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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4-04-19 14:0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意 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4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的 需要。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 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
中兵红箭: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9 14:01
目 录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红箭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兵红箭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兵红箭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三、执业资质证书……………………………………………… 第 15—1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345 号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4 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兵红箭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
中兵红箭: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13:58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2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成员5名,出席现场会议监事4人,分别为郭十奇先 生、郭世峰先生、温志高先生、魏江先生。监事会主席郭建先 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并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 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 ...
中兵红箭: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2024-04-08 08:58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22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收到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红宇专汽)发来的中国银行《撤销账户确认单》,对其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3078号文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13元,共计募集资金204,759.27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 5,628.1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3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扣除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及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 ...
中兵红箭:关于西安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4-01 10:12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21 近日,公司完成了西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 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负责 人由公司副总经理王新星担任。具体登记情况如下: 1.名称: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DE0CHK8B 4.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 6 号 212 所办 公大楼 9 层 909 室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西安分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红箭"或"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 司机构设置及其职责的议案》,同意设立西安分公司。 一、注册登记情况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石墨及碳素制 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
中兵红箭: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1:15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2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大光先生(主任委员)、吴传利先生、刘中会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 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发生变化,同意对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分别如下: 审计委员会: 张建新先生(主任委员)、张大光先生、魏军先生 提名委员会: 王红军先生(主任委员)、吴传利先生、王宏安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以口头通知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名,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 名,分别为魏军先生、王宏安先生、魏武臣先生、张建新先生、 吴传利先生、 ...
中兵红箭: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8 11:04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 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但不包含网络投 票股东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核查。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 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
中兵红箭: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11:04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15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魏军先生、王宏安先 生、杨守杰先生、刘中会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魏军先生、王 宏安先生、杨守杰先生、魏武臣先生、刘中会先生、董敏女士、 吴忠先生、鲁委先生、王红军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 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 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国有独享资 本公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 ...
中兵红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4-03-28 11:04
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 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关于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 1. 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对河南 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的标的公司净资产以及出资资产经过专业机构评估, 评估价值公平合理、公正客观,增资定价政策和增资价格严格 按照《评估报告》和《增资协议》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且遵 循了一般商业条款,本次增资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符合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在监事会对该项议案进行表 决时,关联监事郭建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召 集召开程序、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可以更好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 ...
中兵红箭: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1:04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4-1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 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3月 28 日 9:15-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 - 1 - 石有限公司院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