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威科技(688700)
icon
搜索文档
东威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捷)
2024-04-26 11:22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4] - 独立董事马捷出席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4] - 马捷主动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参加战略、提名委员会各2次[5] 信息披露 - 2023年按时披露4份报告[14] - 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审计与财务 - 续聘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6] - 2023年无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情况[11][12][13] -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18] 利润分配 - 2022年度每10股派现4.4元,共派现64,768,000元[20] - 每10股转增4.8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17,856,000股[20] 人事变动 - 2023年7月聘任徐佩佩为董事会秘书[21]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23]
东威科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1:22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660人[2] - 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7家,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超7家,签字注册会计师4家[5] 业务收入 -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39.3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3] 合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近三年,信永中和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35名从业人员受相关处罚和处分[6] 保障情况 - 信永中和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17] 审计相关 -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作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1] - 信永中和就机构和人员独立性等与公司沟通[18] - 信永中和有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近一年审计达成一致意见[9] - 信永中和建立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实施复核程序[10]
东威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1:22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议案[6][7] 审计机构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2] -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39.3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3] - 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7家[3] - 信永中和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3] - 信永中和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等[3] - 35名信永中和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等[3]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情况[4] 审计费用 -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15万元(不含税)[5] - 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7]
东威科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1:2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半数以上[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5]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审计审议意见 - 向董事会提的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信息披露 - 须披露人员构成等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19]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须披露及整改情况[19] - 审议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并说明理由[19] - 须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19] 外部审计监督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开一次单独沟通会[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与上市公司有关条款自首发日生效,之前条款自审议通过日生效[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东威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1:22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威科技")董事会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本公司于2021年6月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9.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6,288,0 ...
东威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1:22
资金安排 - 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有效期12个月[20] -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0亿元[22]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4][7][9][11][13][15][16]
东威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龙基)
2024-04-26 11:22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 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 情况,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龙基,男,汉族,194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 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69 年至 2000 年,历任上海无线电二十厂工人、车间调 度、车间正副主任、技术厂长、生产厂长、行政厂长等职,1990 年至 2015 年 3 月,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兼副理事长;1993 年至今,任上海《印制 电路信息》杂志社社长、主编 ...
东威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11:22
首次公开发行 - 2021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368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9.41元,募集资金总额3.46288亿元,净额2.9404994083亿元[8] 募集资金使用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6348.852904万元,此前置换支出4509.563662万元,以前年度支出1.3416513026亿元[10][11] - 2022年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5806.4574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 - 2023年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326.35477万元[15] - 2023年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5101.6931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1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均已结项[17] 资金收益 - 2023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7.633229万元,闲置资金理财收益61.561741万元[15] - 2023年用1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获收益615,379.86元[27] GDR发行 - 2023年6月13日发行GDR数量为5,888,000份,代表A股11,776,000股,发行价每份17.80美元,募集资金总额1.048064亿美元,净额7.1181728431亿元[36] - 拟将GDR发行所得净额的50%或以上用于拓展主营业务,约30%用于提升研发和布局境外销售网络,剩余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等[37] 项目调整 - 2023年4月28日审议通过“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30] - 因该项目实施地址变更,2023年1200.01万元土地出让金原路返还至募集资金户[24] 资金管理 - 2023年6月同意用不超8.5亿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截至12月31日已用5.5亿元买理财产品[39] 资金账户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GDR募集资金专户多账户余额情况,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香港分行账户余额212.55美元等[38] 资金使用及收益 - GDR募集资金总额7.4934479872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3752.751441万元[41] - GDR募集资金使用后获利息、理财收入等755.606079万元,剩余7684.13799万元存于境内外账户[41] 其他资金数据 - 募集资金总额2.940499亿元,2023年投入1326.35万元[44]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15256亿元,占比34.53%[44] - “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承诺投入1.5亿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047918亿元,投入进度69.86%[44]
东威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6 11:22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方[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为关联交易[6] 关联交易原则与表决回避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 - 300万元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批准[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待明确[14] -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不含)以下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5] - 300万元(含)且占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含)以上,3000万元(不含)或占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不含)以下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5] - 3000万元以上(含)且占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含)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批准[1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规定执行[18] 披露与执行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8] - 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公司应在获知事实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18]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公司有权终止[18] 文件保管与制度生效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21]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1]
东威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04-26 11:22
重大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信息[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信息[2]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监事会负责监督,可督促董事会改正问题并报告上交所[7]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多项信息披露事务[7]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9] 信息披露原则及要求 - 信息披露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避免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1] -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第一时间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12] - 公司除强制披露信息外,应主动披露对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决策有实质影响的信息[14] -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在指定媒体公告,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14]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应在股票发行前在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17] - 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2] - 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半年度报告[2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2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23] 财务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5] - 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当审计[2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大幅变动的,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因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6] - 公司预计全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情形之一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45]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45]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按要求披露业绩快报[47] - 公司若发现业绩快报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将达10%的,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47]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6]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需及时披露[3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需及时披露[39]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3]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公司应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股东信息[50] -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披露相关股东信息[51] -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告[52] - 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者发生变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5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56]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后续质押等情况需披露[56] - 公司因财务报告差错被责令或决定改正应及时披露[57] - 公司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等应及时披露并揭示终止上市风险[57] 其他规定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三项条件[59]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生产经营情况知情者不得泄露信息[64] - 拟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证券事务代表草拟并报董事会秘书审核[64] - 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发布消息[65] - 公司信息披露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交易所和证监会[65] - 公司董事会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