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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 要应当在 ...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 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董事会自行审慎判断,并接 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 ...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5-10-14 11:46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玉女士、罗丽红女士、王宝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 行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玉女士、罗丽红女士、王宝 森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 ...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 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 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置换[1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5]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11] - 公司应披露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安排[10] - 公司应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1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4] - 保荐机构或独董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5] - 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董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5]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相关内容[21]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相关内容[22]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额度、期限且严重视为擅自改变用途[20] - 变更后募投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21]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3]
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46
工作目的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5] 工作原则 - 充分披露、合规披露、平等性等六项原则[6]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8] 管理渠道 - 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多种方式[8] 沟通内容 - 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管理信息等[10] 信息披露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法定信息,其他传媒不得提前[10] 会议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3]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全面了解公司情况[19] 工作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20] 诉求处理 - 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并定期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21] 信息保密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22] 信息提供 - 各部门、子公司等为董事会办公室提供信息披露相关信息[22] 培训与协助 - 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23]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工作[23] 顾问限制 - 投资者关系顾问不得在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24]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6] 制度生效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明微电子(688699)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0-14 11:45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王乐康先生、张方砚先生、郭王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王玉女士、罗丽红女士、王宝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玉女士、罗丽红女士、王 宝森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王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此外,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将另行选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与上述 3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 ...
明微电子(68869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14 11:45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业务规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 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 ...
明微电子(688699)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玉
2025-10-14 11:45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王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 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市明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 ...
明微电子(688699)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宝森
2025-10-14 11:4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宝森为深圳市明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