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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桑达A(00003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12:1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 ...
深桑达A(0000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11-14 12: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并受股东会委托, 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采用现场会议审议或通讯方式审议 两种形式。会议审议是董事会的主要议事形式。董事会现场会议由于特殊原因不 能举行时,可采用通讯方式审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由董事会秘书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全体独立董 ...
深桑达A(000032)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12:17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 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所有董事,但薪酬和考核事项所涉董事仅 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高 级副总裁、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
深桑达A(000032)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11-14 12:1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以控股合并方式组建,并向社会公众募集新股 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2517431。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7 月 3 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 752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0 万股,于 1993 年 10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SED INDUSTRY CO.,L ...
深桑达A(000032)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12:17
委员会组成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工作组组成 - 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组由公司总裁任组长,副组长1 - 2名,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6] 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10]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存在问题时要求更正[11]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2][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3][14][15]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4] 会议相关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3]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2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24]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公司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5] 其他 - 上市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7] - 董事会收到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后应在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7][18] - 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18][1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相关方拒绝或三十日内未起诉,股东可自行起诉[19] - 工作组为委员会决策提供包括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书面资料[21] - 会议评议工作组报告,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涉及外部审计、内控等事宜[21][28] - 出席会议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6]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8] - 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8] - 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8]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8]
深桑达A(000032) - 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12:17
信息披露委员会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审议通过实施细则[1] - 由董事长、董事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主任委员[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每半年开定期会议,会前三天通知[9] - 会议需超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9]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9][10]
深桑达A(000032) - 股东会规则(草案)
2025-11-14 12:1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
深桑达A(000032) - 关于出售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5-11-14 12:16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目标,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下属中 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转让 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武强")100%股权,首次挂牌转让底价 不低于 6,484.48 万元。转让完成后,中电武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 5 票,其中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 成关联交易。待确定买受人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概况 本次拟 ...
深桑达A(000032) - 关于出售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5-11-14 12:16
股权交易 - 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中电行唐100%股权,底价不低于26,942.49万元[2] - 交易完成后中电行唐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4] 财务数据 - 2025年8月31日资产总额76,952.18万元,2024年末为75,785.87万元[11] - 2025年8月31日应收账款37,562.88万元,2024年末为43,719.17万元[11] - 2025年1 - 8月营业总收入12,895.74万元,2024年度为18,500.89万元[11] - 2025年1 - 8月净利润630.04万元,2024年度为1,189.61万元[11] 评估信息 - 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6,942.49万元,增值率7.34%[13]
深桑达A(00003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孔繁敏)
2025-11-14 12:16
独立董事提名 - 孔繁敏被提名为深桑达A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情况符合规定[19][20] - 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担任数量和时长合规[16][33][34] - 通过资格审查,无不得任职情形,符合相关规定[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