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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中研 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 选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研究、负责拟定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就提名或任免 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2024-04-25 1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 1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4-25 10:08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4] - 董事会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履行职责[12] 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需培训合格[5][7]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七种情形董事会可解聘[8][11] 职责与管理 - 负责公司会议会务、文件准备和公告等工作[14][15][16] - 公司与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审查和移交资料[11] 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超三月法定代表人代行[9] 绩效评价 - 董事会根据工作业绩对董事会秘书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17]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04-25 10:08
审计安排 - 审计委员会协调年度财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核财务信息[4]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审计时间安排[4] 沟通阶段 - 事前沟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至进场前,沟通独立性等[5][8] - 事中沟通在进场后至外勤结束,督促提交审计报告[9][10] - 事后沟通在审计结束至报告披露,沟通期后事项[13][15] 审计后续 - 审计完成后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16] - 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16]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特殊情况多流程决策[16]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本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本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有关利 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5 10:06
信息管理与披露制度 - 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和披露[3] - 多类人员负有报告内部重大信息义务[3]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4] 报告内容与流程 - 重大信息包括交易、关联交易、诉讼等情形[7][8] - 5%以上股份股东或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达5%以上需报告[10] - 知悉重大信息当日需报告并递交书面文件[12] - 董事会办公室分析判断并草拟披露文件[12] - 信息披露后整理保管并通报各方[13] - 向监管部门报告需履行内部审议并经董秘审核[14]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未履职将被追究责任[14]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0:06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 1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 / 1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5 10:06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月 - 1 -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 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或获批生产, 新发明、新专利获得政府批准,签署重大合同等; (四) 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1214号)
2024-04-25 08:55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发行304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022572亿元,发行价每股29.66元[11] - 扣除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9971337853亿元[11]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6.7563009462亿元[12] 资金使用情况 - 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5370.159288万元,各项目有不同投入金额[12][29] - 超募资金7870万元用于归还贷款,占比22.84%[19][30] - 2023年用1480.05万元置换募投自筹资金,561.73万元置换发行费用自筹资金[18][30] 资金管理情况 - 2023年同意用最高6.50亿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年底余额6.3995238144亿元[18][30] - 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215.198833万元,理财投资收益56.589041万元[12] 账户情况 - 2024年3月20日注销招行深圳分行专户,余额转兴业银行长春分行[17] - 2024年3月21日上海尚昆注销吉林九台农商行专户,无余额[17]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2024-04-25 08:55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3042万股A股,发行价29.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022572亿元,净额7.9971337853亿元,2023年9月15日到位[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6.7563009462亿元[4][13]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79971.34万元,本年度投入5370.16万元,已累计投入5370.16万元[30]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3年用部分募集资金7320.40万元向子公司上海尚昆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12] - 2023年12月同意用1480.0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用561.7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年底未完成[14]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87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2.84%[17][31] - 公司可使用最高不超过6.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余额为6.3995238144亿元[16][31] 账户与协议 - 2023年与多家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子公司与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8][9] - 2024年3月公司注销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专户,余额1723.97元转至兴业银行长春分行专户;子公司注销吉林九台农商行自由大路支行专户,无余额[12] 合规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与实际相符,无违规使用情形[22] -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无异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