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煤炭/伊泰B股(9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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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改聘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4-07-29 09:05
人事变动 - 2024年7月29日公司改聘财务总监[1] - 靳荣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将任职控股股东[1] - 董事会聘任郝强胜为财务总监,任期至九届董事会届满[1] 新财务总监信息 - 郝强胜1982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6] - 有公司及伊泰集团财务相关工作经历[6]
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5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28 08:35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 5 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伊泰能源(上海) 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 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均 不是公司关联人。 5 月实际发生担保 27394.27 万元,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 险可控。 一、 公司对外担保预计审批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 2 ...
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8 10:17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B股每股现金红利0.084346美元[2] - 以2929267782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6元,共派1757560669.20元[4] 时间安排 - B股股权登记日2024/6/27,最后交易日2024/6/24等[2][6] 税务情况 - 向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按10%代扣所得税[9] - 对B股非居民个人股东暂不代扣个税[10]
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07 10:54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6月7日公司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315人,B股314人,内资股1人[2]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2196935992股,占比74.999494%[2] 股份持有情况 - B股股东持有股份596935992股,占比20.378335%[2] - 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1600000000股,占比54.621159%[2] 议案审议情况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同意票数2191958105,比例99.773417%[4]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同意票数2139635005,比例97.391777%[4] -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议案,同意票数2192009192,比例99.775742%[6]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同意票数2195402205,比例99.930185%[6] -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议案,同意票数124013480,比例51.883747%[7] - 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议案,同意票数2051170071,比例93.365036%[7] 公告情况 - 2024年6月8日公司发布公告[10] - 上网公告含经鉴证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10] - 报备文件含经与会董事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10]
伊泰B股: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6-07 10:54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1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 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 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 表法律意见。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必需文件公告,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此,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GLO2024BJ(法)字第0681号 致: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内蒙古伊泰煤炭股 ...
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5-30 08:5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幕致词; 1.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3.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 议案; 4.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5.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 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1 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下午 15:00 地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 ...
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05-28 09:26
财务数据 - 2024年第一季度管理、财务费用同比增约30%[3] - 2023年自产煤生产成本上升近26%,2024年预计升超10%[4] - 公司有11亿财务投资,暂无增加计划[5] - 2024年资本开支计划为201267万元[5] - 公司证券投资“秦港股份”“昊天国际”4.59亿[8] - 公司今年分红率占去年利润达99%[11] 股权与资源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增加35240943股[6] - 公司披露资源可采储量2126433150吨,按动用资源量核减[8] - 公司资源量和储量按国家规范标准计算[8] 发展策略 - 投资其他股权增强资产盈利能力,实现“实业+资本”格局[9] - 优化生产工艺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13] 项目进展 - 伊泰伊犁能源煤制油调整为煤制天然气,产能15.74亿立方米/年[14] - 煤化工项目以低碳转型为方向研究,进展关注公告[14] 其他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达5%后,每增减1%需次日公告[13] - 大股东增持遵守规定,关注公告[13] - 投资者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业绩说明会[16]
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7 08:3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 B 股 公告编号:2024-023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及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 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5 月 28 日上午 09:00-10:0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 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28 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
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告
2024-05-14 08:3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4:30 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晶泉 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 9 名,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鉴 于本次审议事项较为紧急,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 了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向全体参会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