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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 - 2017 Q3 - 季度财报
永安林业永安林业(SZ:000663)2017-10-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3.1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6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8.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25%[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7.8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2.96%[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36.7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2.8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8.9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7.73%[8]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07元/股,同比增长600%[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所得税费用增加213.98%至2867万元,因利润增加[17] -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65.58%至901万元,因应收款项收回[17] - 投资收益减少78.61%至182万元,因无股票出售收益[17]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65.9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5.55%[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31.02%至6.937亿元[18] - 收到其他经营活动现金增加137.15%至1.056亿元,主要因搬迁补偿[1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31.11%至5.148亿元[18] - 支付筹资活动其他现金减少81.95%至4329万元,因少支付汇票保证金[18]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减少56.82%至2.026亿元,主要因工程投入[17] - 固定资产增加103.89%至7.614亿元,主要因工程结算[17] - 在建工程减少79.91%至7384万元,主要因工程完工转出[17] 政府补助和补偿收入 - 年初至报告期末政府补助收入为2297.79万元人民币[9] -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森源蒙玛家具收到搬迁补偿款[21] -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并于2017年7月7日公告[22] 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森源股份2015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110.3百万元[37] - 森源股份2016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135.15百万元[37] - 森源股份2017年业绩承诺净利润为163.78百万元[37] - 公司以总价1元人民币回购应补偿股份31,097股[36] - 补偿责任人包括苏加旭、李建强、固鑫投资和雄创投资[37] - 股份补偿不足时采用现金补偿方式[38] - 补偿金额计算基于累计预测与实际净利润差额[38] - 资产减值额超过已补偿金额时需另行补偿[41] - 补偿股份数量随转增或送股比例调整[40] - 现金分红收益部分需返还给公司[40] - 李建强在利润承诺补偿中承担5%的比例[42] - 雄创投资在利润承诺补偿中承担9%的比例[42] - 补偿总额上限为交易对价加上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的总和[43] 股东承诺和独立性保证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诺避免资金占用及同业竞争[23][24][25][26] - 苏加旭承诺持有永安林业5%以上股份期间避免同业竞争[28]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29][30] - 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价格进行[30][32] - 苏加旭及福建省固鑫投资承诺减少与永安林业的关联交易[31][32]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性[43][44]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性[44][45]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45][46]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46][47] - 福建省永安林业总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47][48] 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 - 苏加旭等通过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33] - 王清云等通过交易取得的股份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3] - 若第一年预测净利润实现可解锁25%股份[34] - 若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可进一步解锁股份[34] - 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承诺年度预测净利润实现条件[34] - 股份解锁需满足上市满12个月及专项审计报告公告条件[34]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2]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80%[53]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40%[54]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到20%[54] - 公司利润分配可结合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方式[55] - 公司需确保股票股利分配后总股本与经营规模及盈利增速相适应[55] - 公司董事会需研究论证现金分红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56] -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沟通利润分配方案[56] 其他法律和财务承诺 - 苏加旭就重组涉及的社会保险事项作出长期承诺[48] - 公司承诺若因交割日前森源股份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保公积金将无条件代其补缴主管部门核定金额[49] - 公司承诺若因交割日前森源股份未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导致罚款或赔偿将无条件代其支付相应款项[49] - 苏加旭承诺承担因交割日前租赁房产无法持续使用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50] - 公司股东承诺已依法履行对森源股份的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51] 报告披露和公司公告 - 公司2016年度业绩预告于2017年1月25日披露[21]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7年2月23日终止[21] - 公司2016年度业绩快报及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于2017年4月15日披露[21] -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21]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于2017年3月29日公告[21] -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21] -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于2017年7月29日披露[22]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2017年三季度报告未对全年业绩进行预测,不适用业绩大幅变动警示[5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5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59]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6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2] - 公司2017年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