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0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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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0008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4 11:33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
京山轻机(0008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4 11:33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7] - 六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7] - 股东会审议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担保额度调剂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满足条件可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2]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2] 担保事务流程 - 日常办理对外担保事务的部门为财务部门[15] - 收到担保申请,需对被担保企业资信调查并要求提供资料[15] - 财务部门收到资料后,对被担保对象资信、利益和风险分析并实地考察[15] - 财务部门提建议,经总裁审核后上报董事会[16] 担保监督与披露 - 内审部门定期核查对外担保实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18] - 业务部门须在担保合同签订两交易日内告知财务部和证券投资部并备案[19] - 被担保人出现特定情形公司不得提供担保[2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义务,公司应在十个交易日内执行追偿措施[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财务部门在债务追偿开始后五个交易日内和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备案追偿情况[25] 责任与制度生效 - 因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追责[25] - 相关责任人违规担保或怠于履职致公司损失须担责或受处罚[27]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0][31]
京山轻机(0008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4 11: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若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需在相关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3]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5]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19]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9] 决策与表决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特定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会议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于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2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表决方式有举手、记名投票等[2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9]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职工作条件和协助[30]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方报告,履职信息应披露[31]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公司应给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1]
京山轻机(0008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1:3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的程序, 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会决议,代 为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会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 进入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换届或更换、增补董事时,本届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 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以提案形式提交股东会审议。除采取累积投票制 选举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 ...
京山轻机(0008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4 11:33
关联人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人信息告知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将关联人情况告知公司[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4]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董事会决议后实施[16]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总裁)审批[16]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含)以上应及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含)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人新发生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0万元(含)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含)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以后年度与关联方持续日常关联交易,年初需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5] 特定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5][26]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27]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7] 关联方监管 - 公司董高有义务关注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利益问题[30]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30] 监督部门职责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关联交易披露、审议等情况并发表意见[30]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关联交易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30]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32] 制度说明 - 制度所称“以上”“超过”含本数,“以下”“低于”不含本数[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32] - 制度生效后,公司已发布的《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废止[32]
京山轻机(0008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4 11:33
董事辞任与补选 - 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5] - 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6] 法定代表人变更 - 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离职人员规定 - 2个交易日内申报离职人员个人信息[7] - 2年内忠实义务有效[8] - 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25%[11] - 不超1000股可一次转让[11] 异议处理 - 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制度实施 -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17]
京山轻机(0008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11:3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1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 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授予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代为行使。 股东会可以以决议的形式将《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之外 的具体职权,授予董 ...
京山轻机(000821) -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2025-10-24 11:31
回购情况 -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6850万元且不超过1.37亿元[2][9][13] - 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721.05万股,占总股本1.16%;按下限测算,约360.53万股,占0.58%[2][13] - 回购价格不超过19元/股,未超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50%[2][12]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3][15]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使用将依法注销[2][9][12][21]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贷款不超1.23亿元,期限不超3年[3][14] - 贷款比例不高于股票回购金额的90%[14]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93.39亿元,资产负债率67.38%,货币资金26.27亿元[1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85,980.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8,593.41万元[19] - 回购资金上限13,7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重分别为0.99%、3.20%[19] 股份结构 - 回购前有限售条件股份18,224,014股,占比2.93%;按下限回购后为21,829,278股,占比3.50%;按上限回购后为25,434,540股,占比4.08%[17] - 回购前无限售条件股份604,650,764股,占比97.07%;按下限回购后为601,045,500股,占比96.50%;按上限回购后为597,440,238股,占比95.92%[18] 其他情况 -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10] - 公司董事等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无买卖股份等违规行为[2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人员在回购期间无明确增减持计划[21]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22][23] - 回购方案存在资金筹措等多种风险[6][24][25]
京山轻机(000821) - 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5-10-24 11:31
审计机构与人员变动 - 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1] - 原签字会计师王永新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2] - 周玲玲接替王永新负责审计[2] 审计人员信息 - 周玲玲2016年起从事相关审计,2018年加入中勤万信[4] - 周玲玲近三年无违规处分,符合独立性要求[5][6] 工作影响 - 更换工作有序交接,不影响2025年度审计[7]
京山轻机(00082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4 11: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000821,证券简称为京山轻机[1] - 公司1993年经鄂改[1993]15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27175092XR[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963.26万股,发起人认购8126万股,占比62.68%[7] - 公司现有普通股股份总数为622874778股[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至2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3] 股东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23]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可现场或通讯表决[3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0]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不得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9][41][4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46] 其他事项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涉及《公司章程》等25项制度[54][55] - 序号1 - 10制度的修订和制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55]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至办理完毕止[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