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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仪装备(68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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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仪装备(688652)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3 13:31
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为41人,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为8.33%,持股数量为2222.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3.23%[9] 行业与产品 - 公司所属半导体设备行业处于半导体产业链上游关键位置,是产业重要支撑和基石[3] - 公司主要产品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可将工艺废气处理前置,实现高效处理[2] - 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用于半导体制程中半导体工艺设备温度精准控制[107] - 半导体专用工艺废气处理设备用于处理半导体制程产生的工艺废气[107] - 晶圆传片设备用于半导体制程中晶圆的传送、定位和排序[107] - 芯片制造分为前道工艺(光刻、刻蚀等)和后道工艺(封装等)[107] 社会责任 - 公司在公益慈善、乡村振兴等方面资金捐赠、物资折款及救助、帮助就业人数均为0[4] 公司治理 -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和债权人权益[5] 人力资源管理 - 公司坚持特定用人原则,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6] 供应链管理 - 公司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与主要零部件供应商保持良好合作关系[10] 生产管理 - 公司建立生产控制制度,开展安全培训,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11] 党建工作 - 公司党支部成立于2016年7月,开展“强企先锋”党建品牌创建工作[1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修订相关制度,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与投资者保持日常互动[13] 股份限售与减持 - 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满足特定股价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2] - 14家最近一年内新增股东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两者孰晚为准)限售股份[25] - 其他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股份[28] - 副董事长赵力行等部分董监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安徽北自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任职期间每年减持不超当年持有量[28] - 各承诺方减持股份时需遵守相关监管规则,违反承诺减持收益归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22][25][28] - 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通过安徽北自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安徽北自财产份额[39] - 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39] -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安徽北自财产份额[30][39] - 京仪集团、北控集团、安徽北自、赵力行等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无减持意向[33] - 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前无减持意向[33] - 若股东违反减持意向,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且违规股份6个月内不得减持[33] - 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安徽北自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0]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核心技术人员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0] - 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相关期间内股东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30] - 共青城秋月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售股360万股,限售至2024.11.29[114] - 鹰潭市信银明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售股240万股,限售至2025.07.31[114] - 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售股239万股,限售至2024.11.29[114] - 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新鼎啃哥贰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售股235万股,限售至2025.07.31[114]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票168万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5.12.01,报告期内参与转融通出借85.44万股[115] -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47,250,000股,限售至2026.11.30 [189] - 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28,900,000股,限售至2024.11.29 [189] - 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5,000,000股,限售至2024.11.29 [189] - 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海丝民合半导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5,000,000股,限售至2024.11.29 [189] - 北京橙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橙叶峻茂(淄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4,000,000股,限售至2024.11.29 [189] - 嘉兴芯存长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3,710,000股,限售至2025.07.31 [189] 股东分红 -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资金成本等因素[33]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42]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总股本168,000,00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10.58%[93]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2] - 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如总股本变动将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172] 股价稳定措施 - 发行人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采取稳定股价措施[44]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后,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等情况将停止实施[46]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顺序为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46] - 若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公司有权从其应付现金分红中扣除等额资金代其履行[49] - 若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公司有权从其税后薪酬和津贴中扣除等额资金代其履行[49] - 公司承诺符合股份回购条件时,审慎制定方案依法实施,不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49] - 公司收到股份回购提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按程序实施[49] 发行上市承诺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若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骗取发行注册,将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全部新股,回购价不低于发行价[52] - 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促使薪酬制度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5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促使薪酬制度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55] - 公司保证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虚假记载等影响发行条件,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58] - 若招股说明书等资料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收到认定通知3个工作日内启动赔偿工作[58] - 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承诺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等[61][64]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相关方将依法赔偿[61][64] - 公司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64] - 公司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64] - 公司未消除不利影响前,暂停向原股东分红派股[64] - 公司未消除不利影响前,对相关责任人停发薪酬[64] - 若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公司应说明情况并致歉[67] - 相关人员未履行承诺,发行人有权扣留现金分红、薪酬[67] - 相关人员因未履行承诺获收益,所得归发行人[67] - 相关人员未履行承诺致损失,将依法赔偿[67] 股东信息披露 - 国泰君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合计低于0.1%[70] -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信息,股东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股权代持等情形[70] 控股股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需补缴社保或公积金费用,将无条件足额补偿公司支出或损失[73] -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京仪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北控集团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业务竞争将优先让公司收购资产或股权[73] -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避免、减少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平[76] 报告期不适用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资产或项目盈利预测情况不适用[79] - 公司报告期内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对商誉减值测试影响不适用[79]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不适用[79] - 公司报告期内违规担保情况不适用[79] - 公司报告期内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不适用[83] 审计相关 - 公司2023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酬500,000元,审计年限4年[85] - 2023年5月7日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致同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87]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91] - 审计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176] -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董阳阳、王帅[200] 公司基本信息 - 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03] - 公司全称为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3] - 安徽京仪和日本京仪是公司全资子公司[103] - 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事项[109] - 公司中文简称为京仪装备,法定代表人为李英龙,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8号院14号楼A座[195] - 公司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为京仪装备,代码为688652[199]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有《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196]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96]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证券部[196] 股东情况 -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末持股4725万股,占比28.13%[110] - 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期末持股2890万股,占比17.20%[110] - 前十名股东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新增股东,持股2845366股,占比1.69%;新鼎啃哥为退出股东,上期持股235万股,占比1.40%[112] - 控股股东为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9] - 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22]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3,381户,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为12,867户[164] 理财与募集资金 - 公司委托光大银行进行银行理财,金额3亿元,年化收益率2.65%,预期收益184.27万元[13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3.419亿元,超募资金3.60253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2.662535亿元[140]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9.0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2.402677亿元,投入进度26.52%[1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2.402677亿元,投入金额占比26.52%[14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140]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40] - 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产(安徽)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0600万元,预计2026年下半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4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0000万元,本年投入24026.77万元,累计投入进度60.07%[141] 股票发行与股本变动 - 2023年11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200万股,发行价格31.95元每股,发行后总股本由12600万股增至16800万股[157][158][161] - 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变动前数量12600万股,比例100%,变动后数量13011.4942万股,比例77.4494%[15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本次变动后数量3788.5058万股,比例22.5506%[157] - 首发上市使公司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159] 财务状况 - 期初合并资产总额132169.68万元,期初合并负债总额77334.82万元,合并资产负债率58.51%[163] - 期末合并资产总额286077.15万元,期末合并负债总额92708.29万元,合并资产负债率32.41%[163] 资产摊销 - 非专利技术使用寿命为6.5 - 10年,软件为3年,摊销方法均为直线法[170] 保荐与督导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姚涛、黄祥[200] - 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0]
京仪装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余应敏
2024-04-23 09:24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 本人余应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京仪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提名为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 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 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 ...
京仪装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兆峰
2024-04-23 09:24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情况[2] - 无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情况[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 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且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上交所监管并确保有精力履职[4] - 任职后不符资格需辞去职务[5]
京仪装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3 09:24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会议情况 -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三名成员,独立董事占比 2/3[1] - 2023 年召开 2 次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2] 审计评价与履职情况 - 认为致同所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良好[4] - 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6] - 2023 年恪尽职守保证公司运转规范[7]
京仪装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俊江
2024-04-23 09:2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2次[6] - 2023年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9] - 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10] - 未发生被收购情况[11] 财务相关 - 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13] - 2023年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4] - 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15] - 未因非会计准则变更原因作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15] 薪酬方案 - 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合法[16]
京仪装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3 09:24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从业人员近六千,合伙人225名,注会1364名[2]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注会超400人[2] 业务数据 - 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审计19.65亿,证券5.74亿[3] - 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40家,同行业14家[3] 风险保障 -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2年末风险基金1089万元[3] 执业情况 - 近三年受监管措施10次、自律3次、纪律处分1次,30人同情况[3] 审计相关 - 2023年度财报审计收费53万元(含税)[7] - 2024年4月董事会同意续聘,待股东大会通过[9]
京仪装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3 09:24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1] - 第二届监事会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5] 股权结构 - 赵力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38万股[10] - 于浩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82.5万股[13] - 刘鑫杨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0万股[22] 会议与选举 - 2024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换届选举议案[1][5] - 第二届董、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就任[4][5][6] - 董、监事会换届选举部分采用累积投票制[2][5] 人员任职 - 多位董事、监事符合任职要求,部分未持股[14][16][17][18][20]
京仪装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23 09:24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7.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4%[26]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5%[28]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92元/股,较2022年增长27.21%[26]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7%,较2022年减少1.43个百分点[26]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4.22%[28]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期初增幅为252.64%,总资产增加较期初增幅为116.45%[28] -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8.35%[15] 财务数据 -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1,850.8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7.86%[17] - 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95,734.7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34.45%[18] - 报告期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为52,445.90万元,占期末存货账面价值比例为54.78%[18] -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税收优惠金额为3,647.9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为27.38%[19] 研发情况 -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29%,较2022年增加0.99个百分点[26] - 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6151.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07%[3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94项[29][35] - 公司半导体专用温控设备温控范围从 -70℃到120℃,空载温控精度为±0.05℃,运行状态下温控精度为±0.5℃[31] 募集资金 - 2023年11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4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31.95元,募集资金总额13.419亿元,净额12.6625349897亿元[3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募集资金总额134190万元,减已支付发行费用7195.73万元,减投入项目金额24026.77万元,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99.08万元,账户结余103166.58万元[39][4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招商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50680.16万元,中信银行北京枫丹壹号支行36429.48万元,中国农业银行博兴路支行16056.94万元,合计103166.58万元[41] 股权结构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京仪集团持有公司472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8.13%,为直接控股股东;北控集团通过京仪集团间接控制公司;北京市国资委间接持有公司28.13%股份,为实际控制人[4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赵力行间接持股638万股,于浩间接持股282.5万股,卢小武间接持股65万股,周亮间接持股21万股,刘鑫杨间接持股50万股[4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形[43] 其他情况 - 国泰君安作为京仪装备保荐人负责其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1] - 国泰君安已与京仪装备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并报上交所备案,期间未修改或终止协议[1] - 持续督导期间,京仪装备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1] - 国泰君安于2023年12月25日及26日对京仪装备进行现场检查[3][5] - 国泰君安督促京仪装备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3] - 持续督导期间,京仪装备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和内控制度[3] - 国泰君安对京仪装备信息披露文件等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无问题事项需报告[4] - 持续督导期间,京仪装备相关人员未受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被出具监管关注函[4] - 持续督导期间,京仪装备及控股股东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4] - 持续督导期间,京仪装备及相关主体未出现需督促说明改正并报告的事项[4]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6] - 公司面临核心竞争力、经营、财务、行业等风险[7] - 公司所处半导体设备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快,存在技术升级迭代、核心研发人员流失或不足、核心技术泄密风险[7] -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面临客户集中、市场竞争、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业绩下滑等经营风险[11] - 2023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25] - 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规定,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一致,无变相改变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41] - 截至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按相关规则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44]
京仪装备(68865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3 09:24
营收情况 - 公司营收同比增长10%至1.2亿美元,超过市场预期[1] - 云计算服务营收同比增长15%,达到8000万美元[1] - 软件许可和支持服务营收同比增长5%,达到4亿美元[1] 成本控制 - 公司成功控制成本,净利润同比增长20%至6000万美元[1] - 研发支出同比下降5%,达到3000万美元[1] - 销售和市场支出同比增长10%,达到2000万美元[1] 市场表现 - 公司股价在财报发布后上涨5%,市场对公司未来发展持乐观态度[1] 产品销售 - 公司新产品销售表现强劲,贡献了营收增长的一大部分[1]
京仪装备: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09:2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 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 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 际需求召开。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