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68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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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13: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5][7]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和特定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特定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和临时股东会按规定时间以公告通知股东[1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等方式有时间限制[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关联交易事项按不同情况表决通过[25] 董事选举 - 董事会和特定股东可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2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 股东会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8] - 公司在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0]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订并负责解释[3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32]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13: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12]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13]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按担保金额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7]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7] 担保管理 - 办理最高额担保,被担保方签合同后7个工作日返回财务中心[10] - 公司应进行担保风险评估并设定限额[6] - 建立对外担保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5] - 财务中心为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多项工作[5] - 财务中心收集资料建台账,保管并移交已履行完毕资料[13] 担保监督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担保工作并提交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关注担保,监督内控并与事务所沟通[13]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5] - 参与部门和责任人及时通报情况提供资料[15]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知悉者保密[15] 违规处理 - 公司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18] - 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董事会保护并追责[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1]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准确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2]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3] - 特定情形下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应及时披露[4]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秘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4] 申请流程 - 申请需填审批表并提交材料[5] -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5] 登记要求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登记,涉商业秘密有额外要求[5][6]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6]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赔偿[7] 登记事项 - 存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豁免及暂缓披露登记事项[8][10][12] 知情人管理 - 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13] - 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书[15]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9-09 13:32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按季发放,公司代扣税[2] - 自批准任职当月起算,离任按实际和考核发放[2] 费用与责任 - 差旅费等公司据实报销,无其他福利[3] - 造成损失公司有权扣发津贴[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4]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9 13:32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前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2] - 邀请3个或以上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5] 监督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5] - 监督检查选聘情况,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3] 注意事项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及立案调查情况[7]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8] 改聘规定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一般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1]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股东会可解聘[13] - 事务所分包转包等严重问题,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4]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协议提前终止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6][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12]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或支付人员薪酬等,募集资金到位后应在6个月内置换[13]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4] 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申请、审批等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违规行为[10][11][12]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单次临时补充不超十二个月[15] 超募资金投资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及新项目应投主营业务,需经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资金情况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25] 资金鉴证报告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内审检查 - 公司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5]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四种情形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涉及实施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21]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筹资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的筹资行为[2] 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相关事宜及信息披露[5][6] - 财务中心负责银行借款等筹资活动及相关财务事宜[6] 审批流程 - 发行股票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获证券监管部门审核同意[8] - 发行债券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获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同意[10] 计划编制与借款管理 - 财务中心年初编制年度债务性筹款计划并提交审议[11] -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年度预算外临时增加借款需提交审议[11] 资金使用与监督 - 筹措资金要按计划用途使用,改变用途需获批准[14] - 监事会负责对筹资活动进行监督[26] - 内部审计部门对筹资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27]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建立投资者基础等[5] - 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机会均等、诚实守信等[5][6]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7]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财务动态等[7][8]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主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9] - 从业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知识和能力[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年报编制、信息披露等工作[9][11] 信息披露 - 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12] - 自愿披露帮助投资者决策,避免选择性披露[13]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因素并及时更新[13] 人员与档案管理 - 其他职能部门及员工协助实施管理[13] - 安排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能力[13] - 公告等信息须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4]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14] - 活动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依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7]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9 13:32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5]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6]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价格[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价格[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价格[8] 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0] - 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0] 人员管理 - 董秘每年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10] - 股东等涉重大事项填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中介机构填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1]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名确认[12]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监管部门和上交所[13] - 董事等配合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13] - 知情人保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15] - 禁止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17] - 违规泄露信息董事会视情节处罚追责[19] - 各部门违规视情节处罚[19] - 其他机构违规视情况处理追责[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