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14:00在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同时进行网络投票[1][2]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2025年8月13日9:15-9:25及9:30-11:30和13:00-15:00进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在9:15-15:00任意时间进行[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7日 会议审议事项已提前公告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1][2]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5人 代表股份112,521,715股 占总股本比例26.8226%[3]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88人 代表股份58,792,424股 占总股本比例14.0147%[3] - 合计出席股东193人 代表股份171,314,139股 占总股本比例40.8373%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3] 审议事项与表决结果 - 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70,997,539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150% 反对274,400股占0.1602% 弃权42,200股占0.0246%[4][5]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1,530,600股占82.8605% 反对274,400股占14.8549% 弃权42,200股占2.2845% 议案获得通过[4][5] - 审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70,993,239股占99.8128% 反对274,400股占0.1602% 弃权46,500股占0.0271%[5]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1,526,300股占82.6278% 反对274,400股占14.8549% 弃权46,500股占2.5173% 议案获得通过[5] - 审议《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同意170,987,239股占99.8094% 反对278,400股占0.1625% 弃权48,500股占0.0283%[6] - 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1,520,300股占82.3029% 反对278,400股占15.0715% 弃权48,500股占2.6256% 议案获得通过[6]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1][6] - 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3][6]
法尔胜: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