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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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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 - 2017 Q4 - 年度财报
2018-04-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12.4亿元,同比下降20.2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5.31万元,同比下降44.06%[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83.31万元,同比下降3594.25%[19] - 基本每股收益0.20元/股,同比下降44.44%[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6%,同比下降2.56个百分点[19] -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达12.40亿元,第四季度环比增长45.4%至1.24亿元[24][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全年为0.69亿元,第四季度环比增长134.2%至0.69亿元[24][35] - 公司营业收入总额12.40亿元同比下降20.20%[3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木材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长4.99%至2587.25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升至67.57%[47] - 纤维板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20.24%至1.71亿元,燃料动力成本增26.01%至3904.19万元[47][48] - 木地板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12.55%至2767.89万元,外购地板成本降6.14%至5706.81万元[48] - 家具业务直接材料成本同比降39.70%至2.56亿元,人工费用降47.48%至1.01亿元[48] - 其他业务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129.29%至4515.69万元,人工费用暴增1133.82%[48]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降58.03%至1415.61万元,研发人员数量减少3.19%至91人[5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增加了定制家具及装饰设计[17] - 人造板销量20.4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7.59%,产量19.52万立方米略降0.66%[36] - 木材销售5.9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4.45%,皆伐面积1.72万亩同比减少43.42%[36] - 公司全年酒店家具销售收入5.46亿元,同比下降42.94%[37] - 酒店家具中活动家具收入3.29亿元,固定家具收入2.17亿元[37] - 精装家具销售收入2.02亿元,同比增长26.25%[37] - 精装家具中活动家具收入0.61亿元,固定家具收入1.41亿元[37] - 甲醛生产量4.67万吨同比增长13.08%,销售量4.48万吨同比增长13.99%[37] - 胶粘剂生产量3241.98吨同比增长16.36%,销售量3236.28吨同比增长16.58%[37] - 家具装饰业收入7.49亿元同比下降32.53%,毛利率35.13%上升40.18个百分点[41][42] - 人造板制造业收入3.83亿元同比增长5.41%,毛利率7.45%下降39.79个百分点[41][42] - 研发投入产生无醛板等十余新品,政府科研补助0.93亿元[26][36] - 公司人造板业务受木质原料成本上升影响经营业绩,纤维板产能萎缩,刨花板需求井喷式增长[79] - 定制家居行业因高端酒店及精装住宅需求扩大经营规模[80] - 公司深化拓展国内定制家居及高端私宅市场,并开辟国际定制家居市场[80] - 公司参与国外高星级酒店定制家具项目建设,强化品牌影响力[80] - 研发15-25mm高端球桌板、E1级4.0mm模压板、P2/EPA级6.0-10.6mm地板基材等多种新产品[84] - 开展技术改造项目16项[84] - 定制家具业务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不利影响[88] 各地区表现 - 国外销售收入1.30亿元同比下降41.71%,毛利率20.36%下降39.97个百分点[42] - 产品出口及外币贷款业务受汇率和国际贸易政策影响大[8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推进林业生态项目建设,通过信息化机械化提升现代林业智能化经营水平[80] - 公司利用低密度纤维板发明专利降低木质原料消耗量,加强成本控制并实施节能减排[80] - 建设珍贵珍稀和园林绿化树种培育基地267亩,累计培育基地达1764亩[84] - 移植圃地20亩,累计移植圃地达50亩[84] - 完成新工厂建筑面积146,329平方米并投产使用[84] - 计划再建一栋约9万平方米的生产厂房[86] - 完成永安全市1,064个二类固定样地的调查工作[84] - 人造板行业纤维板产能过剩,常规产品竞争激烈价格波动明显[87] - 森林资源采伐业务持续维持较低水平,导致木质原料价格高企[87] - 通过资本市场、银行贷款、票据工具等多种融资措施保证资金需求[86] -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导致本币贷款利息成本增加[88] - 经营贷款额度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影响紧张[88] - 公司2017年因人民币汇率变化导致出口利润空间减少及采购金额大幅下降[150] 现金流和投融资活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79.04万元,同比下降67.82%[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四季度转正为0.74亿元,较第三季度-0.57亿元改善229.2%[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降67.82%至7379.04万元,主因销售减少[56][5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降107.52%至-5967.27万元,主因上年出售子公司股权[56][5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0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9.77%,较上年下降1.08个百分点[60]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8.1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9.67%,较上年增加3.46个百分点[61] - 资产权利受限总额8.55亿元,包括货币资金793.91万元、存货3.8亿元等多项资产质押[64][65] - 募集资金总额3.96亿元,累计使用3.83亿元,尚未使用1677.4万元存放于银行专户[69] - 承诺投资项目总额为39,600万元,实际投入10,164.03万元,完成进度为36,413.96万元[72] - 森源家具大岭山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9,949.03万元,实际累计投入9,949.03万元,投资进度达90.45%[75]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7年2月22日终止[164] 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41.63亿元,同比下降3.7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80亿元,同比增长2.45%[20] - 固定资产同比增加117.56%因在建工程转固,在建工程同比减少82.76%[30] - 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长83.62%因新增参股投资[30] - 公司拥有森林资源176.3万亩,含商品林及生态林[32]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4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3.05%,较上年下降1.11个百分点[60] - 存货期末余额7.4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7.95%,较上年下降1.36个百分点[60]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8.1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9.52%,较上年增加10.88个百分点,主要因在建工程完工转入[6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32.9万元,期末余额2450.25万元[63] 关联交易和客户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2.3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85%,关联方销售额占比2.97%[50][5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1.28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00%,关联方采购额占比5.74%[51] - 公司与浙江艾玛家居关联交易金额4,571.0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获批交易额度12,000万元[149] - 浙江艾玛家居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4,571.0万元[150] - 浙江艾玛家居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关联债权期初及期末余额均为162.55万元[154]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类关联交易[151]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类关联交易[152] - 关联交易需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122]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价格进行[105][107]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23亿元,主要含政府补助0.93亿元及金融资产收益0.24亿元[26] - 投资收益为2472.54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20.99%,主要来自出售股票[58] - 资产减值损失为7283.43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1.83%,主要因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556.6万元[58] 子公司和并购整合 - 公司新增子公司永林黑山羊(永安)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占比51.05%)及厦门森源家具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41] - 森源家具2017年总资产为182,393.13万元,净资产为63,919.71万元[78] - 森源家具2017年营业收入为76,495.85万元,营业利润为14,812.34万元,净利润为13,500.06万元[78] - 福建森源家具若收益未达预期将产生高商誉减值风险[89] - 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后确认较大金额商誉存在减值风险[89] 分红和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0.00%[96] - 公司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0.00%[96] - 公司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0.00%[96] - 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8,753,085.45元[96] - 公司2016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2,910,313.51元[96] - 公司201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4,885,830.36元[96] - 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因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94] - 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因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且子公司处于重大投资期[94] - 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因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且重组标的公司需建设资金[94]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要求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93] -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92]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92]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129]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40%[129]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20%[129] - 公司制定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8] - 公司原则上每年股东大会后进行一次性利润分配[128] - 董事会可根据盈利状况提议中期分红[128] - 独立董事可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131] 业绩承诺与补偿 - 业绩承诺期2015至2017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1.103亿元、1.3515亿元、1.6378亿元[112] - 2015年未达业绩承诺公司以总价1元人民币回购并注销31,097股补偿股份[111] - 股份解锁安排为第一年实现承诺利润可解锁认购股份数的25%[109] - 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实现利润可再解锁认购股份数的35%累计达60%[110] - 利润补偿期内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预测时需按公式计算股份补偿数量[113] - 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测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各年预测净利润总和×交易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113] - 股份补偿数量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测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各年预测净利润总和×交易总对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114] - 若实施转增或送股则补偿股份数量需按(1+转增或送股比例)调整[114] - 补偿责任人包括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和雄创投资[112] - 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起12个月不得转让部分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08] - 补偿股份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115][117] - 李建强承担5%的补偿比例[117] - 雄创投资承担9%的补偿比例[117] - 补偿总额不超过交易对价总额[118] - 福建森源家具2017年实际业绩为13,500.06万元,低于预测业绩16,378万元[133] - 福建森源家具2015年预测业绩为11,030万元,2016年为13,515万元[133] - 利润补偿协议约定补偿责任人需以股份或现金方式进行业绩补偿[133] - 补偿金额按累计预测与实际净利润差额比例计算[133] - 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雄创投资按比例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其中李建强承担5%,雄创投资承担9%[134] - 标的资产减值补偿金额计算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为基准[134] - 利润承诺期内若实施现金分红,补偿方需返还现金股利收益部分[134] - 补偿总额上限不得超过交易对方通过交易所获得的全部交易对价[134]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7,744,620股至143,967,356股,占比从44.49%降至42.22%[17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7,744,620股至197,021,346股,占比从55.51%升至57.78%[170] - 2017年11月2日苏家旭等股东共计26,584,889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170] - 苏加旭个人限售股本期解除18,840,269股,期末剩余限售股21,531,736股[173]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5,808,465股至22,576,945股,占比从8.32%降至6.62%[170]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1,936,155股至88,950,411股,占比从26.65%降至26.09%[170] - 国有法人持股数量保持32,440,000股不变,占比维持9.51%[170] - 股份总数保持340,988,702股不变[170] - 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持有永安林业限售股份7,468,028股[174] - 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永安林业限售股份4,978,685股[175] - 李建强持有永安林业限售股份4,148,904股[176] - 股份上市满12个月后若第一年承诺净利润实现可解锁认购股份数的25%[174][175][176] - 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净利润实现可新增解锁认购股份数的35%[174][175][176] - 累计解锁股份数可达认购股份总数的60%[174][175][176] - 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剩余股份全部解锁[174][175][176] - 2015年10月8日新增限售股份在深交所上市[174][175][176] - 解锁条件以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日或上市满12个月较晚者为准[174][175][176] - 未解锁股份数不足时将按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执行[174][175][176]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283户[17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6,936户[179]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持股19.03%共64,884,600股[179] - 苏加旭持股15.78%共53,805,396股[179] - 王清白持股4.87%共16,595,617股[179] - 黄友荣持股4.67%共15,938,697股[179] - 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持股4.67%共15,938,697股[179] - 永安市财政局持股4.42%共15,055,072股[181] - 王清云持股4.06%共13,829,680股[181] - 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持股2.92%共9,968,071股[181] - 控股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未披露,成立于1993年6月9日[183] - 实际控制人为永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性质为地方国资管理机构[184]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总数53,807,614股,期内无增减持变动[189][190] - 董事苏加旭期末持股53,805,396股,占管理层持股总数约99.996%[189][190] - 董事长特别助理黄忠明期末持股2,218股,占管理层持股总数约0.004%[190] - 报告期内公司无优先股发行[187]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均未发生变更[183][184]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无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持股[183] -
永安林业(000663) - 2017 Q3 - 季度财报
2017-10-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3.1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6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8.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25%[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7.8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2.9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6.7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2.8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8.9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7.73%[8]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同比增长600%[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所得税费用增加213.98%至2867万元,因利润增加[17] -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65.58%至901万元,因应收款项收回[17] - 投资收益减少78.61%至182万元,因无股票出售收益[17]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65.9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5.55%[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31.02%至6.937亿元[18] - 收到其他经营活动现金增加137.15%至1.056亿元,主要因搬迁补偿[1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31.11%至5.148亿元[18] - 支付筹资活动其他现金减少81.95%至4329万元,因少支付汇票保证金[18]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减少56.82%至2.026亿元,主要因工程投入[17] - 固定资产增加103.89%至7.614亿元,主要因工程结算[17] - 在建工程减少79.91%至7384万元,主要因工程完工转出[17] 政府补助和补偿收入 - 年初至报告期末政府补助收入为2297.79万元人民币[9] -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森源蒙玛家具收到搬迁补偿款[21] -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并于2017年7月7日公告[22] 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森源股份2015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110.3百万元[37] - 森源股份2016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135.15百万元[37] - 森源股份2017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163.78百万元[37] - 公司以总价1元人民币回购应补偿股份31,097股[36] - 补偿责任人包括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和雄创投资[37] - 股份补偿不足时采用现金补偿方式[38] - 补偿金额计算基于累计预测与实际净利润差额[38] - 资产减值额超过已补偿金额时需另行补偿[41] - 补偿股份数量随转增或送股比例调整[40] - 现金分红收益部分需返还给公司[40] - 李建强在利润承诺补偿中承担5%的比例[42] - 雄创投资在利润承诺补偿中承担9%的比例[42] - 补偿总额上限为交易对价加上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的总和[43] 股东承诺和独立性保证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诺避免资金占用及同业竞争[23][24][25][26] - 苏加旭承诺持有永安林业5%以上股份期间避免同业竞争[28]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29][30]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30][32] - 苏加旭及福建省固鑫投资承诺减少与永安林业的关联交易[31][32]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性[43][44]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性[44][45]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45][46]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46][47]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47][48] 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 - 苏加旭等通过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33] - 王清云等通过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3] - 若第一年预测净利润实现可解锁25%股份[34] - 若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可进一步解锁股份[34] - 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承诺年度预测净利润实现条件[34] - 股份解锁需满足上市满12个月及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条件[34]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2]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80%[53]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40%[54]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20%[54] - 公司利润分配可结合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方式[55] - 公司需确保股票股利分配后总股本与经营规模及盈利增速相适应[55] - 公司董事会需研究论证现金分红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56]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沟通利润分配方案[56] 其他法律和财务承诺 - 苏加旭就重组涉及的社会保险事项作出长期承诺[48] - 公司承诺若因交割日前森源股份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保公积金将无条件代其补缴主管部门核定金额[49] - 公司承诺若因交割日前森源股份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导致罚款或赔偿将无条件代其支付相应款项[49] - 苏加旭承诺承担因交割日前租赁房产无法持续使用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50] - 公司股东承诺已依法履行对森源股份的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51] 报告披露和公司公告 - 公司2016年度业绩预告于2017年1月25日披露[21]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7年2月23日终止[21] - 公司2016年度业绩快报及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于2017年4月15日披露[21] -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21]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于2017年3月29日公告[21] -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21] -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于2017年7月29日披露[22]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未对全年业绩进行预测,不适用业绩大幅变动警示[5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5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59]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6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2] - 公司2017年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63]
永安林业(000663) - 2017 Q2 - 季度财报
2017-07-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5.34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30%[18] - 公司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35亿元,同比下降16.30%[29][33]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6.3%至5.35亿元,上期为6.39亿元[1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8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6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6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5.7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48.88万元[29] - 净利润同比下降28.3%至736万元,上期为1027万元[148]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4.6%至649万元,上期为680万元[149] -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加8,863,077.03元,从期初的2,161,534,079.50元增至期末的2,170,397,156.53元[162][163] - 公司未分配利润本期增加6,488,786.22元,从期初的132,852,992.04元增至期末的139,341,778.26元[162][163] - 上期期末(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43,993,770.52元,低于本期期初余额[165] - 上期期末(上年同期)未分配利润为9,942,678.53元,显著低于本期期初的132,852,992.04元[165]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8,645,625元[166] - 母公司净利润亏损扩大至3029万元,上期亏损2771万元[151]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1亿元,较期初-0.80亿元恶化38.8%[145] - 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为负80.46百万元人民币[173]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至19.09亿元人民币[17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5.2%至4.06亿元,上期为4.79亿元[148]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1.5%至2900万元,上期为3697万元[148]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6.5%至2734万元,上期为2925万元[148]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68.2%至396万元,上期为1246万元[148]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1.22亿元,同比下降12%[156] - 支付的各项税费1.05亿元,同比增长53%[156] - 应付职工薪酬3207万元,较期初5642万元下降43.2%[14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酒店家具销售收入2.23亿元,同比下降40.50%[32] - 人造板销售9.1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0.33%[30] - 甲醛销售2.05万吨,同比增长23.45%[32] - 国内销售收入4.60亿元,同比下降19.86%[3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人造板行业面临木质原料量少价高及产能过剩风险[53] - 定制家具业务受房地产调控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53] - 产品出口受汇率及贸易政策影响[54] - 本币贷款利息成本因金融环境紧缩增加[54] - 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后确认大额商誉存减值风险[54] -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资本转增[58] - 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115] - 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公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森源蒙玛家具收到搬迁补偿款[115] -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11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2.1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61.69%[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2.18万元,同比下降561.69%[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49.94万元,同比下降356.43%[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21.0%至4.41亿元,上期为5.58亿元[1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322万元,同比下降562%[1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7849万元,同比下降357%[1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674万元,同比下降17838%[15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7亿元,较期初下降41%[157]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72万元,同比改善144%[158]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8021万元,同比增加458%[160] - 母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5亿元,同比增长51%[160] - 母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3亿元,同比增长25%[160] 资产和负债结构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7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8.77%,较上年同期增加0.47个百分点[4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6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5.35%,较上年同期增加0.64个百分点[40] - 存货期末余额7.8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8.10%,较上年同期下降6.51个百分点[40]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4.3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0.04%,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7.34个百分点[40]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8.5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9.83%,较上年同期下降2.34个百分点[40]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3.4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7.98%,较上年同期增加1.64个百分点[40]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79亿元,较期初4.69亿元减少19.2%[13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6.64亿元,较期初6.12亿元增长8.5%[138]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31亿元,较期初0.57亿元增长130%[138] - 存货期末余额为7.83亿元,较期初8.35亿元减少6.2%[138]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0.23亿元,较期初0.86亿元减少72.8%[138]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0.74亿元,较期初0.48亿元增长54.3%[138] - 公司资产总计为43.2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43.24亿元基本持平[139][141] - 流动资产合计21.21亿元,较期初21.78亿元下降2.6%[139] - 短期借款8.58亿元,较期初7.01亿元增长22.4%[139][140] - 在建工程4.35亿元,较期初3.68亿元增长18.2%[139] - 商誉资产保持9.91亿元未发生变动[1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35亿元,较期初21.27亿元微增0.4%[141] - 货币资金1.20亿元,较期初1.60亿元下降24.9%[143] - 母公司短期借款4.89亿元,较期初4.06亿元增长20.4%[144] -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37亿元人民币[172]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至19.09亿元人民币[173] - 公司股本期末余额为3.41亿元人民币[173] - 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16.04亿元人民币[173] -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为26.98百万元人民币[173] 长期投资和资产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同比上年末增加91.37%[26] - 在建工程同比上年末增加18.27%[26] - 固定资产同比上年末减少2.44%[2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199.9万元,期末余额达5147.85万元[42] - 大岭山家具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68亿元,项目进度60.97%[46] - 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实现净利润3621.48万元,总资产达18.78亿元[51] 关联交易和承诺 - 与浙江艾玛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1,770.4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100] - 关联交易获批年度总额度为12,000万元,实际未超过获批额度[100] - 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市价原则,竹木地板采购单价为93元/平方米[100] - 苏加旭承诺避免资金占用问题(2015年4月7日)[59][60] - 控股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承诺避免同业竞争[61][62][63] - 苏加旭、固鑫投资、雄创投资、李建强承诺所认购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69] - 王清云、王清白承诺所认购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69] - 第一年预测净利润实现后可解锁认购股份数的25%[70] - 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后可新增解锁认购股份数的35%[71] - 累计可解锁股份数达到认购股份数的60%[71] - 利润补偿协议履行完毕后剩余股份全部解锁[71]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有效期至不再作为关联方之日起12个月届满或公司终止上市之日止[67] - 若重组未通过证监会核准则不再遵守与森源股份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67] - 所有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66][69] - 违反承诺方将承担给公司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64][65][66][69] - 2015年业绩承诺未达标触发补偿机制,公司以总价1元人民币回购并注销31,097股补偿股份[72] - 业绩承诺期涵盖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三个年度[72] - 2015年承诺净利润为11,030万元[73] - 2016年承诺净利润为13,515万元[73] - 2017年承诺净利润为16,378万元[73] - 补偿责任人包括苏加旭、李建强、福建固鑫投资及雄创投资[73] - 补偿计算采用累积实际净利润与累积预测净利润差额公式[74] - 股份补偿不足时需以现金补足[75] - 现金分红收益需按每股已分配股利×补偿股份数量返还给公司[76] - 资产减值补偿需在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时另行触发[77] - 李建强承担5%的业绩补偿责任[79] - 雄创投资承担9%的业绩补偿责任[79] - 苏加旭和固鑫投资协商承担剩余业绩补偿责任[79] - 补偿总额上限不超过交易对价总额(含转增股份)[79]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性[80]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性[81]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82]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83]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性[84] - 苏加旭承诺承担森源股份社保公积金补缴责任[85] - 公司股东承诺承担因交割日前租赁房地产不能被持续使用而给永安林业、森源股份或其分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86] - 公司股东承诺保证向永安林业及中介机构提供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法律责任[87] - 公司股东承诺已依法履行对森源股份的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88] - 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9]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应达到80%[90]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应达到40%[90]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应达到20%[9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340,988,70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占44.49%为151,711,976股[12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55.51%为189,276,726股[120] - 国有法人持股32,440,000股,占总股本9.51%[120] - 其他内资持股119,271,976股,占总股本34.98%[120] - 境内法人持股28,385,410股,占总股本8.32%[120] - 境内自然人持股90,886,566股,占总股本26.65%[12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801户[122]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持股64,884,600股,占比19.03%,其中32,44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122] - 苏加旭持股53,805,396股,占比15.78%,其中40,372,005股为有限售条件股[122]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7名股东存在股权质押情况,质押股份总数达1.59亿股[122] - 公司总股本截至2017年6月30日为340,988,702股[175]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森源家具100%股权[175] 其他重要事项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769.67万元人民币[22] - 政府补助收入1034.17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51.28%[38] - 公司拥有森林资源176.3万亩[27] - 公司资产受限总额达10.36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受限2022.4万元,存货受限4.21亿元[43] -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53.56%[57] - 2016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53.53%[57] -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94]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96] - 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大额债务逾期情况[9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事项[11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资产收购/出售类关联交易[10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占用[106] - 报告期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且无后续计划[113] -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14]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家具制造业分类代码C21[17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18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购买日公允价值确认被购买方资产负债[190] - 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190] - 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0] - 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评估等中介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93] -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19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视同自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19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195] - 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公司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195]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两类[196]
永安林业(000663)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7-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15.54亿元,同比增长74.2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亿元,同比增长173.83%[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5.72万元,同比下降104.23%[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股,同比增长80.0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92%,同比下降0.96个百分点[19] -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15.54亿元,全年呈逐季增长趋势,第一季度1.97亿元、第二季度6.39亿元、第三季度11.11亿元[24] - 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亿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亏损145.72万元,主要依赖非经常性收益[24]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4.28%至15.54亿元[37]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29亿元[94]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488.58万元[94] - 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66.59万元[9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家具装饰业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长138.70%至4.25亿元[43][44] - 销售费用为8952.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3.01%[48] - 研发投入金额为3372.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9.98%[4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增加了定制家具及装饰设计[17] - 木材销售6.9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2.41%,人造板销量18.96万立方米同比下降8.85%,主营林业业务规模收缩[34] - 酒店家具销售收入达9.5亿元(活动家具5.8亿元+固定家具3.7亿元),成为重要收入来源[35] - 精装家具销售收入1.6亿元(活动家具0.5亿元+固定家具1.1亿元),装饰装修收入仅100万元[35] - 甲醛产量4.13万吨同比增长5.09%,胶粘剂销量2776.05吨同比增长16.51%,化工副产品增长稳健[35] - 家具装饰业收入同比增长130.23%至11.1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71.44%[37][39] - 人造板制造业收入同比增长15.07%至3.63亿元,毛利率下降11.42个百分点至12.38%[37][39] - 家具销售量同比增长133.44%至11.09亿元,库存量下降67.96%[40][41] - 纤维板库存量同比增长35.06%至2.08万立方米[40][41] - 甲醛销售量同比微增0.10%至3.93万吨[40] - 生产木材6.9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2.41%[79] - 销售木材6.92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2.41%[79] - 生产各类纤维板19.65万立方米同比下降7.79%[79] - 销售纤维板产品18.96万立方米同比下降8.85%产销率96.5%[80] - 采购木质原料33.39万吨占年计划采购量96.9%[80] - 生产定制家具7.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1.1亿元[80] - 技术改造节约成本100多万元新开发产品增加经济效益200多万元[80] - 木竹地板出口贸易额941万美元[80] 各地区表现 - 国外销售收入同比激增492.80%至2.23亿元[37][40] - 国内销售毛利率下降16.05个百分点至20.05%[40] - 国外销售毛利率提升36.37个百分点至33.92%[4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拥有森林资源176.3万亩,包括生态公益林、商品用材林和经济林,为业务基础[31] - 全年皆伐面积3.04万亩,其中冻害桉树皆伐1.67万亩同比增长67.95%,营林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显著[34] - 公司存在较高商誉减值风险因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确认较大金额商誉[85] - 公司资产负载率较高造成本币贷款利息成本增加[84] - 人造板行业面临产能过剩及原材料量少价高困境[83] - 定制家具业务受房地产调控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双重不利影响[83] - 公司通过闲置资产变现及金融资产出售降低利息成本[85] - 公司借助互联网+销售渠道拓展人造板产品市场[83] - 公司近三年因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均未进行利润分配[91] - 2015年利润主要来源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91] - 2016年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91] - 公司承诺避免资金占用和同业竞争事项正常履行中[95] - 控股股东及苏加旭承诺避免与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同业竞争[98][99][100]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有效期至不再为关联方后12个月或公司终止上市[101][102][103] - 苏加旭及固鑫投资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104][105] - 公司承诺保持人员独立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独立[115] - 公司承诺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不在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116] - 公司承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资产不与关联方共用[117] - 公司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按市场原则公允价格操作[118] - 公司承诺财务独立包括独立银行账户和财务核算体系[119]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124] - 相关方承诺保证提供信息文件真实准确完整[123] - 相关方承诺已依法履行对森源股份的出资义务[124] - 公司可通过中期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26] - 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前提下可同时发放股票股利[127] - 利润分配方案需考虑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及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127] - 公司2016年度环保投入金额为816.25万元[161] - 公司回收粉尘减排量为270吨[161] - 公司雇员培训投入金额为11.38万元[161] - 公司社会公益捐赠金额为14万元[161] - 公司发布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含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信息)[160] - 公司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61] - 公司不属于环保部门重点排污单位[160] - 公司2016年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160]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7年2月终止[16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63]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9亿元,同比增长334.49%[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从第一季度的-4693.63万元改善至第四季度的2.29亿元,全年现金流显著好转[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4.49%[51][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75.5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78.1%[51][52] 非经常性损益及重大交易 - 公司2016年非经常性损益总额达1.24亿元,其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贡献8878.58万元,政府补助贡献6307.36万元[26] - 投资收益为9666.3万元人民币,占利润总额的53.3%[54] - 公司出售福建森源门业有限公司92.96%股权,交易价格为16023.75万元[72] - 该股权出售贡献净利润12911.79万元,占净利润总额比例为68.76%[7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数为6192.58万元,期末数为4947.95万元,期间出售金额为838.43万元[5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权益累计减少406.2万元[59] - 报告期投资额为679.4万元,较上年同期13.35亿元大幅下降99.49%[61] - 公司对北京天广投资管理中心投资8000万元,持股比例40%,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62] - 委托理财金额11500万元,实际收益295.41万元[156] - 认缴北京天广投资管理中心出资8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149] 资产、债务及抵押情况 - 2016年末总资产为43.24亿元,同比增长8.54%[20] - 2016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27亿元,同比增长5.68%[20] - 货币资金为4.691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较上年增加4.21个百分点[57] - 存货为8.349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较上年下降7.11个百分点[57] - 在建工程为3.675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较上年增加6.5个百分点[57] - 所有权受限资产总额达10.2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受限1705.93万元[60] - 存货抵押借款总额达4.21亿元,涉及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60] - 固定资产抵押借款2.58亿元,其中年产21万立方米中纤板项目资产抵押2307.47万元[60] - 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994.89万元[60] - 募集资金总额3.96亿元,累计使用3.77亿元,尚未使用181.62万元[6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8亿元购买智能定期存款[66] 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为2.047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的13.17%[4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为1.396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3.53%[46] - 与福建绿欧家居关联交易金额3924.9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94.16%[143] - 与浙江艾玛家居关联交易金额4708.2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93.60%[144] -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8633.2万元,获批总额度16650万元[144] - 浙江艾玛家居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62.55万元[147] - 股东苏加旭非经营性往来款670.72万元已全额收回[147] - 关联交易定价均采用市价原则[143][144] - 福建绿欧家居木地板销售市价40.70元/平方米[143] - 浙江艾玛家居竹木地板采购市价90元/平方米[144]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业绩承诺方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雄创投资承诺森源股份2015年净利润11,030万元、2016年13,515万元、2017年16,378万元[109] - 2015年业绩未达标,公司以总价1元人民币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方合计应补偿股份31,097股[108] - 股份解锁条件:第一年业绩达标后可解锁认购股份数的25%[106] - 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业绩达标后可新增解锁认购股份数的35%,累计解锁达60%[107] - 补偿金额计算公式:(累计预测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各年预测净利润总和×交易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110] - 股份补偿数量计算公式:(累计预测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各年预测净利润总和×交易总对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111] - 现金分红返还计算公式: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112] - 资产减值补偿触发条件: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时需另行补偿[112] - 补偿顺序优先以股份进行,股份不足时改用现金补偿[110] - 股份回购注销价格为总价1元人民币[112] -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方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113] - 股份不足补偿时采用现金补偿金额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113] - 李建强承担5%的补偿比例[114] - 雄创投资承担9%的补偿比例[114] - 补偿总额上限不超过交易对价(含转增或送股形成的股份)[115] - 福建森源家具2017年预测业绩为13,515万元[130] - 福建森源家具2017年实际完成业绩为16,109.7万元[130] - 盈利预测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130] - 福建森源2015至2017年业绩承诺分别为110.3百万元、135.15百万元和163.78百万元[131] - 若业绩未达标补偿责任人需以股份或现金进行补偿[131] - 补偿责任人李建强承担5%的补偿比例,雄创投资承担9%的补偿比例[131] 股权结构及变动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8,989,206股,比例从50.06%降至44.49%[170]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8,958,109股,比例从49.94%升至55.51%[170] - 股份总数减少31,097股至340,988,702股[170] - 境内法人持股减少4,148,903股至28,385,410股,比例从9.54%降至8.32%[170]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14,840,303股至90,886,566股,比例从31.00%降至26.65%[170] - 公司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31,097股[170] - 18,958,10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6年11月11日解除限售[171] - 国有法人持股数量保持32,440,000股不变,比例仍为9.51%[170] - 苏加旭期初限售股数53,829,340股,本期解除限售13,433,391股,期末限售股数40,372,005股[173] - 福建南安雄创投中心期初限售股数9,957,370股,本期解除限售2,486,543股,期末限售股数7,468,028股[174] - 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期初限售股数6,638,246股,本期解除限售1,656,762股,期末限售股数4,978,685股[175] - 李建强期初限售股数5,531,872股,本期解除限售1,381,413股,期末限售股数4,148,904股[176] - 限售股份解除条件包括承诺年度预测净利润实现后分阶段解锁25%、35%和60%[173][174][175][176] - 限售股份来源于2015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173][174][175][176] - 限售股份于2015年10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173][174][175][176] - 苏加旭本期解除限售股数占期初限售股数的24.96%[173] - 福建南安雄创投中心本期解除限售股数占期初限售股数的24.97%[174] - 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本期解除限售股数占期初限售股数的24.95%[175] - 公司股份总数因业绩补偿回购注销减少31,097股,从341,019,799股减至340,988,702股[17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7,263名,较年度报告披露前上一月末的28,924名减少[181]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19.03%,持股数量为64,884,600股[181]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32,440,000股,并全部处于质押状态[181] - 王清白持有新增限售股份16,595,617股,解除限售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77] - 王清云持有新增限售股份13,829,680股,解除限售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77] - 黄友荣持有新增限售股份15,938,697股,解除限售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177] - 上海瀚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新增限售股份15,938,697股,解除限售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178] - 合计限售股份数量为138,259,519股,其中已解除限售18,958,109股[17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81] - 苏加旭持股15.78%,持有53,805,396股,其中质押40,372,000股,无限售股份13,433,391股[182] - 王清白持股4.87%,持有16,595,617股,其中质押11,620,000股[182] - 黄友荣持股4.67%,持有15,938,697股,全部质押[182] - 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持股4.67%,持有15,938,697股,全部质押[182] - 永安市财政局持股4.42%,持有15,055,072股,全部为无限售股份[182] - 王清云持股4.06%,持有13,829,680股,其中质押9,690,000股[182] - 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持股2.90%,持有9,904,571股,其中无限售股份2,436,543股[182] - 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5%,持有6,635,447股,其中质押6,635,447股[182] - 黄江畔持股1.86%,持有6,358,365股,全部为无限售股份[182]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持有32,444,600股无限售股份,与永安市财政局为一致行动人[182][183] - 董事苏加旭持股减少23,944股
永安林业(000663) - 2017 Q1 - 季度财报
2017-04-27 16:00
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提供的关键点进行了分析和归类。以下是按照单一主题分组的要点列表: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92亿元,同比下降2.6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0.43万元,同比下降2.9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10.51万元,同比下降20.8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注:提供的原始关键点中未明确列出成本或费用类目的同比环比变化,因此本组暂缺)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3.49万元,同比改善92.26%[8] -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激增7968.75%至2992.76万元,因大幅增加在建工程投入[15] - 投资支付现金增长1100%至600万元,因扩大投资项目[1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67.57%至6000万元,因借款同比减少[1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下降77.32%至4894.48万元,因归还借款减少[1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激增1295.24%至4895.47万元,因票据保证金增加[1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长66.63%至2.26亿元,因银行存款增加[16] 资产和负债项目变动 - 应收票据减少51.55%至4186.26万元,主要因货款结算变动[15] - 预付款项增加59.35%至9032.10万元,因预付货款增加[15] - 长期股权投资增长59.26%至1601.91万元,因增加投资项目[15] - 总资产为43.5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7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1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78%[8] 政府补助及营业外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62.44万元[9] - 营业外收入增长505.61%至362.76万元,主要因政府补助增加[15]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8,924户[11]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避免与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从事相同或相似且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22] - 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将承担给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造成的实际损失[23] - 苏加旭承诺持有永安林业5%以上股份期间避免从事竞争业务并将业务机会让予永安林业[24] - 苏加旭承诺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将承担给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25] 关联交易规范承诺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并规范与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26]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27] - 控股股东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永安林业利润[28] - 苏加旭及固鑫投资承诺减少并规范与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的关联交易[29] 股份限售与解锁条件 - 苏加旭等承诺通过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限售[30] - 解锁条件为第一年预测净利润实现后可解锁认购股份数的25%[31] - 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后可累计解锁认购股份数的60%[31] - 利润补偿协议履行完毕后剩余股份全部解锁[31] 业绩承诺与补偿 - 森源股份2015年业绩未达承诺导致公司以总价1元人民币回购补偿股份31,097股[32] - 业绩承诺方苏加旭、固鑫投资、雄创投资、李建强承诺2015年净利润11,030万元[33] - 业绩承诺方承诺2016年净利润13,515万元[33] - 业绩承诺方承诺2017年净利润16,378万元[33] - 补偿责任人需先以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时以现金补偿[33] - 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补偿股份并注销[36] - 若实施现金分红,补偿方需返还每股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的金额[36] - 李建强承担5%的补偿比例[39] - 雄创投资承担9%的补偿比例[39] -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37] - 补偿现金金额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38] - 补偿总额上限不超过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雄创投资通过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39] 独立性承诺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森源股份人员独立[40]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森源股份机构独立[41]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森源股份资产独立完整[41][42]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森源股份业务独立[42][43]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森源股份财务独立[44] 其他承诺与责任承担 - 苏加旭承诺承担森源股份交割日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款项及罚款[45][46] - 苏加旭承诺承担森源股份租赁房地产无法持续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46] - 苏加旭等承诺方保证提供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7] - 苏加旭等承诺方确认已依法履行对森源股份的出资义务[48] 股东回报与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执行现金分红政策[4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应达到80%[5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应达到40%[5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应达到20%[50] - 公司可通过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需满足现金分红比例前提[51] 经营展望与合规情况 - 公司预计2017年1-6月累计净利润无亏损或大幅变动警示[5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5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55] -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通过实地调研方式接待机构投资者[56]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57][58]
永安林业(000663) - 2016 Q3 - 季度财报(更新)
2016-11-21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8.2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1.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2.22%[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9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5.4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2.3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10%[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2.22%至11.11亿元,主要因新增森源公司1-8月数据[16][17]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54.10%至882.39万元[17]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68.3%,从1.76亿元增至4.72亿元[76] - 营业总收入为11.11亿元,同比增长202.2%[84] - 净利润为318.46万元,同比下降11.5%[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1.94万元,同比下降35.5%[77] - 综合收益总额为-111.50万元,同比改善84.9%[78] - 母公司净利润为1803.19万元,同比扭亏为盈[81] - 公司营业利润为4,273,089.74元,相比上期-709,543.09元实现大幅增长[85] - 净利润为13,453,218.70元,较上期8,929,476.99元增长50.7%[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23,876.96元,较上期5,725,918.65元增长54.1%[8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08.20%至8.91亿元,主要因新增森源公司1-8月数据[16] - 销售费用增长568.36%至5920.32万元,主要因新增森源公司1-8月数据[17] - 营业总成本同比增长179.5%,从1.76亿元增至4.92亿元[76] - 营业总成本为11.15亿元,同比增长192.2%[84] - 营业成本为8.91亿元,同比增长208.3%[84] - 资产减值损失为2618.77万元,同比增长551.3%[84] - 母公司营业成本205,180,760.45元,较上期235,358,492.05元下降12.8%[87] - 母公司财务费用25,507,923.73元,较上期35,467,229.53元下降28.1%[87]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86.67%[8] - 购建固定资产等现金支出增长3431.18%至9660.96万元,因森源公司增加工程投入[18]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增长156.97%至7.47亿元[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740,326.18元,较上期12,410,815.32元增长1686.8%[9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05,665,903.64元,较上期369,088,289.96元增长172.5%[9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23,639,523.29元,较上期275,302,840.40元增长53.9%[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9.56万元,同比下降13.9%[95][9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634.42万元,同比增长38,437.8%[9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7.47亿元,同比增长157.0%[9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6.39亿元,同比增长129.4%[9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4,341.90万元,同比增长7.7%[9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9亿元,同比增长256.1%[9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58亿元,同比下降15.5%[9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018.25万元,同比增长25.7%[9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为234.42万元,同比增长5,425.3%[96] - 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014.14万元,同比增长515.4%[96]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41.9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2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1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0.03%[8] - 货币资金增长77.24%至4.69亿元,因收回理财产品及销售回款增加[16] - 在建工程增长104.28%至1.63亿元,因子公司森源公司增加工程投入[16] - 应付票据增长329.43%至9802.34万元[1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68,584,230.79元,较期初264,382,887.84元增长77.3%[6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626,234,699.48元,较期初533,736,506.64元增长17.3%[68] - 存货期末余额为851,867,109.43元,较期初1,052,605,342.21元下降19.1%[68]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62,799,320.08元,较期初79,693,133.28元增长104.3%[69]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864,160,000.00元,较期初782,382,930.57元增长10.5%[69]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98,023,404.99元,较期初22,826,511.33元增长329.4%[69]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205,411,779.13元,较期初254,451,312.76元下降19.3%[69]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4,191,234,520.88元,较期初3,983,671,426.59元增长5.2%[68][69]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22.6%,从3.41亿元增至4.18亿元[73]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2.1%,从8536万元增至8717万元[72]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22.4%,从1692万元增至2072万元[72] - 存货同比下降1.5%,从5.27亿元降至5.19亿元[72] - 长期借款同比下降18.2%,从2.93亿元降至2.40亿元[73] - 流动负债合计同比增长12.8%,从15.07亿元增至18.02亿元[70] - 负债合计同比增长10.6%,从19.40亿元增至21.46亿元[70] - 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88.8%,从994万元增至1877万元[71]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收入为998.84万元人民币[9] - 出售兴业银行股票收益为712.75万元人民币[9] - 营业外收入达18,399,163.33元,较上期11,627,678.32元增长58.2%[85] - 投资收益下降35.80%至851.22万元,因股票出售减少[17] - 投资收益为851.22万元,同比下降35.8%[84] 重大资产重组与业绩承诺 - 森源股份2015年业绩承诺未达成,实际净利润低于预测值11,030万元[36] - 业绩承诺补偿责任人包括苏加旭、固鑫投资、雄创投资和李建强[36][37] - 公司以总价1元人民币回购并注销补偿股份合计31,097股[36] - 2016年业绩承诺预测净利润为13,515万元[37] - 2017年业绩承诺预测净利润为16,378万元[37] - 补偿期限内三年预测净利润总和为40,923万元(2015年11,030万+2016年13,515万+2017年16,378万)[37] - 补偿方式优先采用股份补偿,股份不足时采用现金补偿[37][38] - 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需另行补偿股份或现金[41] - 股份补偿数量计算公式涉及预测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差额、预测净利润总和及交易总对价[39] - 现金分红收益需按每股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返还给公司[40] - 李建强承担5%的业绩补偿责任[42][43] - 雄创投资承担9%的业绩补偿责任[43] - 苏加旭和固鑫投资协商承担剩余补偿责任且承担连带责任[43] - 补偿总额上限为交易对价总额(含转增及送股形成股份)[43] - 补偿股份由永安林业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42] 公司治理与股东信息 - 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19.03%,持股数量为6,488.46万股[12] - 苏加旭承诺持有永安林业5%以上股份期间避免同业竞争[28]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29][30] - 苏加旭及福建省固鑫投资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31][32] - 关联交易承诺有效期至不再为关联方后12个月或终止上市[31] - 苏加旭等通过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33] - 王清云等通过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3] - 股份解锁需满足承诺年度预测净利润实现条件[34] - 第一年预测净利润实现后可解锁25%股份[34] - 股份解锁时间以满12个月和专项审计报告较晚者为准[34] - 违反承诺需承担造成的实际损失[27][30]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持人员独立性[43][44]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持机构独立性[44][45]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持资产独立性[45][46]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持业务独立性[46][47]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持财务独立性[47][48] 诉讼与承诺履行 - 森源家具向青岛三利集团支付款项885.42万元[49] - 森源家具实际支付执行款项892.7万元[49] - 苏加旭承担预计负债超额部分损失670.72万元[49] - 苏加旭承诺承担森源股份与青岛三利诉讼超预计负债221.98万元部分的经济损失[51] 分红政策 - 公司承诺2015-2017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3]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80%[54]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40%[5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20%[5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20%[54]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为发展阶段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达到8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达到20%[55] 信息披露与公司公告 - 公司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于2016年07月15日发布[22] -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于2016年04月15日发布[21] - 公司2015年度业绩快报于2016年04月15日发布[21] -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16年04月30日发布[21] -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16年08月18日发布[22] - 公司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于2016年09月29日公告[22] -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利润补偿方案于2016年04月26日公告[21] - 2015年度利润补偿方式由股份补偿变更为现金补偿于2016年04月26日公告[21] - 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情况分别于2016年06月02日和2016年08月11日公告[21][22] - 公司独立董事受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于2016年08月06日公告[22] 其他业务表现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9361.62万元,同比下降10.2%[80] - 母公司营业收入236,454,372.17元,较上期280,888,040.22元下降15.8%[8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及违规担保情况[59][60][62]
永安林业(000663) - 2016 Q3 - 季度财报
2016-10-3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7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8.2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1.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2.22%[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3.3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7.8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3.7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7.08%[8] - 营业总收入1,111,163,420.76元,同比增长202.22%[16]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437,850.84元,同比增长187.08%[16] - 基本每股收益0.05元,同比增长66.67%[1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892,035,931.71元,同比增长208.70%[16] - 销售费用58,991,844.21元,同比增长565.97%[16]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229,843,116.16元,同比增长387.63%[17] 现金流和投融资活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62.92%[8] -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119,943,410.61元,同比增长4284.06%[1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47,305,378.00元,同比增长156.97%[1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33,584,230.79元,较期初增长101.82%[16] - 应付票据98,023,404.99元,同比增长329.43%[16] 政府补贴和投资收益 - 公司获得政府政策性补贴998.84万元人民币[9] - 公司通过出售兴业银行股票获得投资收益712.75万元人民币[9] - 公司于2016年09月29日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22] 股东结构和股份变动 - 第一大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19.03%,持股数量为6488.46万股[12] - 公司股东股份于2016年08月11日被质押[22] - 苏加旭等通过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33] - 王清云等通过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3] - 2015年业绩承诺未达成触发利润补偿,公司以总价1元人民币回购并注销31,097股补偿股份[36] 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2015年承诺净利润为11,030万元,2016年为13,515万元,2017年为16,378万元[36] - 补偿责任人包括苏加旭、福建固鑫投资、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及李建强[36] - 若第一年预测净利润实现可解锁认购股份数的25%[34] - 若前两年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可新增解锁认购股份数的35%[34] - 累计可解锁股份数达认购股份数的60%[34] - 补偿计算采用累积预测净利润与累积实际净利润差额公式,涉及交易总对价及发行股份价格[38] - 股份补偿不足时需以现金补足,现金补偿金额按未补偿股份数乘以发行价格计算[40] - 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需另行补偿股份或现金[40] - 利润承诺期内若公司实施转增或送股,补偿股份数量需按比例调整[39] - 利润承诺期内若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补偿方需返还相应现金股利收益[39] - 补偿协议约定2015-2017年为业绩承诺期,若重组延迟则承诺年度顺延[36] - 资产减值补偿优先以持有公司股份进行,股份不足时采用现金补偿[41] - 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雄创投资按比例承担业绩补偿责任,其中李建强承担5%,雄创投资承担9%,剩余部分由苏加旭和固鑫投资协商承担[42] - 因实际净利润不足及资产减值发生的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交易对价总额(含利润补偿期内公积金转增或送股形成的股份)[43] 公司治理和股东承诺 - 股东苏加旭承诺避免资金占用及违规变相占用森源股份资金[23]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承诺避免与公司及森源股份同业竞争[24][25][26]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减少规范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29] - 关联交易承诺有效期至不再为关联方起12个月或公司终止上市[30] - 苏加旭及福建省固鑫投资承诺交易前不存在一致行动和关联关系[31]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的人员、机构、资产、业务及财务独立性[43][44][45][46][47] - 关联交易需按市场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46][47] - 保证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拥有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及银行账户,财务决策不受干预[47] - 保证经营场所及资产独立,不存在与控股方共用或资金被占用的情形[45] - 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不在控股方控制的其他机构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职务[44] - 公司股东承诺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51] - 公司股东承诺已依法履行对森源股份出资义务无虚假抽逃出资行为[52] - 苏加旭承诺在持有永安林业5%以上股份期间避免同业竞争[27] 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 - 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52][53] - 公司承诺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5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80%[5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40%[5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最低比例20%[54]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可参照前项规定执行[54] - 公司可在满足现金分红前提下发放股票股利以匹配每股收益及股本规模[55] - 利润分配方案需确保总股本与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及每股净资产摊薄相适应[55] - 董事会需研究论证现金分红时机条件最低比例及调整决策程序[56]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56] 诉讼和或有事项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森源家具与青岛三利集团诉讼作出终审判决(案号:(2015)青民一终字第1158号)[48] - 苏加旭承诺代森源股份支付社保公积金相关款项885.42万元[49] - 森源家具已支付相关款项892.7万元[49] - 苏加旭对森源家具判决损失超过预计负债部分承担补偿责任670.72万元[49] - 苏加旭承诺承担森源股份与青岛三利诉讼损失超过预计负债221.98万元部分[50] - 森源股份若因交割日前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保及公积金被要求补缴,相关损失由苏加旭承担[48] 公司公告和报告发布 - 公司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于2016年07月15日发布[22] -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于2016年07月08日收到政府房屋征收通知[22] - 公司于2016年06月30日获得福建省国资委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2] - 公司于2016年07月28日发布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22] -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6年08月06日受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22] -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16年08月18日发布[22]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预计2016年度累计净利润无重大变动或亏损[5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及衍生品投资活动[59]
永安林业(000663) - 2016 Q2 - 季度财报
2016-08-1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6.39亿元,同比增长233.39%[21]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33.4%至6.39亿元[1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0.45万元,同比增长162.04%[21] - 净利润同比增长92.6%至1026.87万元[1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9.92万元,同比增长126.29%[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股,同比增长53.85%[21] - 基本每股收益0.02元[15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34%,同比下降0.47个百分点[2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4.79亿元同比增长209.39%[32]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09.4%至4.79亿元[156] - 销售费用激增1470.3%至3696.76万元[15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家具装饰业营业收入4.59亿元,毛利率28.89%[39] - 林业营业收入1975.42万元,同比下降20.26%,毛利率36.05%[38][39] - 人造板制造营业收入1.14亿元,同比下降42.96%,毛利率11.84%[38][39] - 木材产销量2.13万立方米同比下降48.67%[30] - 人造板生产8.87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0.32%[30] - 人造板销售8.27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1.46%[30] - 家具销售收入4.59亿元(酒店家具3.29亿元/精装家具0.84亿元/国外酒店家具0.46亿元)[30] - 甲醛销售1.66万吨同比增长5.48%[31] - 胶粘剂销售1145.69吨同比增长43.26%[31] - 公司生产人造板8.87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41.22%,销售8.27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38.64%,产销率达93.68%[37] - 木材生产与销售均为2.13万立方米,仅完成年度产销计划27%[37] - 公司完成造林面积1.86万亩,幼林抚育6.29万亩,占年度计划49.7%[37] - 培育苗木1094万株,完成年度计划136%,销售苗木547.37万株,完成年度计划80%[37] 各地区表现 - 国内销售收入5.74亿元,同比增长205.30%,毛利率24.13%[39] - 国外销售收入6257.48万元,毛利率31.05%[3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6]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森源家具东莞新工厂项目总投资10.01亿元,已投入2亿余元,完成年度计划30%[37]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至80%[118] - 公司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 2015年承诺净利润为11,030万元,2016年为13,515万元,2017年为16,378万元[102]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获福建省国资委批复[124] -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124] - 公司2015年11月11日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124] - 公司2016年3月7日董事会审议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并启动2016年新方案[124] - 公司2016年6月17日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部分调整[124] 关联交易 - 公司向福建绿欧家居销售木地板关联交易金额为1604.11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45.13%[76] - 公司向浙江艾玛家居购买竹木地板关联交易金额为1610.27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0%[76] - 公司与关联方报告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14.38万元[77] - 公司应收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期末余额为979.29万元[80] - 公司应收福建绿欧家居有限公司货款期末余额为652.2万元[80] - 公司应收福建永林竹业有限公司货款期末余额为11.03万元[80] - 股东苏加旭关联往来款期末余额为670.72万元[81] - 参股公司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代垫款期末余额为0.34万元[81] - 参股公司永安天宝岩生态旅游代垫款期末余额为0.33万元[81] - 浙江艾玛家居有限公司货款期末余额为162.55万元[81] - 浙江艾玛家居有限公司预付款期末余额为2,048.75万元[81] - 永安市笔架山陵园管理所应付关联往来款期末余额为747.17万元[81] - 股东苏加旭应付关联往来款期末余额为18.04万元[81] - 参股公司福建省永林竹业有限公司应付关联往来款期末余额为74.06万元[81] - 参股公司子公司福建绿欧家居有限公司应付关联往来款期末余额为0.36万元[81] - 参股公司福建省永林竹业有限公司另一应付关联往来款期末余额为43.04万元[81] 承诺与补偿 - 苏加旭、固鑫投资、雄创投资、李建强所认购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99] - 王清云、王清白所认购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99] - 第一年预测净利润实现后可解锁认购股份数的25%[100] - 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后可新增解锁认购股份数的35%[100] - 累计可解锁股份数达到认购股份数的60%[100] - 利润补偿协议履行完毕后剩余股份全部解锁[100]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96] - 苏加旭及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97][98] - 关联交易承诺有效期至单位不再为关联方起12个月或公司终止上市止[97] - 若重组未通过证监会核准则不再遵守关联交易承诺[97] - 2015年业绩承诺未达成,触发补偿机制,公司以总价1元人民币回购并注销31,097股补偿股份[101] - 补偿责任人包括苏加旭、李建强、福建固鑫投资及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101][102] - 补偿方式优先以股份进行,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102][103] - 当期应补偿金额计算公式:(累积预测净利润-累积实际净利润)÷补偿期内预测净利润总和×交易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103] -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累积预测净利润-累积实际净利润)÷补偿期内预测净利润总和×交易总对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已补偿现金金额÷发行价格[104] - 若实施转增或送股,补偿股份数量需按比例调整: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104] - 若实施现金分红,需返还现金收益: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104] - 资产减值补偿触发条件: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 已补偿金额[105] - 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105] - 李建强承担5%的补偿比例[107] - 雄创投资承担9%的补偿比例[107]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承诺保证公司人员独立[108]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承诺保证公司机构独立[109]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承诺保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10]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承诺保证公司业务独立[111]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承诺保证公司财务独立[112] - 苏加旭承诺承担广东森源先行建设或有损失事项[112] - 森源家具因诉讼需向青岛三利集团支付款项共计885.42万元[113] - 森源家具已支付诉讼款项892.7万元[113] - 苏加旭承担诉讼超额损失补偿670.72万元[113] - 森源股份已计提预计负债221.98万元[114]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6.38万元,同比增长314.78%[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286万元同比改善314.78%[33] - 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3527万元同比增长153.43%[33] - 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286.4万元,上期为-133.3万元[163][164] - 合并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0%至3061.2万元,上期为1391.6万元[164] - 合并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上升303%至5.929亿元,上期为1.47亿元[164][165] - 合并期末现金余额同比增长255%至2.047亿元,上期为5766.1万元[165]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77.6万元,同比下降1338%[167] - 合并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同比增长170%至5.582亿元,上期为2.067亿元[163] - 合并支付职工现金同比上升644%至1.393亿元,上期为1871.5万元[16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44.5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1396.95万元增长375.5%[1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06.59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1392.71万元增长273.8%[16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6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1.47亿元下降7.5%[16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2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1.19亿元增长3.1%[16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739.9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2474.63万元下降29.7%[1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0.9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375.67万元下降260.0%[16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9亿元,相比上年同期的4662.35万元增长155.4%[168]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子公司福建森源实现营业收入4.59亿元,净利润3106.37万元[62] - 参股兴业银行总资产54.7万亿元,净利润1580亿元[62] - 漳平燕菁子公司实现净利润490.49万元[62] - 子公司永林家居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持股55%[189] - 子公司连城森威注册资本5881.5万元,公司持股95%[189] - 子公司漳平燕菁注册资本3900万元,公司持股51.28%[189] - 子公司永惠林业注册资本2870.76万元,公司持股100%[189] - 子公司福建森源注册资本5590万元,公司持股100%[189] - 子公司永林金草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持股100%[189] - 子公司佳盛设计注册资本150万元,公司持股80%[18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3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64亿元增长25.6%[14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8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34亿元增长10.3%[146]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6144万元人民币,较期初2898万元增长111.9%[146] - 存货期末余额9.8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0.53亿元下降6.5%[146]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8.8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7.82亿元增长13.4%[147]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1.9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54亿元下降22.9%[148]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2.5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93亿元下降13.5%[148]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1675万元人民币,较期初994万元增长68.4%[149]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2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8536万元增长41.3%[151] - 母公司存货期末余额5.1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27亿元下降2.2%[151] - 短期借款增长15.8%至3.95亿元[152] - 长期股权投资增长0.9%至14.8亿元[152] - 固定资产下降4.4%至3.09亿元[152] - 资产总额下降1.2%至27.4亿元[152][1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49亿元,相比期初的20.44亿元增长0.2%[170][171] - 未分配利润1674.72万元,相比期初的994.26万元增长68.4%[170][171] - 少数股东权益3391.43万元,相比期初的3096.43万元增长9.5%[170][171] - 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9.04亿元,较期初减少328.02万元[176][178] - 资本公积减少509.46万元,主要由于其他权益工具变动[176][178] - 盈余公积保持1699.12万元未发生变动[174][178] -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884.65万元,累计亏损状态[178] - 股本从2.03亿元增加至3.41亿元,增幅67.8%[179][180]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为40.03亿元,同比增长0.48%[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99.80万元[26] - 委托理财金额为1.15亿元,其中本期实际收回本金6500万元[48][49] - 委托理财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为119.62万元[48][49] - 募集资金总额为3.96亿元,已累计投入2.62亿元[53][54] - 募集资金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15亿元[54][55] - 森源家具项目投资进度仅8.14%,投入金额1249.93万元[57] - 支付重组交易现金对价5000万元,投资进度100%[57] - 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投资进度100%[57] -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509.46万元[157]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084.56万元,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174][176] - 股东投入普通股增加股本1.38亿元和资本公积1512.43万元[174][179] - 未分配利润减少2770.72万元,主要受综合亏损影响[176] - 母公司层面综合收益总额为-3280.18万元[176] - 上年同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605.82万元,本期亏损扩大[179][180]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70]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或出售[72][73]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74]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实施[75] - 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2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12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违法违规退市风险[123] -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未到期或到期未兑付的公司债券[126]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341,019,799股,无变动[129]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50.06%,数量为170,701,182股[129] -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49.94%,数量为170,318,617股[129] - 国有法人持股占比9.51%,数量为32,440,000股[129] - 境内自然人持股占比31.00%,数量为105,726,869股[129]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368[131]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持股19.03%,数量为64,884,600股[131] - 苏加旭持股15.78%,数量为53,829,340股[131] - 王清白持股4.87%,数量为16,595,617股[131] - 黄友荣与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各持股4.67%,数量均为15,938,697股[131] - 公司总股本为3.41亿股[182] - 公司通过发行1.06亿股及支付现金5000万元收购森源股份100%股权[182] - 公司注册资本从初始4353万元增至3.41亿元[182] 会计政策与合并范围 - 购买日前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198] - 购买日前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时按被投资单位基础处理[198] - 购买日前公允价值计量股权原累计其他综合收益转当期损益[198] - 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对价与持有股权公允价值之和[198] - 持有股权按购买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差额计入当期收益[198] - 企业合并审计法律评估等中介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99] -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199] -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200] - 控制定义包含权力 可变回报及影响回报能力三要素[200] - 子公司包含被控制主体及可分割部分等[200] 母公司财务表现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9.1%至1.428亿元,上期为1.766亿元[159] - 母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4.5%至1.278亿元,上期为1.494亿元[159] - 母公司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2770.7万元,上期盈利182.5万元[159]
永安林业(000663) - 2015 Q4 - 年度财报(更新)
2016-06-01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8.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3.8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8.58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317.2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46.4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26%[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股,同比增长300.0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88%,同比提升13.18个百分点[19]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8.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488.58万元[34]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大幅增长至5.24亿元,较第三季度的1.76亿元增长约197.7%[24]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3916万元,较第三季度的313万元增长约1151%[24] -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3.84%至8.92亿元[3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502.26%至3842万元[50]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110.12%至10,540,004.25元[5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新增家具及装饰设计业务[17] - 人造板年产量21.31万立方米同比下降8.54%,销量20.80万立方米同比下降9.88%[35] - 木材销售量7.9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0.76%,皆伐面积1.81万亩同比下降9.95%[35] - 家具业务9-12月销售收入4.8亿元,其中酒店家具占比77.6%(3.7亿元)[36] - 甲醛年产量3.93万吨同比下降2.72%,胶粘剂产量2397吨同比上升462.58%[36] - 家具装饰业收入占比54.08%达4.82亿元[38] - 人造板制造业收入同比下降11.38%至3.15亿元[38][40] - 胶粘剂销售量同比激增453.75%至2382.72吨[41] - 木材销售量同比下降20.76%至7.9万立方米[41] - 纤维板库存量同比增长30.51%至1.54万立方米[41] - 人造板制造业毛利率提升30.72个百分点至13.98%[40] - 公司全年纤维板产量达21.3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92.62%[87] - 纤维板产销率为97.6%[87] - 技改项目提出22项,完成12项,开发12个新板种[87] - 技改及研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500万元[87] - 木质原料收购完成全年计划79%[88] - 建成珍贵绿化树种培育基地超12000亩[88] - 人造板原料收购半径增大且价格上涨[84] - 森林资源采伐量大幅降低[85] 各地区表现 - 国内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5.67%至8.54亿元[4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人造板行业面临产能过剩挑战,公司寻求区域外发展契机[79] - 公司以森源家具为龙头发展定制家具产业,重点拓展竹系列家具国际市场[80] - 2016年经营计划包括加强人造板原料供应管理及优化产品结构[81] -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受汇率利率影响[86]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98] -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确保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98] -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9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78.3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44%[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四季度为4037万元,环比第三季度的1374万元增长约193.8%[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5.44%至52,783,868.73元[5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激增1,929.06%至150,638,791.26元[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221.47%至1,298,426,289.37元[5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大幅增长1,158.01%至125,661,199.57元[54] 资产和投资活动 - 2015年末总资产达39.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0.60%[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2.71%[20] - 报告期投资额同比激增35,405.05%至1,334,990,000元[62] - 公司对外投资福建永林家居金额为5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55%[67] - 公司收购福建森源家具100%股权交易金额为12.9999亿元人民币[67] - 公司出资近13亿元收购福建森源家具100%股权[88] - 公司拥有森林资源176.3万亩,其中商品用材林147万亩(天然林48万亩,人工林99万亩)[31] - 公司拥有林地176.3万亩,森林蓄积量1,219.2万立方米[80]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从1.99%升至13.40%[59]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21.46个百分点至26.42%[59] - 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042万元,含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1304万元[26] - 投资收益达14,573,066.93元占利润总额22.40%[57] - 营业外收入21,000,679.37元占利润总额32.28%[5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68]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衍生品投资[69] 募集资金使用 - 2015年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3.955774亿元人民币[7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5577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2042.26万元[7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8亿元[7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15亿元[71]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5908亿元尚未使用金额为3653.69万元[71] - 子公司森源家具支付1788万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后暂缓执行并于2016年收回[71] - 森源家具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12.25%,本报告期投入金额1,788万元[73] - 支付重组交易现金对价项目投资进度为100%,本报告期投入金额5,000万元,实现效益215.4万元[73]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88.10%,本报告期投入金额17,620万元[73]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39,600万元,本报告期累计投入金额24,408万元[73] - 公司使用1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74] - 委托理财金额为11,500万元人民币[162] - 委托理财预计收益为290万元人民币[162]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162] - 委托理财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162] - 本期实际收回本金金额为0元人民币[162]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0元人民币[162]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为0元人民币[162]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为0元人民币[162] 子公司表现 - 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7,939.85万元,净资产为36,105.83万元,净利润为5,600.44万元[78]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福建森源家具和福建永林家居两家子公司[143] - 福建森源家具201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018.50万元[139] - 福建森源家具2015年业绩完成比例约为99.90%[139] - 福建森源家具2015年盈利预测为11030万元 实际业绩为11018万元 基本达成预测[137] - 福建森源家具2015至2017年业绩承诺分别为11030万元 13515万元 16378万元[137] - 福建森源家具盈利预测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137] - 公司2015年度实现利润主要来源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98] 股东回报和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94] - 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要求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9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9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95] - 2013-2015年母公司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未进行利润分配[96]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94] - 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4]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95] - 年度盈利但现金分红少于20%时需在年报中披露原因[94] - 公司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97] - 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4,885,830.36元[97] - 公司2015年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0.00%[97] - 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665,871.51元[97] - 公司承诺2015-2017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1][132]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利润分配的80%[133]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利润分配的40%[133]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利润分配的20%[133]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考虑每股收益 股票价格 每股净资产等与股本规模匹配性[134] -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需考虑经营规模 盈利增长速度 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134]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需在定期报告公布前由管理层和董事会研究论证[135] - 公司董事会需研究论证现金分红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135]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35]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沟通利润分配方案[136] 承诺与协议 - 苏加旭承诺避免资金占用及确保不违规占用森源股份资金[100]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承诺避免与公司及森源股份发生同业竞争[102] - 苏加旭、李建强、雄创投资及固鑫投资承诺森源股份2015至2017年业绩[113] - 新增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苏加旭及王清云等承诺期内不得转让[110] - 若第一年预测净利润实现,可解锁认购股份数的25%[111] - 若前两年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累计可解锁认购股份数的60%[112] - 业绩承诺年度若重组未完成将顺延至下一年度[113] - 王清白及王清云承诺新增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10]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107][109] - 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未解锁股份数不足时将按协议执行[112] - 锁定期可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意见进行调整[113] - 补偿责任人承担未实现承诺利润的补偿义务[113] - 2015年承诺净利润为110.3百万元[114] - 2016年承诺净利润为135.15百万元[114] - 2017年承诺净利润为163.78百万元[114] - 补偿责任人包括苏加旭、固鑫投资、雄创投资和李建强[114] - 李建强承担5%的补偿比例[119] - 雄创投资承担9%的补偿比例[119] - 补偿金额计算基于累计预测与实际净利润差额[115] - 股份补偿不足时需以现金补足[115] - 资产减值补偿需优先以股份进行[118] - 补偿总额不超过交易对价及转增股份价值[120] - 苏加旭承诺代合同方向广东森源偿还相关款项若未足额支付[126] - 苏加旭无条件承担广东森源因先行用地建设受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126] - 苏加旭承诺代森源股份补缴交割日前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27] - 苏加旭承担因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导致的罚款赔偿及其他费用[127] - 苏加旭承担诉讼损失超过预计负债部分670.72万元[127] - 苏加旭承诺承担与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或有损失,若终审经济损失超过已计提预计负债2,219,816.47元将全额补偿[128] - 苏加旭承诺承担因租赁房产未被持续租用导致的全部损失[128] - 苏加旭承诺承担因地上建筑物被政府收回可能引发的违约纠纷或潜在诉讼造成的全部损失[129] - 业绩补偿责任人李建强承担5%补偿比例[138] - 业绩补偿责任人雄创投资承担9%补偿比例[138] - 补偿总额上限不超过交易对价及转增股份价值[138] - 公司承诺事项均按时履行 无超期未履行情况[136] 关联交易 - 与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关联销售库存商品及备件金额为2007.4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150] - 与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关联租赁交易金额为206.4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150] - 向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购买库存商品及原材料金额为165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150] -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864.86万元,获批交易额度为1748.31万元且未超额[150] - 应收股东苏加旭非经营性往来款项新增670.72万元,期末余额670.72万元[154] - 应收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非经营性往来款项新增3054万元,期末余额3054万元[154] - 应收浙江艾玛家具非经营性往来款项期初余额167.55万元,期末余额162.55万元[154] - 资产租赁给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的交易金额为206.43万元[156] - 福建永林家居出资1748.314万元购买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的资产[156] - 森源家具向青岛三利集团支付款项共计885.42万元[127] - 森源家具实际支付青岛三利集团款项892.7万元[127] - 森源家具于2016年3月29日收到苏加旭补偿款项[127] 公司重大事件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7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无条件通过[167] - 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正式核准[168] - 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完成标的资产交割[168] -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于2015年8月15日披露[168] -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15年10月17日披露[168] - 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10月26日起停牌[168]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于2015年11月12日披露并复牌[169] - 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及1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议案[169] -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获福建省国资委批复[169] - 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70] - 公司支付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报酬1700万元[144] - 公司支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98万元[14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连续年限为12年[144] - 报告期内无大额销货退回及重大担保事项[150][16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16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16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40] 股权结构变动 -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259,519股,导致股份总数从202,760,280股增至341,019,799股[174]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32,441,663股(占比16.00%)大幅增加至170,701,182股(占比50.06%)[174]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保持170,318,617股,但占比从84.00%降至49.94%[174] - 境内自然人持股通过发行新增105,725,206股,期末达105,726,869股,占比31.00%[174] - 基本每股收益从发行前的0.001元/股提升至发行后的0.20元/股[17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从发行前的1.43元/股大幅增至发行后的5.90元/股[176] - 向苏加旭发行53,829,340股限售股,限售解除与利润承诺实现情况挂钩[177] - 向王清白发行16,595,617股限售股,解除限售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78] - 向王清云发行13,829,680股限售股,解除限售时间同样为2018年10月8日[178] - 向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发行9,957,370股限售股,限售解除方式与业绩承诺挂钩[178] - 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永安林业发行股份数为6,
永安林业(000663) - 2016 Q1 - 季度财报
2016-04-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97亿元,同比增长138.98%[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8.98%至1.97亿元,主要因合并福建森源家具数据[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1.06万元,同比下降1823.1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46.37万元,同比下降47.66%[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同比下降1150.00%[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5元/股,同比下降1150.0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5%,同比下降0.59个百分点[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823.15%至-1701万元,因产品销售减少及股票收益减少[15]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150%至-0.05元,因产品销售减少及股票收益减少[1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0万元[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21.85%至1.54亿元,主要因合并福建森源家具数据[15]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054.66%至1621万元,主要因合并福建森源家具数据[15]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115.09%至6233万元,因预付原材料款增加[15]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93.63万元,同比下降287.8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87.86%至-4694万元,主要因合并福建森源家具数据[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53.74%至5925万元,因收回部分理财产品[1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340.41%至1.85亿元,主要因合并福建森源家具数据[1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300.04%至1.35亿元,主要因合并福建森源家具数据[17]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 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19] - 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19] -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获得福建省国资委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19] - 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再次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19] - 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 - 公司于2016年3月8日终止实施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披露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 承诺与协议 - 苏加旭于2015年4月7日承诺避免资金占用事项并承诺长期有效[21] -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承诺避免与公司及森源股份产生同业竞争[23] - 苏加旭承诺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避免同业竞争[25] - 苏加旭承诺将业务机会优先让予公司及森源股份[26]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27][28]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价格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30] - 若重组未获证监会核准则不再遵守与森源股份关联交易相关承诺[29] - 苏加旭及福建省固鑫投资承诺交易后减少并规范与永安林业关联交易[29][30] - 苏加旭承诺承担森源股份交割日前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导致的补缴款项[46] - 苏加旭承诺承担森源股份因未缴纳社保公积金可能产生的罚款或经济补偿[46][47] - 苏加旭承担森源家具诉讼损失超过预计负债部分670.72万元[47] - 苏加旭承诺承担因青岛三利集团诉讼导致森源股份经济损失超过已计提预计负债2,219,816.47元的部分[48] - 苏加旭承诺承担因广东森源大岭山镇地块在建工程被收回可能引发的违约纠纷或诉讼造成的全部损失[49] - 公司股东承诺已依法履行对森源股份的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50]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和森源股份的人员、机构、资产、业务及财务独立性[41][42][43][44][45] - 所有承诺均已按时履行[56] 股份锁定与解锁安排 - 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31] - 王清云、王清白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31] - 股份解锁与承诺年度预测净利润实现情况挂钩第一年实现可解锁25%[32] - 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可累计解锁60%[32] - 利润补偿协议履行完毕后剩余股份全部解锁[33] - 锁定期可根据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要求进行调整[33] 业绩承诺与补偿机制 - 业绩承诺期2015至2017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10.3百万元、135.15百万元、163.78百万元[34] - 若重组未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承诺期将顺延至下一年度[34] - 补偿责任人苏加旭、固鑫投资、雄创投资、李建强按比例承担补偿责任,李建强承担5%,雄创投资承担9%[40] - 补偿方式优先以股份进行,股份不足时以现金补足[35] - 当期应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累积预测净利润-累积实际净利润)÷补偿期内预测净利润总和×交易总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36] - 股份补偿数量按(累积预测净利润-累积实际净利润)÷预测净利润总和×交易总对价÷发行价格计算[37] - 若公司实施转增或送股,补偿股份数量需按(1+转增或送股比例)调整[37] - 若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补偿方需返还现金股利收益,计算公式为每股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38] - 资产减值补偿触发条件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金额[38] - 因净利润不足及资产减值发生的补偿总额不超过交易总对价[40] - 资产减值补偿上限为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雄创投资通过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总额[41] 诉讼与损失承担 - 森源家具向青岛三利集团支付款项885.42万元[47] - 森源家具实际支付青岛三利集团892.7万元[47] - 森源家具于2016年3月29日收到苏加旭补偿款项[47] 股东回报政策 - 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1]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53]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53]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53]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6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6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5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57]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59] - 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测不适用累计净利润亏损或大幅变动警示[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