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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0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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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12:4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 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1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 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
太钢不锈: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6 12:4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70609_Z04号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关于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70609_Z04号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晓亮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 (2024)审字第70070609_Z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山西 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 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 ...
太钢不锈: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东升)
2024-04-26 12:4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王东升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 | | | |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 应参加董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 | 委托出席 | 缺席董事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 | | 董事会次 | 式参加董 | 董事会次 | 会次数 | 自参加董 | | | | 事会次数 | 数 | 事会次数 | 数 | | 事会会议 | | | 王东升 | 14 | 4 | 10 | 0 | 0 | 否 | 4 | 作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 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独董职能,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
太钢不锈: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2:4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 店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3 年 2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 店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 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 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 ...
太钢不锈: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04-26 12:41
公司内控 -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制订完善合理内控制度[1] - 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要求[1] - 监事会认为内控自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内控情况[1]
太钢不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12:41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 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 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 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 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 23 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 岛、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 厦门、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二。安永 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 ...
太钢不锈: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其生)
2024-04-26 12:41
人员任职 - 张其生于2023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 - 2024年张其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9]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14次会议,张其生出席2次[3] - 2023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张其生全部出席[5] 议案审议 - 2023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议案[8] - 2023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202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8]
太钢不锈: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2:41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新权、汪建华、王东升、张其生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 的相关文件,上述四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刘新权先生、汪建华先生、王东升先生、 张其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太钢不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2:4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财务和非财务报告无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5] - 业务流程涵盖6个公司层面和12个业务层面流程[5]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漏金额乘年度频率≥重要性水平[8]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违规损失金额≥重要性水平[10] 重要性水平确定 - 业务稳定时,财务报告重要性水平取近一年经审计税前利润5%[11] - 当年税前利润较前一年降超50%,取过去3年经审计税前利润平均数5%[12] - 当年税前利润为零或负,取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12]
太钢不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2:38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70609_Z01号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不锈")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太钢不锈董事 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70609_Z01号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晓亮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