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生物(0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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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司法再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
2024-05-29 09:07
股份冻结情况 - 郁琴芬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分别为6733625股(占其所持比例4.57%,占总股本0.65%)和3062918股(占其所持比例2.08%,占总股本0.30%)[2] - 王洪明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分别为45660000股(占其所持比例31.68%,占总股本4.43%)和17470000股(占其所持比例12.12%,占总股本1.70%)[3][4] 累计冻结及标记情况 - 截至公告日,郁琴芬累计被冻结股份28521643股,占其所持股份19.35%,占总股本2.77%[5] - 截至公告日,王洪明累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631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43.80%,占总股本6.13%[10] - 截至公告日,郁琴芬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1188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80.65%,占总股本11.54%[6] 影响说明 - 本次公司股份被冻结等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未对公司持续经营、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7]
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27 09:07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1]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6月5日15:00 - 16:00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1][2][3] - 召开地点为“价值在线”(www.ir - online.cn)[1][2] - 召开方式为网络互动方式[2]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等(可能调整)[2] - 投资者可按指定方式参与互动及会前、会后操作[3][5]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7]
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2024-05-21 10:53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7]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大会在应当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12]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13]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7] 其他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9]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25]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董事会、监事会、连续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33]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4]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表决时回避,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 董事、监事候选人在有权机构审议受聘议案时应亲自出席说明相关情况[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董事、监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35]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39]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等的信息披露事务[41]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5]
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2024-05-21 10:5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10] 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30万元以上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5] - 审议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5] 担保事项审议 - 审议除需股东大会批准外的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5][31]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或电话通知[16]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等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17]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2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22]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5] - 董事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31] - 受委托投票董事可持两张表决票[29] 提案与决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2] - 部分董事或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32]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全程录音,记录含多项内容[3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7] 决议公告与落实 - 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9]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9] 议事规则修订 - 三种情形下应修订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和修改[42]
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21 10:5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9月3日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2955.6222万元[7]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现为102955.6222万股,每股面值1元,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785.97万股[12] 股本结构 - 限售流通股2.0529万股,占总股本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2953.5693万股,占总股本100%[13] 股份转让与收购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8]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16] - 因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6]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收回短线交易所得收益,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2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2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2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2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2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2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定审议[3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特定审议[30] 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四人或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况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3][34]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6]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6]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46] 董事与监事 - 连续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由股东担任的监事候选人,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8]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8] - 当选董事、监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4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55] - 确定董事、监事候选人前,应书面征求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意见[55] - 持有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5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6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6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3]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3]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57] -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须取得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或电话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6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2] 管理层与监事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3][74]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76] -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0]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5]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85][86][8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86]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至少三年内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86] - 公司出现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情形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8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8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8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8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0] 其他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95]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97] - 公司合并或分立,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102]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2] - 公司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103] - 减资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106]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0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11]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112]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07]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部门确认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107]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当修改章程,如法律规定变化、公司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等[109]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09] -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公司章程[109] - 章程修改事项属法律要求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109]
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1 10:53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9名,所持表决权股份145,360,394股,占股本总额14.1187%[3]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名,所持表决权股份144,138,394股,占股本总额14.00%[3]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8名,所持表决权股份1,222,000股,占股本总额0.1187%[3]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9项议案同意股数145,278,794股,占比99.9439%[6][7][8][10][11][12][13][15][16]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股数144,159,594股,占比99.1739%[17]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同意股144,159,594股,占比99.1739%[20] - 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议案同意股145,278,794股,占比99.9439%[21] -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同意股145,278,794股,占比99.9439%[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9项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140,400股,占比0.7845%[6][7][8][10][11][12][13][15][16]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21,200股,占比0.0146%[17]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中小投资者同意股21,200股,占比0.0146%[20] - 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1,140,400股,占比0.7845%[21] -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1,140,400股,占比0.7845%[22] 其他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24] - 备查文件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5]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27]
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5月)
2024-05-21 10:53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选举与补选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履职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2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5] 决策审议要求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 公司支持措施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通报运营情况[27] - 公司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提延期开会或审议[28]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29] 其他规定 - 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8] - 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28]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报告[29]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1]
四环生物:四环生物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0:51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 - 15:00,现场会议于5月21日14:30召开[4]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9名,持股145,360,394股,占比14.1187%[5] 会议结果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14项议案[9] -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1]
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5-09 08:58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5月8 - 9日连续两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2] 信息披露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3] - 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及筹划[4] - 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6] 经营情况 - 近期经营及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3] 股东情况 - 大股东、实控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3] - 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3] 指定媒体 - 《中国证券报》等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6]
四环生物(00051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9 13:21
财务表现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35,419,049.03元,同比下降12.8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69,896.35元,同比下降54.2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9,635.79元,同比下降66.51%[9] -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60,975,034.49元,同比下降10.4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81,706,954.69元,同比下降13.55%[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731元/股,同比下降54.2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49%,同比下降6.10%[9]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57,013,482.58元,第二季度为64,397,872.15元,第三季度为58,524,256.85元,第四季度为55,483,437.45元[12]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59,108.45元,第二季度为-18,816,289.03元,第三季度为-5,542,080.66元,第四季度为-31,952,418.21元[12]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50,580.73元,第二季度为-2,242,459.58元,第三季度为-269,706.76元,第四季度为1,091,221.40元[12]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87,731.00元,债务重组损益为2,292,390.48元[13]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754,712.60元[13]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5,419,049.03元,同比下降12.86%[25]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69,896.35元,同比下降54.26%[25]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9,635.79元,同比下降66.51%[25]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35,419,049.03元,同比下降12.86%[27] - 公司2023年营业总收入为235,419,049.03元,同比下降12.86%[162] - 公司2023年营业总成本为287,686,024.21元,同比下降7.56%[162] - 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81,706,954.69元,同比下降13.57%[160] - 公司2023年未分配利润为-621,891,996.39元,同比下降13.77%[160] - 公司2023年流动资产合计为38,753,434.63元,同比下降88.99%[161] - 公司2023年长期股权投资为656,788,527.16元,同比增长89.41%[161] - 公司2023年流动负债合计为106,372,525.75元,同比增长6.48%[161] - 公司2023年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250,054.69元,同比增长100%[162] - 公司2023年管理费用为67,006,930.52元,较2022年的65,148,310.46元有所增加[163] - 公司2023年研发费用为29,150,204.80元,较2022年的38,968,076.78元减少25.2%[163] - 公司2023年财务费用为2,383,540.63元,较2022年的1,604,301.49元增加48.6%[163]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80,414,861.30元,较2022年的-53,281,016.88元亏损扩大51.0%[16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69,896.35元,较2022年的-48,792,770.94元亏损扩大54.3%[163]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0731元,较2022年的-0.0474元下降54.2%[164] - 公司2023年母公司营业收入为629,791.84元,较2022年的712,517.49元减少11.6%[165] - 公司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1,887,839.47元,较2022年的-3,895,464.23元亏损扩大205.2%[166] - 公司2023年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115元,较2022年的-0.0038元下降202.6%[166] - 2023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53,245,271.60元,同比下降11.07%[167]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9,635.79元,同比下降66.49%[167] - 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94,190.00元,同比下降0.23%[167] - 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10,946.89元,同比改善14.63%[167] - 2023年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213,637.00元,同比下降45.03%[167] - 2023年度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7,946.62元,同比下降7.36%[168] - 2023年度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0.76元,同比改善99.98%[169] - 2023年度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42,851.01元,同比下降77.21%[169]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48,724万元,同比增长4.48%[177] - 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93,353万元,较上期减少53,242万元[180] - 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46,776万元,本期期初为646,776万元[175] - 本期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6,202万元,较上期减少4,485万元[180] - 本期期末资本公积为35,572万元,与上期持平[180] - 本期期末盈余公积为37,856万元,与上期持平[180] - 本期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为36,202万元,较上期减少4,485万元[180] - 本期期末专项储备为557,240万元,较上期减少48,793万元[180] - 本期期末一般风险准备为36,202万元,较上期减少4,485万元[180] - 公司2023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04,860,122.50元,较上年减少11,887,839.47元[184] - 公司2023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11,887,839.47元[182] -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为37,856,747.22元,较上年减少3,895,464.23元[184] - 公司2023年度资本公积为877,212.14元,与上年持平[184] - 公司2023年度盈余公积为37,856,747.22元,与上年持平[184] - 公司2023年度股本为1,029,556,222.00元,与上年持平[184] - 公司2023年度专项储备为0元,与上年持平[184] - 公司2023年度其他综合收益为0元,与上年持平[184] - 公司2023年度库存股为0元,与上年持平[184] - 公司2023年度其他权益工具为0元,与上年持平[184] - 公司2023年12月31日未弥补亏损为621,891,996.39元,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191] - 公司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22.42%,处于较低水平[191] - 公司已获取授信额度尚有3,000.00万元未使用[191] - 公司计划通过林木分部解除银行账户冻结和医药分部扩大产品覆盖面来改善2024年经营业绩[191] 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制品、生产和销售以及园林绿化工程业务[18]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医药制品包括德路生、新德路生、欣粒生和环尔博[19] - 德路生和新德路生适用于肾癌、恶性黑色素瘤及癌性胸、腹腔积液的治疗[19] - 欣粒生用于治疗骨髓移植后、癌症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等症状[19] - 环尔博用于肾功能不全所致贫血等症状[19] - 北京四环医药业务收入225,964,755.62元,同比下降12.70%[2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拥有12项发明专利和4项新药证书[24] - 公司园林绿化业务自有苗圃苗木总量达93万余株[23] - 公司生物药品生产模式按品种阶段式生产和批量连续生产,成品按维持3-6个月市场销售量的安全库存进行备货[21] - 公司生物药品采购模式为集中订购与分散、零星采购相结合,大宗采购额大于十万元时采取多家报价[21] - 公司产品主要采用经销商代理的销售模式,实现对医院终端销售[22] - 公司通过学术推广活动提升产品认可度,包括全国性学术研讨会、省级学术交流会等[22] - 医药行业收入占比95.98%,同比增长0.17%[27] - 白介素产品收入54,640,938.51元,同比下降0.89%[27] - EPO产品收入116,439,877.77元,同比下降0.71%[27] - G-CSF产品收入49,143,016.07元,同比增长2.09%[27] - 内销收入占比98.11%,同比下降0.50%[2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42.52%[3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60.72%[30] 研发与创新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5.19%,为29,150,204.80元[31] - 新型干细胞培养技术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31]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从2022年的30人增加到2023年的35人,增长16.67%[35] - 研发投入金额从2022年的38,968,076.78元减少到2023年的29,150,204.80元,下降25.19%[35] - 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的生产成本降低一半,产能提升一倍[32] - 公司完成重组水蛭素III(HV3)滴眼液的上市申请,预计上市后可布局眼科用药市场[32] - 降钙素片剂已完成上市申请,预计上市后可迅速打开骨质疏松市场[34] - 公司完成长效重组人促红素的制备方法研究,布局蛋白长效制剂领域[35]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9] -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55] -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56] -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采用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上相互独立[57] -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58] -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实际控制人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开设有独立的账户[60]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14.4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14.15%[61] - 2023年3月,董事强琦因个人原因辞职;2023年6月,独立董事卢青、董事会秘书周扬任期届满离任[63] - 2024年1月,职工监事贡小莉因个人原因辞职;2024年3月,财务总监徐海珍因个人原因辞职[63]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182.78万元[69] -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8万元(税前)[68]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煜2023年税前报酬为28.3万元[69] - 董事文军2023年税前报酬为57.44万元[69] - 独立董事刘卫2023年税前报酬为8万元[69] - 独立董事吴良卫2023年税前报酬为8万元[69] - 监事王雷2023年税前报酬为4.81万元[69] - 监事徐立科2023年税前报酬为5.98万元[69] - 董事会秘书周扬2023年税前报酬为27.8万元[69] - 财务总监徐海珍2023年税前报酬为26.6万元[69] - 公司报告期末在职员工总数为282人,其中母公司3人,主要子公司259人[77] - 公司员工专业构成为生产人员126人,销售人员23人,技术人员73人,财务人员15人,行政人员45人[77] - 公司员工教育程度为本科及以上83人,专科70人,中专及以下129人[77] - 公司薪酬政策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78] - 公司制定了内部和外部培训计划,包括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等[79] -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80]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81] - 公司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8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82][83] -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99.42%[84] -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48%[84] - 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均未发现重大缺陷[88] - 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均未发现重要缺陷[89] -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90] - 公司及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91] - 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持有有效期至2027年7月14日的排污许可证[92] - 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中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为0.628mg/Nm3,年排放总量为0.0101t/a[93] - 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为5.04mg/Nm3,年排放总量为0.0760t/a[93] - 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废气排放中颗粒物浓度为2.4mg/Nm3,年排放总量为0.0412t/a[93] - 公司废水处理站采用生化法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20吨/天,自2021年12月投运以来运行稳定,排放达标[96] - 公司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危废暂存间储存能力为3吨/天,自2005年投运以来使用正常[96] - 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包括动物房废气排放口、洁净区1号和2号废气排放口,分别采用吸附法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分别为2000m³/h、3500m³/h和8000m³/h,运行稳定且达标排放[96] - 公司制定了《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水平[97] - 公司按期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规定核算并足额缴纳环保税[98] - 公司废水排放中总有机碳含量为2.3mg/L,年排放量为0.0290吨[94] - 公司废水排放中氨氮含量为19.8mg/L,年排放量为0.2494吨[94] - 公司废水排放中总氮含量为23mg/L,年排放量为0.2898吨[94] - 公司废水排放中总磷含量为0.20mg/L,年排放量为0.0025吨[94] - 公司废水排放中化学需氧量为21mg/L,年排放量为0.2646吨[95] -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股东平等行使权利[102] -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102] - 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建立沟通交流渠道[102] - 公司重视员工权益保护,依据国家规定和标准从社会保障、健康医疗、住房公积金等多方面保障员工权益[102] - 公司严格按照GMP等相关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严把产品质量关[10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05]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06] - 中审亚太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07] - 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140万元[111] - 公司胜诉昆山市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案金额总计28,874.27万元[108][113]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1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17] -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118] -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119] -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12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121] -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