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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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03-28 09:45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47.29元,募资总额199,090.90万元,净额183,581.54万元[1] 项目投入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能源汽车电源产品生产基地累计投入62,070.61万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龙岗宝龙实验中心新建项目累计投入1,238.79万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000.00万元[4] 项目进度 - 龙岗宝龙实验中心新建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7年12月31日[5] 业务合作 - 2024年公司取得长城汽车某车型项目定点,与上汽奥迪建立合作[10] 项目延期 - 2025年3月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相关方均无异议[13][14]
威迈斯(688612)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3-03 10:3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25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2016470股,占比0.4790%[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51686986.98元[2][5]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67元/股至30.39元/股[2][5] 其他调整 - 回购资金来源调整为自有和专项贷款资金[3] - 因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为不超34.74元/股[4] 合规情况 - 截至2025年2月28日,回购事项符合规定[5]
威迈斯(688612)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7 08:35
营业总收入情况 -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637,926.68万元,同比增长15.51%[3][5] 净利润情况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378.73万元,同比下降19.63%[3][5]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912.68万元,同比下降24.85%[3][5] 资产与权益情况 - 2024年末总资产768,812.67万元,同比增长6.32%[3][5]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27,346.90万元,同比下降3.11%[3][5] 每股收益情况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96元,同比下降24.41%[3] 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 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81%,较上年减少12.67个百分点[3] 现金分红情况 -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超3.6亿元[5] 研发费用情况 - 2024年预计研发费用同比增加40%以上[5]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情况 - 报告期内无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6]
威迈斯(688612)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2-06 11:20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25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9日[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435470股,占总股本0.3410%[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34226569.10元[2][5]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67元/股至26.00元/股[2][5] 其他调整 -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为不超34.74元/股[4] - 回购资金来源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3]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和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3] 合规情况 - 截至2025年1月31日,回购股份事项符合规定[5]
威迈斯(68861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1-17 16:00
上市情况 - 威迈斯2023年7月26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4210万股,总股本4.20957142亿股[1]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4296.4359万股,占比10.21%,2025年1月27日流通[2][9][10] - 4名限售股股东,原锁定期12个月,因触发条件延长6个月[2] 人员股份承诺 - 董高人员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特定条件下延长6个月[4] - 董监高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5] - 锁定期满24个月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核心技术人员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7] 股东持股 - 刘钧等4人分别持有限售股2737.9309万股等,占比6.50%等[10] 保荐意见 - 保荐人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12]
威迈斯(688612)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5-01-17 16:00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06 号),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 42,1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420,957,142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89,637,66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1,319,47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4 名,对应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42,964,35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0.21%。上述限 售股原锁定期为自 ...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5-01-08 18:11
文章核心观点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8日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审议的两项议案均通过,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4][8]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8日召开 [5] - 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 [2]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主持,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 - 公司在任7名董事、3名监事均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3] 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关于修订《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获通过 [4][6]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获通过 [4] 议案表决情况说明 -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 - 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7] - 议案2关联股东万仁春等已回避表决 [8] 律师见证情况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韩雪、欧阳婧娴 [8]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等程序及决议均合法有效 [8]
威迈斯(688612)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1-08 16:00
会议信息 -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8日召开[3] - 会议召集公告于2024年12月24日公布,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日[7] - 现场会议于1月8日下午15: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月8日[9]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102名,代表323,214,291股,占比76.9487%[11]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4名,代表250,295,366股,占比59.5887%[11]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88名,代表72,918,925股,占比17.3601%[11] - 出席现场与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代理人94名,代表100,891,296股,占比24.0195%[1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323,064,618股,占99.9537%[17]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154,952,153股,占99.7568%[19]
威迈斯(68861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08 16:00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8日在深圳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02人,所持表决权占比76.9487%[2] - 公司董事、监事全部出席,财务总监出席,其他高管列席[5] 议案表决 - 修订《员工持股管理办法》议案同意票数占比99.9537%[6]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议案同意票数占比99.7568%[6] - 议案1为特别决议获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威迈斯: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3 11:08
舆情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责任人[4] - 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监控及上报披露[6] 信息分类与处置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8][9] - 处置原则含快速反应等[10] 汇报流程 - 子公司等汇报至证券部,再报董事会秘书[11] - 重大舆情向董事长报告,涉不稳因素报监管[13] 处置决策与责任 - 一般舆情董事会秘书处置,重大舆情董事长或组长决策[14] - 违规将依法追究责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