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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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第三版)》
2025-08-22 10:05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 买资产的,按照本制度第六章执行。 — 1 —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 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做到资金使 用规范、公开和透明。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第三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非经公司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四版)》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公司内部监 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董事会日常监督工作,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未经董事会授权,委员会不得以董事会名义做出任 何决议。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 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第三版)》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办法 第三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 二十四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 动的管理。 — 1 —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08-22 10:05
董事会授权类型 - 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基本授权规范常规业务,特别授权针对特定业务[5] 授权原则与要求 - 遵循依法合规等原则,授权事项达披露标准应及时披露[3][4] 决策与监督机制 - 董事会制订方案建清单,重大高风险投资集体决策[6] - 强化授权监督,根据行权动态管理,决策差时调整或收回授权[12] 报告与责任 - 授权对象每季度报告行权情况,违规承担责任[15][21] 负面清单 - 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授权事项负面清单分别含25、26项内容[21][22][24][25]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1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 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 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 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 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适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四版)》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与科学发展水平,提升公司环境 (Environment)、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以 下简称 ESG)管理水平,增进公司的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ESG)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 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目标和重 大投资决策、ESG 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未经董事授权, 委员会不得以董事会名义做出任何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 占多数且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根据需要,董事会可以 对委员会组成进行调整。 第四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四版)》
2025-08-22 10:05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 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第三版)》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版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批准进行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强公司的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切 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 增强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 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 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 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能源集团长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 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 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 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 — 1 ...
长源电力(000966) -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版)》
2025-08-22 10: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三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 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 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四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 1 —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 (四)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临时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