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5]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有相关工作经验、掌握多方面知识等,4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7] 下设部门及人员 -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配专职助理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事务[9]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9]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审计委至少1名独董是会计专业人士[10]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负责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等[11] - 战略委负责研究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等[10] - 提名委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管标准等[10] - 薪酬与考核委负责制定薪酬计划、考评董事和高管等[1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四次会,定期会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提前五日通知[14][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监事会提议时,应开临时会[1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2]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署同意[23]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2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暂缓表决[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6]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则办理,相关人员披露前保密[28]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后续会议通报[28]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以《公司章程》为准[30]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和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0]
新乡化纤: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