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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68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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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汇售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4-25 09:06
新策略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交易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计划结合2024年境外销售规模开展外汇远期结汇售汇业务[1] - 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12个月内开展业务,远期结售汇外币金额不超等值2000万美元[2] -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保荐人对开展业务事项无异议[5]
和林微纳: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09:06
业绩相关 - 审计机构认为和林微纳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如实反映情况[5] - 废料收入占比0.98%,金额为283.46[11] - 本年度废料收入368.21,占比1.29%[11] 其他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10] - 证书编号为320000100021,发证日期为2022年[17] - 证书编号为320000100201,发证日期为2014年,已通过2021年年检[20]
和林微纳: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5 09:06
审计机构续聘 - 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1][12][13][14] - 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11] - 同日董事会同意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审计费用等事项[13][14] 审计机构情况 - 2023年末天衡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签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222人[3] - 2023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61472.8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5443.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3] - 2022年承担9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收费8123.04万元[3] - 审计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2家[3] - 2023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4]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5] 项目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顾晓蓉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10家[7] -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晔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7]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旭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11家[7]
和林微纳: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5 09: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8987.4453万元[10] - 公司发起人股东9名,2019年10月31日以有限公司净资产出资折合6000万股[19] - 骆兴顺持股3060万股,持股比例51.00%[20] - 钱晓晨持股780万股,持股比例13.00%[20] - 马洪伟持股480万股,持股比例8.00%[20] - 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80万股,持股比例8.00%[20]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89874453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合并、股东异议收购,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等情形除外[3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起诉[31]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4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45][4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股东大会审议[4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4]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3[13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13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3]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149] - 上市满三年后,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9] 其他事项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3000万元等属重大事项[150]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日事先通知[16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6][16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2]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2]
和林微纳: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2024-04-25 09:06
业绩相关 - 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9.29%,营收占比95.82%[9] 违规情况 - 2024年3月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2022年曾挪用募资付会费[17] - 2023年10月9日已转回挪用的20,000元会费[18] 未来展望 - 2024年继续落实内控规范,强化内控意识[20]
和林微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单德彬)
2024-04-25 09:06
会议与治理 - 2023年董事会召开8次会议,独立董事单德彬全出席[5][6]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单德彬全出席[5] 交易与资金 - 2023年度无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违规占资[12] 分红与审计 - 2022年度派发现金红利1437.99万元(含税)[14] - 2023年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3]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维护股东权益[17]
和林微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小三)
2024-04-25 09:06
会议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召开8次会议,独立董事江小三出席8次[3][4] - 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2次,独立董事江小三出席2次[4] 财务与合规 - 2023年无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违规占资[8] - 2023年规范合理使用募集资金[8] - 2022年度每10股派现1.6元,共派1437.99万元[10] 其他事项 - 2023年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9] - 报告期信息披露合规,无内控重大缺陷[10][11] - 报告期未发生并购重组[8]
和林微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09:0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应当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 ...
和林微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09:0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 ...
和林微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5 09:0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交易金额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除担保)需评估审计并股东大会审议[6] 报告期限 - 经审计财报截止日距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基准日距使用日不超1年[9] 担保与资助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对方反担保[11] - 向关联方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按12个月累计额适用标准[12] 协议与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审披露[12] - 须披露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前需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14] - 须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前需独立董事半数以上事前认可[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大会审议[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