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0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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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10:56
担保与关联交易 - 拟为3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50000万元[3] - 原预计2024年与精纺科技关联交易总额34300万元[4] - 2024年与精纺科技关联交易实际发生23158.20万元[4] - 拟追加关联交易预计4500万元,总额达38800万元[5] 监事会会议 - 2024年8月14日召开监事会会议,3人全出席[1] - 审议多项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2][3][4][5]
新乡化纤: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8-15 10:56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大会召集与通知 - 相关方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 特定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与投票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4] - 特定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10%,需优先股股东分类表决[15] - 特定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21] - 公司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1]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 公司多方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7] - 股东大会召开,全体董事等应出席,高管应列席[16]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其他人员主持[17] - 发行优先股审议时应逐项表决[1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决议[25] - 规则术语含义及解释负责方明确[29] - 规则于2024年8月发布[29]
新乡化纤:关于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8-15 10:56
担保信息 - 公司拟为3家子公司提供不超5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待股东大会审议[3] - 新疆天鹭新增担保4亿元,菌草新材新增8000万元,兴鹭水务新增2000万元[4] - 全部担保提供后,对外担保总余额93300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7.13%,无逾期担保[12] 子公司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疆天鹭总资产89573.5万元,营收5972.1万元,净利润109.64万元[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兴鹭水务总资产19869.37万元,营收1688.87万元,净利润257.19万元[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菌草新材总资产23741.92万元,营收0.21万元,净利润 - 223.76万元[7] 各方观点 - 董事会认为担保有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风险可控,符合股东利益[10] - 保荐机构认为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无异议[11]
新乡化纤: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8-15 10:5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5]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有相关工作经验、掌握多方面知识等,4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7] 下设部门及人员 -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配专职助理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事务[9]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9]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审计委至少1名独董是会计专业人士[10]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负责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等[11] - 战略委负责研究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等[10] - 提名委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管标准等[10] - 薪酬与考核委负责制定薪酬计划、考评董事和高管等[1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四次会,定期会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提前五日通知[14][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监事会提议时,应开临时会[1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2]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署同意[23]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2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暂缓表决[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则办理,相关人员披露前保密[28]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后续会议通报[28]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以《公司章程》为准[30]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和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0]
新乡化纤: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 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下 午 15: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 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 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新乡化纤(000949)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15 10:5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7.95亿元,上年同期34.06亿元,同比增长11.43%[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1.51亿元,上年同期为1140.52万元,同比增长1228.2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1.52亿元,上年同期为 - 261.60万元,同比增长5899.32%[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 - 7850.49万元,上年同期为1.73亿元,同比下降145.49%[11] -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0.1036元/股,上年同期为0.0080元/股,同比增长1195.00%[11] - 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0.1036元/股,上年同期为0.0080元/股,同比增长1195.00%[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为2.67%,上年同期为0.21%,同比增加2.46%[11]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30.79亿元,上年度末为119.93亿元,同比增长9.05%[11]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4.53亿元,上年度末为54.47亿元,同比增长18.47%[11]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43%[20] -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8倍[20] - 营业收入为37.95亿元,同比增长11.43%[25] - 营业成本为33.35亿元,同比增长6.10%[25] - 研发投入为1.41亿元,同比增长41.53%[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7850.49万元,同比下降145.49%[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1亿元,同比增长194.23%,因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8.55亿元[26] - 报告期投资额为390,182,407.75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为505,441,040.28元,变动幅度为-22.80%[33]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总收入37.95亿元,2023年同期为34.06亿元[103]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总成本36.08亿元,2023年同期为33.85亿元[103]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利润1.82亿元,2023年同期为443.75万元[103]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利润总额1.79亿元,2023年同期为469.50万元[103]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1.51亿元,2023年同期为1140.52万元[104] - 2024年上半年母公司营业收入37.36亿元,2023年同期为33.97亿元[106] - 2024年上半年母公司营业利润2.01亿元,2023年同期为106.30万元[106] - 2024年上半年母公司利润总额1.99亿元,2023年同期为134.51万元[106] - 2024年上半年母公司净利润1.71亿元,2023年同期为1023.98万元[106] - 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0.1036元,2023年同期为0.0080元[104]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87亿元,2023年同期为25.26亿元;现金流出小计26.65亿元,2023年同期为23.53亿元;现金流量净额为-7850.49万元,2023年同期为1.73亿元[108]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5亿元,2023年同期为1.42亿元;现金流出小计3.88亿元,2023年同期为4.42亿元;现金流量净额为-2.83亿元,2023年同期为-3.00亿元[110]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2亿元,2023年同期为14.24亿元;现金流出小计9.61亿元,2023年同期为10.94亿元;现金流量净额为9.71亿元,2023年同期为3.30亿元[110]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094.50万元,2023年同期为-98.59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21亿元,2023年同期为2.02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31亿元,2023年同期为13.75亿元[110]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5亿元,2023年同期为25.05亿元;现金流出小计25.85亿元,2023年同期为24.04亿元;现金流量净额为-8016.75万元,2023年同期为1.01亿元[111]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74.38万元,2023年同期为1.02亿元;现金流出小计2.38亿元,2023年同期为3.24亿元;现金流量净额为-1.53亿元,2023年同期为-2.22亿元[112]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88亿元,2023年同期为12.63亿元;现金流出小计9.26亿元,2023年同期为10.11亿元;现金流量净额为7.62亿元,2023年同期为2.52亿元[112]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094.50万元,2023年同期为-98.18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39亿元,2023年同期为1.30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64亿元,2023年同期为12.71亿元[112]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期末股本为14.67亿元,资本公积为24.86亿元,盈余公积为3.79亿元,未分配利润为12.6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4.47亿元[113]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4.74亿元,2023年同期为23.82亿元;收到的税费返还为7054.91万元,2023年同期为1.15亿元[108] - 2024年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中,综合收益总额为150594510.16元,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914526342.44元[114] -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金额为233602144元,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相关涉及金额92483元[114] - 2024年期末余额中股本为1700329922元,资本公积为3106942672.52元,盈余公积为379524120.32元,未分配利润为1417398277.3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512207901.23元[115] - 2023年半年度末余额中股本为1466727778元,资本公积为2485925990.58元,盈余公积为379524120.32元,未分配利润为1308062271.0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510238187.83元[116] - 2024年本期增减变动中库存股增加20997579.10元,未分配利润增加11405183.7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9592395.37元[117] - 综合收益总额使所有者权益增加11405183.73元,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使所有者权益减少20997579.10元[117] - 2024年期末余额中股本为1466727778元,资本公积为2485925990.58元,库存股为150999551.25元,未分配利润为1319467454.8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500645792.46元[118] - 2024年上半年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5.82亿元,期末为55.72亿元,减少1075.78万元[122][123] - 2024年上半年股本期初为14.67亿元,期末为14.67亿元,无增减变动[122][123] - 2024年上半年资本公积期初为24.85亿元,期末为24.85亿元,无增减变动[122][123] - 2024年上半年库存股期初为1.30亿元,期末为1.51亿元,增加2099.76万元[122][123] - 2024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期初为13.81亿元,期末为13.91亿元,增加1023.98万元[122][123] - 2024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975,822,558.17元,期初余额为1,297,666,068.15元[96] - 2024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0,022,194.44元,期初余额为50,026,753.81元[96] - 2024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464,394,844.33元,期初余额为1,276,000,158.77元[96] - 2024年6月30日,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1,416,533,362.36元,期初余额为1,171,157,515.61元[96] - 2024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5,083,659,898.13元,期初余额为4,000,807,888.47元[96] - 2024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7,070,283,867.46元,期初余额为6,039,526,876.50元[97] - 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7,995,300,734.84元,期初余额为7,992,433,495.38元[97] - 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3,078,960,632.97元,期初余额为11,993,241,383.85元[9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负债合计65.67亿元,较期初65.46亿元增长0.32%[9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65.12亿元,较期初54.47亿元增长19.55%[9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资产总计125.78亿元,较期初118.09亿元增长6.51%[10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流动资产合计47.66亿元,较期初38.31亿元增长24.41%[10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非流动资产合计78.12亿元,较期初79.78亿元下降2.08%[10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流动负债合计37.52亿元,较期初38.21亿元下降1.81%[9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非流动负债合计28.15亿元,较期初27.25亿元增长3.31%[9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股本为17.00亿元,较期初14.67亿元增长15.85%[9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为14.17亿元,较期初12.66亿元增长12.00%[9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为14.69亿元,较期初12.73亿元增长15.47%[10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975,822,558.17元,期初余额1,297,666,068.15元[1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20,022,194.44元,期初余额50,026,753.81元[191]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526,492,972.17元,期初账面余额1,328,427,176.43元[191][192] - 1年以内(含1年)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488,718,328.48元,期初账面余额1,299,373,166.48元[191] - 1至2年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8,359,247.35元,期初账面余额11,982,014.12元[191] - 2至3年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3,920,166.74元,期初账面余额2,489,214.50元[191]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氨纶纤维营业收入为21.43亿元,同比增长1.72%;生物质纤维素长丝营业收入为14.71亿元,同比增长26.80%[27] - 国内销售营业收入为28.95亿元,同比增长8.72%;国外销售营业收入为9.00亿元,同比增长21.15%[27] - 2023年国内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能约为23万吨/年,全球氨纶产能约为163万吨,国内氨纶产能为124万吨[16][17] -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剩余部分生产线建成投产,新疆天鹭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项目于报告期内投产[20] - 生物质纤维素长丝产品毛利率提升9.01个百分点,毛利润达到3.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4亿元[20] - 氨纶纤维
新乡化纤: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8-15 10: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监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检查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本公司全体监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监督检查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监 事 第三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公司应 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 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4-08-15 10: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稿)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委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于 1999 年 10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乡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5 10:56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9月3日14:00召开[1] - 网络投票9月3日9:15 - 15:00进行[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7日[1] 会议议案 - 审议总议案及7项非累积投票提案[3]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00 - 15:00[5] - 登记地点在新乡化纤证券部[5]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0949”,简称为“新纤投票”[10]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15 10:5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233,602,144股A股,发行价3.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68,999,975.68元,净额853,670,742.33元[1] - 募集资金总额为86,900.0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2,304.80[9] 项目资金使用 -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募集25,000.00万元,已使用25,000.00万元[3] - 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募集40,367.07万元,已使用40,367.07万元[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20,000.00万元,已使用6,937.73万元,期末余额13,066.91万元[3] 项目投入进度 -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承诺投资25,000.00,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为100.00%[9] - 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承诺投资40,367.07,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为100.00%[9]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20,000.00,本年度投入6,937.7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进度为34.69%[9] 资金相关时间节点 - 截至2024年5月20日,先期投入资金136,578.68万元[5][9] - 2024年6月4日置换先期投入资金61,367.07万元[5][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3,090.43万元[6][9] 项目投产情况 - 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工程于2024年4月30日全部建成投产[9] - 年产一万吨生物质纤维素纤维项目于2024年3月31日建成投产[9] 资金管理 - 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专用账户[2]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4]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转让与处置情况[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