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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 - 2017 Q1 - 季度财报
永安林业永安林业(SZ:000663)2017-04-27 16:00

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提供的关键点进行了分析和归类。以下是按照单一主题分组的要点列表: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92亿元,同比下降2.6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0.43万元,同比下降2.9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10.51万元,同比下降20.8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注:提供的原始关键点中未明确列出成本或费用类目的同比环比变化,因此本组暂缺)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3.49万元,同比改善92.26%[8] -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激增7968.75%至2992.76万元,因大幅增加在建工程投入[15] - 投资支付现金增长1100%至600万元,因扩大投资项目[1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67.57%至6000万元,因借款同比减少[1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下降77.32%至4894.48万元,因归还借款减少[1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激增1295.24%至4895.47万元,因票据保证金增加[1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长66.63%至2.26亿元,因银行存款增加[16] 资产和负债项目变动 - 应收票据减少51.55%至4186.26万元,主要因货款结算变动[15] - 预付款项增加59.35%至9032.10万元,因预付货款增加[15] - 长期股权投资增长59.26%至1601.91万元,因增加投资项目[15] - 总资产为43.5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7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1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78%[8] 政府补助及营业外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62.44万元[9] - 营业外收入增长505.61%至362.76万元,主要因政府补助增加[15]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8,924户[11]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避免与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从事相同或相似且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22] - 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将承担给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造成的实际损失[23] - 苏加旭承诺持有永安林业5%以上股份期间避免从事竞争业务并将业务机会让予永安林业[24] - 苏加旭承诺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将承担给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25] 关联交易规范承诺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并规范与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26] -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27] - 控股股东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永安林业利润[28] - 苏加旭及固鑫投资承诺减少并规范与永安林业及森源股份的关联交易[29] 股份限售与解锁条件 - 苏加旭等承诺通过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限售[30] - 解锁条件为第一年预测净利润实现后可解锁认购股份数的25%[31] - 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后可累计解锁认购股份数的60%[31] - 利润补偿协议履行完毕后剩余股份全部解锁[31] 业绩承诺与补偿 - 森源股份2015年业绩未达承诺导致公司以总价1元人民币回购补偿股份31,097股[32] - 业绩承诺方苏加旭、固鑫投资、雄创投资、李建强承诺2015年净利润11,030万元[33] - 业绩承诺方承诺2016年净利润13,515万元[33] - 业绩承诺方承诺2017年净利润16,378万元[33] - 补偿责任人需先以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时以现金补偿[33] - 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补偿股份并注销[36] - 若实施现金分红,补偿方需返还每股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的金额[36] - 李建强承担5%的补偿比例[39] - 雄创投资承担9%的补偿比例[39] -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37] - 补偿现金金额计算公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38] - 补偿总额上限不超过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雄创投资通过交易所获得的交易对价[39] 独立性承诺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森源股份人员独立[40]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森源股份机构独立[41]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森源股份资产独立完整[41][42]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森源股份业务独立[42][43]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永安林业、森源股份财务独立[44] 其他承诺与责任承担 - 苏加旭承诺承担森源股份交割日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款项及罚款[45][46] - 苏加旭承诺承担森源股份租赁房地产无法持续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46] - 苏加旭等承诺方保证提供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7] - 苏加旭等承诺方确认已依法履行对森源股份的出资义务[48] 股东回报与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执行现金分红政策[4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应达到80%[5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应达到40%[5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应达到20%[50] - 公司可通过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需满足现金分红比例前提[51] 经营展望与合规情况 - 公司预计2017年1-6月累计净利润无亏损或大幅变动警示[5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5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55] -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通过实地调研方式接待机构投资者[56]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