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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08-17 09:52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本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威迈斯"、"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深圳威迈斯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0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10.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090.90 万元 ...
威迈斯: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3-08-17 09:52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本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威迈斯"、"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相关规定,对深圳威迈斯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 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遵循合法、 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 证金和占用授信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 ...
威迈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8-17 09:52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威迈斯: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3-08-17 09:52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额度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 有效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
威迈斯: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8-17 09:52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0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10.00 万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 1-10 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由 37,885.7142 万元变更为 42,0 ...
威迈斯: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7 09:52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董事 9 名。董事长万 仁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 亿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威迈斯")进行增资以实施"新能源汽车电源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
威迈斯: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3-08-17 09:52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 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本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威迈斯"、"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深圳威迈斯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0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10.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090.90 万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 ...
威迈斯: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8-17 09:52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 | --- | --- | --- | | 1 | 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62,000.00 | 62,000.00 | | 2 | 龙岗宝龙新能源汽车电源实验中心 新建项目 | 21,230.33 | 21,230.33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 | 合计 | 133,230.33 | 133,230.33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本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威迈斯"、"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威迈斯: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3-08-17 09:52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威迈斯") 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 亿元向芜湖威迈斯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芜 湖威迈斯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 亿元增至人民币 8.2 亿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仍持有芜湖威迈斯 100%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 亿元向芜湖威迈斯进行增资。本次 增资完成后,芜湖威迈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 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
威迈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3-08-17 09:5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外,须 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范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 目的。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 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