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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通信(68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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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通信:康希通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2 11:5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董事总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等情况不具备独立性[12]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1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3]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6]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8]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应解除职务[18]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9]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2] - 工作记录等至少保存十年[3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4]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7] - 相关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1] 其他规定 - 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37]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7]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7]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非董监高股东[41]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2 11:5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024 年 4 月 19 日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3 | | 第五章 | 议事与表决程序 4 | | 第六章 | 会议 ...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公司章程
2024-04-22 11:54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19 日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9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8 | | 第一节 | 监事 2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4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 ...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2 11:54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9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阅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并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格兰康希通信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格兰康希通信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 202 ...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彬)
2024-04-22 11:54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作为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格兰康希通信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袁彬,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学 士、华东政法大学硕士。主要经历如下:2006 年至 2011 年,任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经理;2011 年至 2021 年,历任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风控部总 经理、 ...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2 11:54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需在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6] 股东大会规则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事项新增公司分拆[3]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 董事任职要求 - 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相关期限以有权机构审议聘任议案日期为截止日[4]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30日内解除职务(上交所另有规定除外)[4] - 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4]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应建议撤换[4]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向股东披露情况[5]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等,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就董事等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7]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建议,对实施情况跟踪检查[8] 高级管理人员限制 -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其他行政职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8] 监事履职规定 - 监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致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改选出监事就任前原监事履职[8]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9]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9][10][11]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拟定,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9][10][11]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10][11]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0][11] -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提交利润分配预案,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等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0][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 章程修改与公司解散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4] 制度修订 - 公司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以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并健全内部管理机制[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改且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新制定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6] - 制定/修订的制度已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6]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8] - 公告主体为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8]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1:5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格兰康希通信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邹雪城、张其秀、袁彬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邹雪城、张其秀、袁彬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 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邹雪城、张其秀、袁彬不 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 邹雪城、张其秀、袁彬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22 11:5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为张其秀女士[1] 会议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2] 审计评估 - 2023年评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其能较好完成审计工作[3] 财务审阅 - 2023年审阅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真实准确完整[4] 其他工作 - 2023年指导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4] - 2023年协调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5]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2 11:54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3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格兰 康希通信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 (2024)第 02848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92.14 万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278.37 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20.17 万元。 鉴于 20 ...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2 11:54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8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秋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格 兰康希通信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 关于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