价格不超15.60元/股,数量1316667 - 2632692股[2] - 资金总额2054 - 4107万元,期限3个月,来源自有资金[3] 不确定性 - 回购需审批,存在不确定性[8]
丽臣实业: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7-08 08:47
融资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2250万股,每股45.51元,募资102397.50万元,净额93669.99万元[1] 上市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13166.00万元,2021年10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7] 资金调整 - 2021年12月13日,调整21000.00万元募资用于新项目[12] - 2022年9月15日,变更17372.08万元募资用途[12] 项目进度 - 2023年10月26日,募投项目一期预计使用日期调至2024年3月[15] - 截至报告出具日,募投项目一期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16] 督导情况 - 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督导期届满但募资未用完,保荐机构继续督导[21]
丽臣实业: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7-03 08:58
资金管理 - 公司可使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1] - 公司近日用4500万元闲置资金买长沙银行结构性存款[3][4] 投资情况 - 兴业银行多笔大额存单未赎回,部分已获1000万收益[10] - 长沙银行多笔结构性存款已赎回并获收益[10][11] 资金余额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及赎回余额17500万元[12]
丽臣实业(001218) - 丽臣实业2024年6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6-28 07:28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立足精细化工领域,主营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长沙、上海、东莞三大生产基地 [1] - 表面活性剂年产能21.50万吨,洗涤用品年产能48.50万吨,2023年行业排名位列全国前二,表面活性剂业务是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 [1] 一季度业绩情况 - 一季度产销保持增长,但受市场竞争加剧及股权激励分摊费用增加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8.96% [1] 订单情况 - 公司近期整体订单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2] 原材料价格预判 - 公司产品多为天然油脂基表面活性剂,原料脂肪醇的原材料是棕榈仁油或椰子油,2024年脂肪醇价格将在一定区间内震荡 [2] 扩产项目进度 - 在建绿色表面活性剂产能为25万吨,上海奥威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12万吨)已于5月初进入试生产阶段 [2] - 上海奥威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13万吨)正在进行土建施工及部分项目的设备安装工作,预计今年下半年部分产品生产线陆续进入试生产阶段 [2] 产能利用率情况 - 公司2023年产能利用率为92.16%,上海奥威一期项目从试生产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还需一定时间 [2] 扩产后市场消化及成长空间 - 上海奥威项目投产后将提高长三角地区和西南、河北及海外市场的供应力度 [2] - 公司将通过加大优质客户供应、拓展客户数量、开拓国际市场、渗透下游应用领域市场等方式,将上海基地建设成科创型示范基地及智能制造名片,成为表面活性剂国际桥头堡 [2]
丽臣实业(001218) - 丽臣实业2024年6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6-17 09:17
公司主营业务概述 - 公司立足于精细化工领域,主营业务为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1] - 公司拥有长沙、上海、东莞三大生产基地,表面活性剂年产能48.50万吨,洗涤用品年产能21.50万吨[1] - 表面活性剂业务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表面活性剂主导产品2023年行业排名位列全国前二[1] 产销规模 - 2023年公司生产表面活性剂44.70万吨,产能利用率为92.16%[2] - 全年实现表面活性剂产品营业收入2,996,743,255.50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42%[2] - 实现产品销售毛利率11.89%,较上年同期上升0.41个百分点[2] 新建产能 - 公司在建绿色表面活性剂产能为25万吨,其中上海奥威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12万吨)已于5月初进入试生产阶段[3] - 上海奥威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13万吨)正在进行土建施工及部分项目的设备安装工作[3] 市场开拓 - 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努力提升产能利用率,新增的表面活性剂将提高长三角地区和西南、河北及海外市场的供应力度[3] - 公司通过加大对优质客户的供应力度、拓展客户数量、提升市场份额、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渗透其他下游应用领域市场等方式拓展销售空间[3] 核心竞争力 - 公司在表面活性剂领域深耕数十年,积累了深厚的技术经验,产品优质的性能及中高端的定位为市场所认可[3] - 公司具备技术与产品质量优势、区位优势及客户资源优势、规模效应与成本优势、品牌优势及行业地位优势、产业链优势[3] - 公司二噁烷控制技术、色泽控制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能够满足各类客户的高品质要求[3] - 公司依托强大的技术优势,研发出工业清洗领域产品,并持续推进表面活性剂产品的绿色化、功能化发展[3] 原材料价格波动应对 - 公司加强与主要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采取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材料采购价格联动的定价策略[4][5] - 根据市场变化合理调整原料库存,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较好地传导到产品售价中[4][5]
丽臣实业:关于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4-05-29 08:32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131,6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6.50元,共派85,579,000元[1] - 扣税后深股通等每10股派5.85元[3] - 个人股息红利税按持股时间差别化征收[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4] -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5] 分红对象与派发 - 分红派息对象为6月6日收市后在册全体股东[6] - A股股东红利6月7日划入账户,首发前限售股公司自派[7][8] 后续调整 - 利润分配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不低于30.61元[10] - 权益分派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履行审批披露义务[10]
丽臣实业:关于完成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5-27 09:0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4月15日公司同意向上海奥威和广东丽臣奥威各增8000万元注册资本[1] - 公司完成对上海奥威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亿元[1] 其他信息 - 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16日《证券时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1] - 公告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5]
丽臣实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07 10:21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共97人,代表股份80,966,910股,占比61.4970%[10] - 现场出席股东代表股份63,901,680股,占比48.5354%[10] - 网络投票出席股东代表股份17,065,230股,占比12.9616%[10] - 中小股东代表股份26,890,310股,占比20.4241%[11]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80,964,910股,占比99.9975%[14] -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80,524,410股,占比99.4535%[19]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小股东同意26,888,310股,占比99.9926%[23]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26,888,310股,占比99.9926%[24] - 公司及子公司授信担保议案同意80,964,910股,占比99.9975%[25] 其他信息 - 公司在任董事9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12] - 现场会议5月7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5] - 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28] - 见证律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29] - 公告发布于2024年5月7日[32]
丽臣实业:关于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一期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的公告
2024-05-07 10:21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一期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1] 市场扩张 - 项目一期产能12万吨,引进国际一流装置扩大绿色表面活性剂AES等产品产能[2] - 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在长三角、西南、河北及海外市场供应力度[2] 未来展望 - 项目将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对未来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2] 风险提示 - 项目试生产存在生产装置、产量不稳定等风险,面临市场需求、价格波动风险[2] - 生产装置稳定性待观察,部分设备及工艺参数需优化调整[2] - 项目从试生产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需一定时间[2]
丽臣实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07 10:2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4月15日董事会通过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并于4月16日公告[5]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审议十项议案[6]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10] 股东投票情况 - 现场59名股东代表62名股东,代表股份63,901,680股,占48.5354%[7] - 网络投票38名股东,代表股份17,065,230股,占12.9616%[9] - 中小投资者85名,代表股份26,890,310股,占20.4241%[9] 议案表决结果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中小股东同意率99.9926%[13][14][15] - 议案10中小股东同意26,888,310股,占比99.9926%[15]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 - 15:00[11]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 - 15:00[11] 会议合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16] - 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16] - 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结果合法有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