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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0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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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08:18
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75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其中质押47,644,456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8.64%,占公司总股本的7.35% [1] - 刘江东的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实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07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其中质押30,898,365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2.96%,占公司总股本的4.76% [1] - 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831,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6%,合计质押78,542,898股,占合计所持股份的76.38%,占公司总股本的12.11% [1] 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情况 - 刘江东将其持有的47,644,456股到期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占其所持股份的76.36%,占公司总股本的6.33%,质押延期购回日为2025年7月7日 [2] - 金海马实业将其持有的30,898,365股到期质押股份办理了延期购回,占其所持股份的62.96%,占公司总股本的4.76%,质押延期购回日为2025年7月7日 [2] - 上述质押股份的用途均为资金需求或经营需求 [2] 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刘江东已质押股份47,644,456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8.64%,未质押股份6,108,41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1.36% [4] - 金海马实业已质押股份30,898,365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2.96%,未质押股份18,1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7.04% [4] - 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已质押股份78,542,898股,占合计所持股份的76.38%,未质押股份24,288,418股,占合计所持股份的23.62% [4] 其他情况说明 -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影响 [4] - 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融资余额为13,175万元(本金),还款资金来源于自筹或其他融资,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5] - 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与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3-17 18:5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通过决议,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2024年10月8日,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并在到期后及时赎回 [2] - 2025年1月7日和1月21日,公司分别使用1000万元和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 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 公司近期已赎回1000万元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2] - 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未到期金额为2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 [2]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 [1][2] - 相关公告包括《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等 [1][2]
新金路(00051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3-17 08:45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5—08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 年第六次临 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 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9 月 19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65 号)。 2024 年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28 09:32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5—07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限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39,361,335 股,占四川 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6.0692%。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8 名股东在本次发行相关承诺事项 中所做的承诺如下:我方参与本次发行,若获得配售,依据《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的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发行获配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 6 个月。锁定期内, 我方委托人或合伙人不转让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8 名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
新金路(000510) -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2-28 09:31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新金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路"或"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新金路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8 名股东在本次发行相关承诺事项中所做的承 诺如下:我方参与本次发行,若获得配售,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发行获配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锁定 ...
新金路(000510) -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5-02-17 08:45
保荐相关 -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为甬兴证券[1] -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蒋敏和刘云飞,刘云飞变动后施华接替[1] - 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蒋敏和施华[1] - 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1]
新金路(000510)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0 10:10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 业绩预计数据 -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000万元至7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57.54%至71.69%[1] -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5600万元至8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54.28%至67.99%[1] - 预计基本每股收益为-0.0803元至-0.1205元,上年同期亏损0.2900元[1] 业绩预告说明 - 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未经过审计[2]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2] 业绩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降本增效措施,使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 信息披露安排 -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5]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5]
新金路(00051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6 16:00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1月10日发通知,1月16日召开[1] - 本次董事会应到、实到表决董事均为9名[1] 议案审议 - 9票全票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5年经营目标及高管薪酬的议案》[1] - 2025年公司高管实行年薪制,薪酬与目标挂钩,完成有奖励[2] - 9票全票通过《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1-16 16:00
舆情管理制度 - 舆情管理制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1] 舆情工作组 -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局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含其他高管[3,4] 舆情分类 - 重大舆情指传播广等负面舆情,一般舆情指其他舆情[5,6] 舆情处理流程 - 知悉舆情后汇总上报,一般舆情灵活处置,重大舆情召集会议决策[6,7,8]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可处分,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可追究法律责任[10,11]
新金路:关于变更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12-18 08:23
审计机构续聘 - 2024年4月25日公司会议通过续聘希格玛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 - 2024年5月30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续聘事项[1] 签字会计师变更 - 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宜丰因工作调整更换,张欣琪接替[1] - 张欣琪2017年加入希格玛,有7年以上执业经验[2] - 张欣琪近三年无相关处罚及处分,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情形[3] - 签字会计师工作交接有序,不影响2024年度财报审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