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00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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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000890)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2 09:05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 业绩预计数据 - 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亿元 - 8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盈利1143.68万元下降1149.24% - 799.50%[3] - 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2亿元 - 8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2.738亿元减亏56.17% - 70.78%[3] - 预计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286元/股 - 0.191元/股,上年同期盈利0.03元/股[3] 业绩数据说明 -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与会计师预沟通暂无重大分歧,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4] - 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结果,具体以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7]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主因是上年同期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未完成业绩对赌,业绩承诺方补偿2.774627亿元,本报告期无业绩对赌[6]
法尔胜: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12-17 09:06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度,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控股股东法尔 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昇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达成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3,085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会全体11名董事中,董事陈 明军先生、黄芳女士、黄彦郡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一致同意 上述关联交易。 2、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上控股股东法尔胜 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 | 关 ...
法尔胜: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7 09:06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其中: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3 日 9:15~ 15:00 ...
法尔胜: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09:06
会议安排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发出,12月17日召开[2] -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 议案表决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5] -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3][6] - 《舆情管理制度》表决11票同意[8]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11票同意[10]
法尔胜: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17 09:0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经 2024 年 12 月 17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当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 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 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
法尔胜: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12-17 09:06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意见如下: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并 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朱正洪、 曹政宜、李峰、翁晓卫亲自出席了会议。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朱正洪先生为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在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提交时已就议案有关内容与 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
法尔胜: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24-12-06 08:51
诉讼判决 - 被告张衍海需赔偿公司本金1.5亿元及利息2700万元[3] - 张衍海按不同年利率支付1.5亿元基数违约金[3] - 张衍海负担案件受理费926800元、公告费200元[3] 诉讼影响 -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4] - 本次一审未生效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5]
法尔胜(00089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5 08:41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74,494,186.7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56%;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269,332,839.6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63%[2] - 营业总收入从3.4812072556亿元降至2.6933283968亿元,降幅约22.63%[14] 净利润变化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181,408.1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0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41,353,864.4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03%[2] - 净利润从亏损3190.966743万元扩大至亏损5501.739282万元,亏损幅度扩大约72.42%[1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亏损2259.391863万元扩大至亏损4135.386441万元,亏损幅度扩大约83.03%[1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561,074.8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1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7,561,074.80元,上期为20,859,325.66元[17] 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194,798,704.85元,比上年度末减少2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7,355,200.68元,比上年度末增加153.85%[2]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70,971,411.36元,期初余额75,426,567.09元[12]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17,886,959.68元,期初余额267,299,265.70元[12] - 2024年9月30日存货期末余额125,056,275.90元,期初余额109,604,769.53元[12]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545,240,573.35元,期初余额854,349,444.61元[12] - 2024年9月30日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16,240,106.31元,期初余额249,429,249.86元[12]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期末余额1,194,798,704.85元,期初余额1,545,068,555.38元[12] 部分资产项目变化 - 交易性金融资产年初余额277,462,685.89元,本期减少100.00%,因到期收回所致[5]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5,540,620.67元,年初余额18,034,305.31元,增加41.62%,因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5] -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41,692,919.02元,年初余额24,465,849.84元,增加70.41%,因预收货款增加所致[5] 销售费用变化 - 销售费用本期金额1,588,827.50元,上年同期金额3,391,754.74元,减少53.16%,因环保业务分部职工薪酬和招标服务费减少所致[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30,665,919.17元,上年同期为76,276,384.77元,增加202.41%,因收到业绩补偿款增加所致[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232,647,669.17元,上期为81,739,933.76元[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981,750.00元,上期为5,463,548.99元[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30,665,919.17元,上期为76,276,384.77元[17]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251,988,739.97元,上年同期为 -127,947,465.23元,减少96.95%,因偿还债务支付现金净流量增加所致[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817,067,132.72元,上期为1,574,913,995.16元[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069,055,872.69元,上期为1,702,861,460.39元[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251,988,739.97元,上期为 - 127,947,465.23元[1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6,989名[7] - 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6.82%,持股数量112,502,486股,其中质押84,500,000股,冻结613,030股[7] - 江阴耀博泰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3.57%,持股数量56,946,224股[7] 关联方借款豁免 - 2024年9月关联方江苏法尔胜泓昇重工有限公司豁免公司借款8,823.68万元[10] 负债变化 - 流动负债合计从13.3043990707亿元降至9.5869083104亿元,降幅约27.93%[13] - 非流动负债合计从7155.704345万元降至5981.689471万元,降幅约16.41%[13] - 负债合计从14.0199695052亿元降至10.1850772575亿元,降幅约27.35%[13] 营业成本与利润变化 - 营业总成本从4.0528838407亿元降至3.2238715812亿元,降幅约20.45%[14] - 营业利润从亏损5202.643017万元扩大至亏损5452.759878万元,亏损幅度扩大约4.81%[14] - 利润总额从亏损5192.109611万元扩大至亏损5501.744478万元,亏损幅度扩大约5.96%[14] 基本每股收益变化 - 基本每股收益从 -0.05元降至 -0.10元,降幅100%[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化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6,238,254.00元,上期为 - 30,811,754.80元[18]
法尔胜: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7 08:56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发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 - 现场会议2024年9月27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4][5] 股东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43人,代表股份172,164,271股,占比41.0400%[6] - 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2,697,332股,占比0.6430%[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债务豁免事项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9,001,583股,占比98.8934%[7] -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2,037,130股,占比75.5239%[7]
法尔胜: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27 08:55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下统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律师出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现 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职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14:00 在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6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时间、地点与贵公司公告内容一致,由董事长 陈明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在 2024 年 9 月 27 日进行,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在 2024 年 9 月 27 日 9: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