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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0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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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7 09:0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2月11日董事会通过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 - 2024年12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两项议案[4] 股东参与情况 - 现场51名代表54名股东,股份62,109,670股,占比47.7112%[6] - 网络投票125名股东,股份14,951,060股,占比11.4851%[6] - 中小投资者164名,股份22,984,130股,占比17.6559%[7] 议案表决结果 - 《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议案》,中小股东同意占比99.4862%[11] - 《募投项目结项等议案》,中小股东同意占比99.3935%[11]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为2024年12月27日9:15 - 15:00[9]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为2024年12月27日9:15 - 15:00[9] 会议合法性 - 股东大会召集人是董事会,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8][13]
丽臣实业: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12-12 08:36
公司决策 - 2024年7月2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8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1] 股份变动 - 2024年11月22日完成回购股份注销事宜[2] - 注销后总股本由131,660,000股变更为130,178,260股[2] 工商变更 - 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换发《营业执照》[2] -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壹亿叁仟零壹拾柒万捌仟贰佰陆拾元整[3]
丽臣实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
2024-12-12 08:36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0 | | | | 第一章 总则 1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股份 2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股东 7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董事会 234 | | 第一节 董事 234 | | 第二节 董事会 27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4 | | 第七章 监事会 356 | | 第一节 监事 356 | | 第二节 监事会 367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8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88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1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2 | |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422 | | 第一节 通知 ...
丽臣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1 08:3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7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1][2][3]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12月20日,登记时间为12月23日[3][7] - 网络投票代码361218,投票简称丽臣投票[14] 提案内容 - 提案包括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5][17] - 提案涉及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补充流动资金[5][17]
丽臣实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2-11 08:3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丽 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丽臣实业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0.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为 102,397.50 万元,扣除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8,7 ...
丽臣实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
2024-12-11 08:32
未来展望 - 公司拟在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已出具可行性报告且风险可控[1] 新策略 - 公司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1] - 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3] 决策进展 - 独立董事同意两项议案并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6]
丽臣实业: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2-11 08:28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6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首发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上述募投项目等合计节余募集资金 14,715.39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 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
丽臣实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1 08:28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8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董事袁志武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茂林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1 人),董事会秘书、 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 ...
丽臣实业:关于2025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12-11 08:28
交易情况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总额不超10000万元,占净资产4.67%[2] - 额度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业务期限一般不超一年[5][7] 审批进度 - 2024年12月11日会议通过议案,待临时股东大会审议[9] 风险与管理 - 交易业务存在多种风险,已制定管理制度[11][14] 各方意见 - 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开展业务[18][19]
丽臣实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1 08:28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中心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彪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