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0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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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大扩建爆发,“三跑道”机场今年新增5个
第一财经· 2025-12-30 02:18
行业核心动态 - 2025年全国进入“三跑道时代”的机场数量大幅扩容至11个,年内新增武汉、兰州、乌鲁木齐、深圳和西安等5个机场 [2] - 广州白云机场已建成第5条跑道,迈入“五条跑道+三座航站楼”的超大规模运行时代 [2][4] 具体机场进展与数据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新建南二跑道(3000米长,45米宽,4F级)于12月25日投运,形成“三跑联动”,年旅客保障能力提升至83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可达100万吨 [2] - **深圳机场**:第三条跑道于11月29日投运,2024年客流量首次突破6000万人次,2025年预计旅客吞吐量突破6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首次跨越200万吨大关 [2][4] - **武汉天河机场**:1月第三跑道投用,成为全国第6个、中部第1个拥有三跑道的城市,也是全国第7个拥有三跑道的机场 [3] -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3月三期扩建投运,新建两条跑道及40万平方米T3航站楼 [3] - **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4月改扩建完工投运,跑道由1条升级为3条 [3] -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东二跑道工程于12月13日通过竣工验收,正迈向“三跑道”投运筹备阶段 [3] -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计划明年10月T3航站楼和第三跑道同步启用 [3] 产能与业务表现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截至12月19日旅客吞吐量达4700万人次,已超去年全年,航班执行率和客座率分别提升至85%和86%,同比增长2.1和0.8个百分点 [2] - 扩建后的广州白云机场近期可满足年旅客吞吐量1.2亿人次、货邮吞吐量380万吨,终端设计容量将提升至年旅客吞吐量1.4亿人次、货邮吞吐量600万吨 [4] 发展驱动因素与战略意义 - 机场扩建是为满足“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国内外客流大幅增长需求,并服务于国家赋予的国际化大都市定位 [2] - 交通基础设施需要适度超前建设以引领发展,有利于生产要素在中心城市和超大城市集聚,避免资源外溢 [4] - 未来机场功能将强化货物运输,专业货运航班大幅增长,从客流物流枢纽向综合经济枢纽转型,依托航空枢纽发展临空经济 [3]
380.74万元收购1%股权 深圳机场控股快件中心
搜狐财经· 2025-12-27 23:15
深圳机场股权收购与战略布局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80.74万元收购深国际全程物流所持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1%的股权 [2] - 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快件中心的持股比例从50%提升至51%,实现绝对控股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 - 此举旨在优化快件中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航空物流板块战略布局、强化主业协同效应 [2] 深圳机场航空物流业务表现 - 航空物流业务是公司非航空业务的重要支柱,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2]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货邮吞吐量98.3万吨,同比增长14.09%,位列全国第三 [2] - 2025年上半年,公司物流收入同比增幅高达57.03%,成为拉动公司营收增长的重要动力 [2] 快件中心的行业地位与功能 - 快件中心是公司航空物流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国际快件及跨境电商外贸服务的专业通关平台 [2] - 快件中心在全国快件监管场所综合排名中位列前三,其中快件业务全国第一、电商业务全国第二 [2] - 快件中心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物流通道的重要支撑 [2] 快件中心的财务表现与交易背景 - 2024年快件中心实现营业收入1.6956亿元,同比增长10.3% [3] - 2024年快件中心实现净利润4827.75万元,同比增长16.6%,盈利增速显著高于公司整体营收增速 [3] - 在本次股权交易前,快件中心由公司与深国际全程物流各持50%股权,处于共同控制状态 [3] - 快件中心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和增长潜力,并入报表将对公司业绩形成积极支撑 [3]
欲购后者1%股权,深圳机场拟控股快件中心
深圳商报· 2025-12-27 13:02
12月26日晚间,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机场")发布公告,拟以自有资金380.74万元收购深国际全程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所持深圳市 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件中心")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机场对快件中心的持股比例从50%提升至51%,实现绝对 控股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机场表示,此举将优化快件中心治理水平,晚上深圳机场完善航空物流板块战略布局、强化主业协同效应。 深圳机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位置,是国家物流枢纽的关键节点,航空物流业务作为深圳机场非航空业务的重要支柱,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2025年上半年,深圳机场实现货邮吞吐量98.3万吨,同比增长14.09%,位列全国第三;其中物流收入同比增幅高达57.03%,成为拉动公司营收增长的重要 动力。 而快件中心作为深圳机场航空物流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国际快件及跨境电商外贸服务的专业通关平台,在全国快件监管场所综合排名中位列前三,其 中快件业务全国第一、电商业务全国第二,已成为大湾区跨境物流通道的重要支撑。 在本次股权交易前,快件中心由深圳机场与深国际全程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各持50%股权,处于共同 ...
民航业“飞”出新天地
搜狐财经· 2025-12-26 19:21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中国民航业在需求复苏驱动下实现稳健增长,主要机场旅客吞吐量创历史新高,三大航司实现扭亏为盈,行业预计2026年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1][2][3][5] 行业整体表现与预测 - 2025年民航业保持稳定发展,全行业旅客运输规模预计同比增长5%左右,再创历史新高 [2] - 航班管家预测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民航预计完成旅客运输7.7亿人次,创历年新高 [2] - 展望2026年,航班管家预测民航全年旅客运输量将达8.05亿人次,同比2025年增长4.6%,同比2019年增长22.1% [5] 机场运营数据 - 截至12月20日,三亚凤凰国际机场2025年累计保障运输航班起降133,599架次,旅客吞吐量2,184.9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1.3万吨,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0%、5.8%和16.3% [1] - 截至12月17日,广州白云机场年旅客吞吐量首次突破8,000万人次,其中国际旅客超1,660万人次 [2] - 截至12月14日,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年进出境旅客流量首次突破400万人次,同比增长12% [2] - 12月17日,三峡机场口岸2025年出入境旅客量正式突破12万人次,创历史最高纪录 [2] 航空公司财务表现 - 三大航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计盈利62.8亿元,实现了自2023年减亏以来首次在前三季度整体扭亏为盈 [3] - 机场、航司上市公司营收与净利润的改善,得益于需求复苏与成本控制的双重驱动 [3] 市场需求与结构变化 - 国际旅行需求集中释放,成为2025年民航客流的最显著特征 [3] - 我国民航国际客运航班整体恢复至2019年的87.8%,周航班量在1.2万至1.4万之间波动 [3] - 民航客源结构出现新变化,更多青年旅客与银发群体坐飞机出行 [4] - 暑期以来,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疆吐鲁番、湖北十堰等“人少景美”且拥有机场的城市,机票预订量同比增幅超过一倍 [4] 行业发展趋势与挑战 - 国际航线的恢复对于航司业绩改善有重要作用,能提升宽体机利用率并减少国内运力投入,缓解国内市场竞争 [3] - 行业正经历运力供给约束、综合交通竞争加剧的多重变革,呈现需求快速增长与单位收入下降的局面,存在“旺丁不旺财”现象 [5] - 地缘冲突给国际运输带来挑战,高铁网络扩大和提速对民航市场产生分流影响 [5] - 航空公司“内卷式”竞争和机场规模持续扩大,让民航企业的负债率承压 [5][6] - 2026年民航旅客运输量能否实现突破性增长,关键取决于实际运力投放效率能否匹配宏观经济增长以及需求增长的速度 [6]
深圳机场(000089.SZ):拟收购快件中心1%股权
格隆汇APP· 2025-12-26 12:23
格隆汇12月26日丨深圳机场(000089.SZ)公布,为优化本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 心有限公司(简称"快件中心")股权结构,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完善深圳机场"货"板块战略布局,增强 协同效应,公司现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深国际全程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国际")所持快件中心 的1%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80.7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快件中心的股权比例将由50%提 升至51%,公司将控股快件中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深圳机场:拟收购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1%股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6 12:09
公司股权交易 - 深圳机场拟以自有资金380.74万元收购深国际全程物流所持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1%的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快件中心的持股比例将从50%提升至51%,从而取得控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 此次交易旨在优化快件中心股权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完善机场“货”板块战略布局并增强协同效应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截至发稿,深圳机场总市值为145亿元 [1] - 2025年1至6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航空性收入占比43.76%,租赁及特许经营收入占比19.5%,地面服务收入占比15.59%,航空物流收入占比10.78%,航空广告收入占比8.12% [1]
深圳机场(000089) -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6 12:0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 ...
深圳机场(000089) -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6 12:0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各业务体系以 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投 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应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股价动态,常态化开展市值管理 工 ...
深圳机场(000089) -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6 12:0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 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 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各子公司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 有 ...
深圳机场(000089) -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6 12:0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 与各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三)第三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 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公司与前述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 成该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 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