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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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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第三季度营收、净利双降
北京商报· 2025-10-30 11:34
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2.31亿元,同比下降19.76% [1] - 前三季度公司归属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长4.31% [1] - 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74亿元,同比下降47.95% [1] - 第三季度公司归属净利润3568.67万元,同比下降18.04% [1]
北大医药(000788)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1:25
会议情况 - 北大医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9位董事均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9票赞成[3] -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子议案9票赞成[4] 关联交易 - 预计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600万元,未超净资产5%[22] -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非关联董事6人赞成,关联董事3人回避[23]
北大医药(00078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10:51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任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7] - 设立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7]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审制度,审阅年度计划等[9] - 内审部门至少季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年提交内审报告[11] 审计人员权限 - 内审人员有权参加相关会议、要求单位报送资料等[13] 审计证据要求 - 内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4] 审计整改监督 - 内审部督促内控缺陷整改并后续审查[15] 审计范围 - 内控审查评价含财报和信披相关内控制度[16] 特定事项审计 - 内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7][18][19][22] - 内审部至少季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19] 评价报告流程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绩效考核与责任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并建责任追究机制[27] 信息披露 - 公司在年报披露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等[25] 特殊情况处理 - 审计委员会认为募资管理有问题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再公告[19]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内控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5]
北大医药(000788)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目 录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四章 控制活动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第六章 内部监督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 ...
北大医药(00078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 股子公司。 第二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提出的报送要求, 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 ...
北大医药(000788) - 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第一条 为规范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衍生品投资行为, 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 易活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 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 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衍生品投资。未经公司同意,公 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衍生品投资。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应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从事的衍 生品交易以人民币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和掉期(包括汇率掉期和利率掉期)、 货币期权等业务为主,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第四条 对开展衍生品业务的相关 ...
北大医药(00078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为规范本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公告、 召开股东会或变更股东会日期的通知、股东会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声明、意见及 报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 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 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
北大医药(00078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北大医药(0007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应当将该 信息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得泄露,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 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与内幕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在 ...
北大医药(00078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1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负责对年度报告中需独立董事审核事项的意见发表;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 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负责公司与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期间有关情况介绍、资 料提供等日常沟通工作,并负责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汇报。 第一条 为完善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治理 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资料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