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68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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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4-14 13:50
激励计划股份授予情况 - 2025年激励计划拟授予295.0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1.39%[3] -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36.0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80.00%[3] - 2025年激励计划预留59.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8%,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20.00%[3] - 2022年8月26日向1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6.97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30.06元/股[6] - 2023年3月3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35.31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30.06元/股[6] 激励对象情况 - 2025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121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11.07%(截至2024年12月31日)[14] - 赵善麒获授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数6.78%,占公司股本总额0.09%[18] - 李四平获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数3.39%,占公司股本总额0.05%[18] - 崔崧获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数3.39%,占公司股本总额0.05%[18] 激励计划比例及价格 - 核心技术人员激励占比22.30%,占总股本0.31%[19] - 其他激励对象激励占比57.70%,占总股本0.80%[19] - 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5元/股[34][35]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23] - 首次授予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否则终止[24] - 预留部分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24] 归属期及比例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分别为30%、30%、40%[28]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两个归属期,比例均为50%[28] 业绩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按营收增长率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45] - 预留部分2026 - 2027年按营收增长率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47]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49]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的236.07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1517.92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579.37万元、581.04万元、286.90万元、70.61万元[71]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公式:Q=Q0×(1+n)[57] - 配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公式:Q=Q0×P1×(1+n)÷(P1+P2×n)[58]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公式:Q=Q0×n[59]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P=P0÷(1+n)[61] - 配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P=P0×(P1+P2×n)÷[P1×(1+n)][62] - 缩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式:P=P0÷n[63] 其他规定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3]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74]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79]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或纠纷应先协商等,60日内未解决可向法院诉讼[81]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82] - 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84]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况,激励计划终止[86]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及证监会认定需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出现时,激励计划终止[87] - 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等,激励计划不变更[88] - 公司控制权变更且触发重大资产重组等,由股东大会决定激励计划是否变更调整[88] - 信息披露文件有问题致不符合授予或归属条件,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已归属需返还权益[88]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归属;因过错变更或离职,未归属股票作废[89] - 激励对象离职,自离职日起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离职前需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89]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返聘,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按程序归属;不再任职,未归属股票作废[91]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限制性股票可按原程序归属;非因执行职务,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92] - 激励对象因工伤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按原程序归属;非因工伤身故,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94] - 激励计划未规定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处理方式[95]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4-14 13:50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295.0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1.39%[5][30] - 首次授予236.0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1%,占授予权益总额80%[5][30] - 预留59.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28%,占授予权益总额20%[5][30] 授予价格与对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5元/股(含预留)[6][42][43]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21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11.07%(截至2024年12月31日)[6][25]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善麒[25]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35]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权益,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11][36] 考核目标 - 2025年营收增长率X1≥15%,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10%≤X1<15%,归属比例90%;X1<10%,归属比例0%[48] - 2026年营收增长率X2≥32%,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21%≤X2<32%,归属比例90%;X2<21%,归属比例0%[48] - 2027年营收增长率X3≥52%,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39%≤X3<52%,归属比例90%;X3<39%,归属比例0%[48]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系数Y≥1,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95≤Y<1,归属比例0.6;Y<0.95,归属比例0[50]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54]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53]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4-14 13:5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首次授予121人236.07万股,占授予总数80%、股本1.11%[1] - 预留59.00万股待确定,占授予总数20%、股本0.28%[1] - 合计授予295.07万股,占股本1.39%[1] 人员获授情况 - 7名董高技获授65.80万股,占授予总数22.30%、股本0.31%[1] - 114名其他激励对象获授170.27万股,占授予总数57.70%、股本0.80%[1]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2025-04-14 13:49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384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384 号 | 論制单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 项目11号 | 本年度(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年度(万元 | 具体扣除情 | | --- | --- | --- | --- | --- | | 业收入金额 | 133, 136. 03 | | 50, 473. 94 | | | 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 | 0. 34% 454. 32 | | 1. 20% 809. 53 'I |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在非非 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 454. 32 | 售材料及废料收入 186.68 万元 术开发服务收入 267.64 万元; | 1, 809. 53 | 售材料及废料收入 1,419. 元; 技术开发服务收入 381. 65 ...
宏微科技(68871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14 13:49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常州芯动能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能"或"被 担保人")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的运营能力,结合芯动能未来 发展规划,公司在芯动能申请授信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并于 2024 年 8 月 7 日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预计提供不超过 2.5 亿元的担保额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宏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 就宏微科技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其实际需要,公司 2025 年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含已经审议通 过并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 ...
宏微科技(688711)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14 13:49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 释 义 2 | | | --- | --- | |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5 |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6 | |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拟定、审议、公示等法定程序 10 | | |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 11 | |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 | 11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12 | | | 七、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12 | | | 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13 | | 九、结论意见 13 | |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或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宏微科技/公司 | 指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宏微科技,证 券代码:688711) | | --- | --- | --- | |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 指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激励计划 | 划 |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指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 ...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4 13:49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385 号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天衡专字(2025)00385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 ...
宏微科技(68871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14 13:49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宏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宏微科技 2024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 号)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623,334 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5 ...
宏微科技(68871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14 13:4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宏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宏微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 号)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300,000 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 672.3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27.69 万元。 上 ...
宏微科技(688711)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025-04-14 13:49
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5)00686 号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4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宏微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5)00686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 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宏微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