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鸿控股(000669)
icon
搜索文档
ST金鸿: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0:43
报告类型与审计要求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年报需审计,半年报特定情形需审计,季报一般无须审计[2] 内幕交易限制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季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5] 财报审议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议年度财报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提交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决议[7] - 审计委员会审议半年度及季度财报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业绩披露规则 - 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预计报告期净利润等方向与已披露业绩快报不一致,应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16] - 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预计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6] - 净利润为负值或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况需关注[1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7]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7]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等失职致定期报告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19] - 职能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致定期报告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21] - 会计师事务所致定期报告披露违规,公司可建议处分或更换并要求赔偿[21]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违规被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并处罚责任人[21] - 对责任人问责措施及结果需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备并披露[21]
ST金鸿(000669) -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0:43
制度制定依据与定义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 - 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指公司通过多种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1] - 重大信息包括与公司业绩、收购兼并等七类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 [1] 制度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规范公司活动,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和公平性,改善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支持 [2]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信息、高效低耗、互动沟通原则 [2][3] 责任人与人员素质要求 - 原则上由董事会秘书接待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不能参加时可委托证券事务代表 [4] - 接待人员需熟悉公司情况,具备证券、法律等知识,了解证券市场,品行端正且沟通协调能力良好 [4] 接待工作流程与要求 - 特定对象提前五个工作日预约,证券事务部登记,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后通知准备 [5] - 沟通前要求特定对象签署登记表及承诺书 [5]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涉及问题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并公告 [5] - 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已公开重大信息传播范围 [5]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 [5] - 重大事项未披露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告 [5] - 股东大会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等暂缓现场接待 [5] - 活动中不得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 [5][6] 责任与附则 - 接待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规定应承担责任,触犯法律依法追究 [7]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批准后生效及修改 [7]
ST金鸿:外部信息使用人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0:43
信息管理制度 - 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期间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2] - 董监高及涉密人员在相关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信息报送要求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 - 报送信息时将外部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2] 违规处理措施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未公开信息,违规致损公司将追责[3] - 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向深交所报告披露[3] 制度施行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施行[4]
ST金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0:4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 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证券交易所;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 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 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内部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 票交易价格; 第一条 为规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正 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 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使用范围:公司本部、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公司及纳入公 ...
ST金鸿: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8 10:4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8月21日发通知,8月28日在湖南衡阳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3][4][7][8][9][10][11][12][15]
ST金鸿: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28 10:41
业绩总结 -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613.58万元[2] - 计提减值减少半年度净利润13613.58万元[5] - 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595.38万元[5] 减值详情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50.50万元[4] - 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463.08万元[4] - 应收款项因客户问题计提减值[9]
ST金鸿: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0:4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发生超净资产10%以上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7] 材料保存与报备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以上[13] - 股价异动公司应2个工作日内自查并报备[1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核实后向深交所和吉林证监局报备[15] - 发生重大事项公司及时向深交所及吉林证监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高送转方案定义 - “高送转方案”指每10股送红股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超5股(含5股)[15] 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知情人范围并保密[1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18] - 公司向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8]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董事会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潜在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操纵股价造成重大损失公司交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理[21] - 公司对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向吉林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22]
ST金鸿: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8 10:4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 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 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4、公司现任监事; 5、曾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人士; 6、其他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人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尽可能专职,原则上不得由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兼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董事 ...
ST金鸿: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8-23 08:28
债券情况 - 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8] - 债券票面利率从6.00%调整至4.75%[8] 诉讼事项 - 太平洋证券于2024年4月27日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提起债券交易纠纷诉讼[10] - 诉讼涉及15金鸿债与16中油金鸿MTN001违约案件[11] - 北京金融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不影响公司经营及损益[12][13][14]
ST金鸿: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8-16 10:31
诉讼情况 - 太平洋证券因公司债券交易纠纷起诉公司及子公司[3] - 涉及15金鸿债与16中油金鸿MTNO01违约案件[3] - 2024年4月27日披露重大诉讼公告[3] - 5月27日北京金融法院对管辖异议开庭审理[4] - 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4] 影响说明 - 诉讼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6] - 暂时不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