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莱沃(68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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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莱沃: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2 10:31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 498 号 1 号楼 2 楼会议室 214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霍莱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10: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 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 ...
霍莱沃: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10:3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9423.68万元,较2022年增长[10] - 2023年营业总成本394,236,812.44元,2022年为336,199,771.35元[32] - 2023年利润总额36,287,054.39元,2022年为58,597,630.69元[32] - 2023年净利润41,262,318.08元,2022年为61,818,159.23元[32]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37元/股,2022年为0.69元/股[32] 资产负债 - 2023年末资产总计916,204,815.33元,较2022年末增长[27]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17,668,186.50元,较2022年末下降[30]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698,536,628.83元,较2022年末增长[30] - 2023年末股本为72,742,068.00元,较2022年末增长[30] - 2023年应付账款为117,895,575.62元,较2022年增长[30] - 2023年货币资金为173,126,288.72元,较2022年大幅增长[27] 现金流量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475028.91元,2022年为19768443.54元[34]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933324.84元,2022年为 - 1630997.01元[34]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8287424.82元,2022年为 - 21565529.60元[34] 审计相关 - 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等[6] - 公司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10][13] 其他 -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无重大疑虑事项[61][62] -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判断标准[173]
霍莱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2 10:31
章程与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2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1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1][13] 股份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以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 - 股东大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相关方需提供反担保[3] - 对外担保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6]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于召开20日前通知,临时股东大会于召开15日前通知[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6] - 董事会定期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并决议[7] 交易规定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关注,金额和占比达到一定标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人员职责 - 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解聘部分管理人员,拟定职工相关制度[8] - 总经理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制度时应听取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意见[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筹备会议等多项职责[7] 利润分配 - 公司执行持续稳定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为每年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9] - 公司存在特定情形或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9] -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相关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才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政策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9][10]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
霍莱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2 10:31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1.5 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 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
霍莱沃: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2 10:31
公司代码:688682 公司简称:霍莱沃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 ...
霍莱沃: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0:31
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许霞女士、刘英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许霞女士、刘英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 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 务往来,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 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 ...
霍莱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0:31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任期限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近三年未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 ...
霍莱沃: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2 10:31
激励计划审议 - 202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2021、2023年限制性股票议案[1][10] - 2023年10月20日审议调整2021、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等议案[6][10] 激励计划公示 - 2021年6月8 - 17日公示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3] - 2023年5月9 - 18日公示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8] 作废情况 - 2021年因业绩未达标和人员离职作废244,020股[12][14] - 2023年因业绩未达标和人员离职作废161,490股[12][14] - 拟作废合计405,510股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12] 其他 - 作废不影响公司财务和经营[13] - 律所认为本次作废符合规定[15]
霍莱沃: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2 10:31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中汇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1] - 2023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4] 审计机构情况 - 中汇合伙人103人,注会701人,签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注会282人[1] - 中汇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10876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1] - 中汇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9家,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1] 审计相关会议 - 2024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报告和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4] 审计报告与监督 - 中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 审计委员会履行对中汇的监督职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