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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知日新(688768) - 容知日新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6-25 10:45
限制性股票激励进展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归属期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1] - 205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同意办理[1][2] - 对应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56.136万股[2]
容知日新(688768) - 容知日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5 10:45
会议相关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7位董事全出席[2] -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4]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885元/股调为14.455元/股[3] -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作废限制性股票22.364万股[5]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56.136万股,涉205人[5] 公司治理 -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需股东大会审议[7] - 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生效[8] 资金与项目 - 拟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实施新建项目,需审议[11] 人员提名 - 提名聂卫华、贾维银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需审议[12] - 提名王翔、张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需审议[12]
容知日新(688768) - 容知日新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6-25 10:32
激励计划调整 - 2025年6月25日会议通过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股票议案[4] - 调整后授予价格为14.455元/股[6] 权益分派 - 2025年6月9日完成2024年权益分派,87,427,353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43元[5] 股票作废 - 因多种原因合计作废22.364万股限制性股票[8] 合规情况 - 调整及作废处理获批准授权,符合规定,已履行披露义务[12]
容知日新(688768) - 容知日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5-06-25 10:32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4年6月24日向22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11] - 授予价格调整后为14.455元/股[4][25] - 激励人数为223人,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26] 归属期相关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16] - 2025年6月25日董事会认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14] 业绩目标 - 2024年第一个归属期年度净利润目标值为1.20亿,触发值为1.00亿[5] - 2025年第二个归属期年度净利润目标值为1.50亿,触发值为1.25亿[5] 归属情况 - 归属数量为56.136万股,归属人数为205人[14][25] -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02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16] - 172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为“B+及以上”,归属比例100%;33名绩效为“B”,归属比例80%[17] 其他 - 公司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作废失效处理[18] - 本次归属不产生重大财务影响[27] - 律师认为激励计划相关操作合规,公司需履行后续信披义务[28]
容知日新(688768) - 国元证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实施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06-25 10:32
融资情况 - 2021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1372.00万股,每股18.23元,应募25011.56万元,实募19631.71万元[1] - 2024年11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5801305股,每股27.58元,募资16000.00万元,实募净额15597.18万元[2] 项目投资 - 设备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项目投资25383.09万元,拟投募资15066.68万元[5] -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投资16680.81万元,拟投募资8641.16万元[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11185.98万元,拟投募资7021.04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4500.00万元,拟投募资4500.00万元[5] 项目结项 - 截至2025年6月25日,结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4706.16万元,尚需支付2383.08万元,结余9127.10万元[7] -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结余6149.66万元,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结余106.89万元[8] - 公司将“设备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等三个募投项目结项[22] 资金使用 - 公司拟将2727.1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 - 公司拟实施“容知日新工业设备智能运维巡检机器人研发项目”,计划投资12520万元,拟用结余募资6400万元[12][14] 项目风险 - 研发新产品不及预期或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19] - 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或提升公司经营风险[20]
容知日新(688768)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25 10:3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必要审批程序[12] - 2024年5月7日相关会议审议议案[12] - 2024年5月8日披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13] - 2024年5月8 - 17日内部公示激励对象[13] - 2024年5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14] - 2024年5月25日披露自查报告[15] - 2024年6月24日相关会议审议议案[15] - 2025年6月25日相关会议审议议案[15] 归属情况 -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17] - 2024年度净利润1.02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0%[18] - 223名激励对象中205名符合任职期限要求[18] - 17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8] - 3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80%[18] - 1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0%[18] - 本次归属数量56.136万股[23] - 本次归属人数205人[23] 其他 - 授予价格调整后为14.455元/股[23] - 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23]
容知日新(688768)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5 10:32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5月7日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并通过相关议案[6][7] - 2024年5月8 - 17日对激励对象公示[8] - 2024年5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4年6月24日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9] - 2025年6月9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11] - 2025年6月25日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等议案[9] 激励计划数据 - 授予价格调整为14.455元/股[11] -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13] - 223名激励对象,18名离职,205名在职[15] 业绩与归属情况 - 2024年度净利润1.02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80%[15] - 172名个人考核"B+及以上",归属比例100%[16] - 33名考核为"B",归属比例80%[16] 股票作废情况 - 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合计作废22.364万股[18][19]
容知日新(688768)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25 10: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372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427353元[7] - 公司由17位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起时合计认购股份37500000股[13][14] - 发起人聂卫华认购股份10062620股,持股比例26.83%[13] - 发起人贾维银认购股份4983136股,持股比例13.29%[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7427353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3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股东会审议特定交易行为,指标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占比超50%,或相关营收、利润超规定金额[3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81] - 董事会交易审批权限: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且低于50%等[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审计委员会等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8] 高级管理人员与信息披露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2] - 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需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13] - 无重大投资或支出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3]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3000万元或超总资产5%,属重大投资或支出[113][11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1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2]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的股东[143]
容知日新(688768)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5 10:31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1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由董事长批准[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评估或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9]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 财务资助要求 - 向前述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日常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金额在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28] -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应及时披露[28]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31] - 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关联董事应在知道关联关系之日起十日内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性质和程度[19] - 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议案说明应包含交易内容、金额、占比等信息[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2] - 关联交易合同因情况变化可终止或修改,补充修订协议视情况生效[22] - 公司不得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容知日新(688768)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25 10: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10] - 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续聘可不招标[11]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后续五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得超两年[12]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续聘应提前15天通知[14] -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信息披露 - 选聘结果应公示,含拟选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11] - 每年披露对事务所履职及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8] 其他规定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有处理规定[18] - 特定严重情形不再选聘[18]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