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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0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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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2 11:5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481.74万元[7] - 2023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964.37万元[7] 议案相关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表决全票通过[5] - 《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后全票通过[13] -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多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6]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规则制度议案[14][16][17][18][19][20][21][22]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3] -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报告类议案[23][24]
阳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磊明)
2024-03-22 11:5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6次,现场4次、通讯2次,股东大会4次[3] - 2023年召开3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4] - 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 人员任职情况 - 郭磊明于2023年12月15日起担任审计和战略委员会委员[4] 其他事项 - 2023年度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程序合规[13] - 报告期内未发生被收购、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11][14]
阳光股份: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2 11:51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 委员会实施细则 编号:YG/ZB/XZ06/V2024 页码:第 1 页 共 6 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 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选择程序,以及考核与薪酬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 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章 总则 | | | 3 | | --- | --- | --- | --- ...
阳光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2 11:51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15 一、2023 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127.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5.72%;实现 净利润-23,163.39 万元,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481.74 万元,主要 由于 2023 年度受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影响,经评估认定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下降,报告期内产生较大金额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亏损 38.83%, 主要是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 的减少。 (1)物业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3,143.3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819.98 万元,减少 12.16%,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40.9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项 目出现退租或提前解约的情况。 1 (2)尾盘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5,042.6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407.41 万元,减少 26.44%,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46.82%。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可销售尾盘 项目货值较上年减少。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 ...
阳光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2 11: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力先生、郭磊明先 生、梁剑飞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力先生、郭磊明先生、梁剑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阳光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平春)
2024-03-22 11:51
人员任职 - 刘平春于2020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4次、审计会4次、战略会1次[3][4] - 2023年审计会4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各期财报[5][6] - 2023年战略会审议通过《2022年经营工作总结和2023年经营计划》[6] 审计机构 - 公司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规[15]
阳光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2 11: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054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0546 号 二、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 ...
阳光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2 11:5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编号:YG/ZB/XZ03/V2024 页码:第 1 页 共 8 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发布日期:2024 年 3 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 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董事 | 3 | | 第三章 董事会 | 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编号:YG/ZB/XZ03/V2024 页码:第 3 页 共 8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 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董 ...
阳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2 11:5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编号:YG/ZB/ZD02/V2024 页码:第 1 页 共 11 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发布日期:2024 年 3 月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 3 名,对全体股东负责。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 3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 | 4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撤换和辞职 | 5 | | 第五章 | 独立董事的职权 | 6 | | 第六章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程序 | 9 | | 第七章 | 附则 11 |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编号:YG/ZB/ZD02/V2024 页码:第 3 页 共 11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阳光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3-22 11:51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L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