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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8 22:14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29日15:00-16:00在"价值在线"平台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2] - 说明会采用网络及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投资者可通过价值在线网站参与 [3][4]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万仁春、独立董事蒋培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荣华 [3] 信息披露计划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 - 业绩说明会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 [2] 联系方式 - 投资者可通过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755-86020080-5181或邮箱vmsss@vmaxpower.com.cn进行咨询 [4]
威迈斯(688612) -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18 08:4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 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二)15:00- 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一季度业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15:00 前 访 问 网 址 https://eseb.cn/1n5hzcCyWxa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报名时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 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
威迈斯(68861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14 10:30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 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0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05 ...
威迈斯(688612)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4-14 10:15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324-5 号 致: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召 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韩雪 律师、欧阳婧娴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 ...
威迈斯: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11:34
回购方案概述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25日,实施期限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 [1] - 预计回购金额为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1] - 回购用途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和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召开董事会,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 [1] - 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5元/股调整为34.74元/股 [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已回购股份2,016,470股,占总股本比例0.4790% [2] - 累计已回购金额51,686,986.98元 [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21.67元/股至30.39元/股 [2] 信息披露 - 公司已按规定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等文件 [1] - 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威迈斯: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11:34
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新余同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20,996,844股,占公司总股本4.99% [1] - 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419,1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 [1] - 实际减持7,041,031股,占公司总股本1.6726%,减持价格区间23.35~33.78元/股,总金额188,529,652.76元 [1] 减持计划执行结果 - 减持期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28日,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 [1] - 减持后新余同晟持股数量降至13,955,813股,持股比例降至3.3153% [1] - 减持计划未完成部分为1,378,112股,实际减持情况与披露计划一致 [1] 股东身份信息 - 新余同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或一致行动人,亦非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成员 [1] - 股东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于2024年7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
威迈斯: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3-31 11:12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5]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15-15:00[5] - 现场会议议程包括签到登记、宣布会议开始、宣读议案、股东发言提问、投票表决等环节[6][7]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威迪斯增资,用于建设"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 - 项目投资总额10,000万元,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5,565.91万元、研发费用4,160万元和预备费用274.09万元[8][9] - 项目将开发下一代深度集成多合一电驱动总成及12合1电力电子总成等产品[9] 项目必要性 - 顺应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集成化趋势,满足市场对高效能、轻量化产品的需求[9] - 增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域的技术实力,快速响应长三角客户需求[10] - 吸引专业人才提升研发实力,应对整车厂对零部件质量要求的提高[11] 项目可行性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被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鼓励类项目[11] - 公司拥有16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建立了全流程技术体系[1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741人(本科及以上占比77.46%),2024年上半年研发投入27,998.08万元同比增长42.36%[13] 子公司情况 - 上海威迪斯成立于2019年5月27日,注册资本1600万元,芜湖威迈斯持股94.50%[15] - 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6,225.46万元,净利润1,839.99万元;2023年净利润-81.81万元[15] - 增资完成后芜湖威迈斯持股比例将提升至99.24%[15] 审议程序 -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6] - 监事会认为项目符合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17] -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认为符合相关规定[17]
威迈斯(68861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3-31 11:00
募集资金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1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47.29元,募集资金总额199090.90万元[13] - 扣除发行费用15509.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3581.54万元[13] 业绩数据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5180.74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19132.83万元[25] - 2024年9月30日负债总额为54503.62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20295.70万元[25] - 2024年9月30日净资产为677.12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 - 1162.88万元[25]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为46225.46万元,2023年为13565.44万元[25] - 2024年1 - 9月净利润为1839.99万元,2023年为 - 81.81万元[25] 研发情况 - 公司积累了1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2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研发人员741人,本科及以上占比77.46%,占员工总数比例为21.62%[21]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投入达27998.08万元,同比增长42.36%[21] 项目投资 - 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威迪斯增资用于投资新项目[13] -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17] - 建设投资5840万元,占比58.40%;研发费用4160万元,占比41.60%;预备费用274.09万元,占比2.74%[17][18] - 设备购置费用5481.82万元,占比54.82%;安装费84.09万元,占比0.84%[17] -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1个月[17] 股权结构 - 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25] - 增资前芜湖威迈斯持股94.50%,海口一号持股5.50%;增资后芜湖威迈斯持股99.24%,海口一号持股0.76%[25] 决策审批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同意使用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向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增资[28] -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新项目[28] -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无异议[28]
威迈斯(688612)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3-31 10:49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25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9月9日[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2016470股,占比0.4790%[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51686986.98元[2][5]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67元/股至30.39元/股[2][5] 其他调整 - 回购资金来源调整为自有和专项贷款资金[3] - 因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为不超34.74元/股[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完成回购[5]
威迈斯(688612) -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3-31 10:49
减持情况 - 减持前新余同晟持股20,996,844股,占比4.99%[2] - 计划减持不超8,419,143股,占比不超2.00%[2] - 2024.12.31 - 2025.3.28已减持7,041,031股,占比1.6726%[5] - 减持价格23.35 - 33.78元/股,总金额188,529,652.76元[5] - 减持后持股13,955,813股,比例3.3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