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承科技(68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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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承科技(68860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30 10:49
财务资助规则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3] - 单笔资助超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5] - 为他人获股资助累计不超股本10%[6] 审批与协议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多程序审批[6] - 提供资助应签协议,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6][7] 成本与期限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不低于实际融资利率[7] - 约定期满继续资助视同新行为需重审批[7] 监督与责任 - 内审部监督合规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2] - 违规失当造成损失相关方依法担责[14]
天承科技(6886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10:49
投资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投资类型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等[14] - 长期投资指投出一年内或超出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14] 投资程序 - 公司短期投资程序包括财务部定期编制资金流量状况表等[16] -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按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18] - 对外长期投资程序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初步评估提出建议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初审等[19]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5] - 对外投资需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评审、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0] - 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可根据实际调整并需有权机构批准[28]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需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29] 投资监督 - 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及时汇报投资进展,重大变化需重新报批[21] - 有关部门指定专人管理长期投资,需监控财务、监督利润分配并提供分析报告[22][23] 投资处置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转让需书面报告并经审批[24]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董事会跟踪资金安全[25][26] 财务核算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完整记录核算,期末检查短期投资并计提减值准备[28]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应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可委派财务总监并进行审计[28][29][30] 资产盘点 - 投资资产由内部审计或非投资人员盘点核对,确保账实一致[31][32]
天承科技(68860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0:49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 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战略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 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 ...
天承科技(68860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30 10:49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情形[6]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包括变动方向不一致等情况[12]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3]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适用董事、高管等[3] - 责任追究原则为实事求是等[5]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9] 处理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追究责任资料并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 - 内审部对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责任并提措施报审计委员会审议[6] - 对已公布年度财务报表更正需聘请事务所审计或鉴证[8]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天承科技(68860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30 10:4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3]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不高于15%[9] - 可提出聘请议案的有审计委员会等[5] - 应采用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选聘[6]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与改聘 - 续聘需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全面客观评价[11] - 出现特定情况应改聘[12]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特定情形保持高度谨慎[17] - 可调查拟选聘事务所执业质量[8]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19] - 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9] - 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0]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天承科技(68860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10:49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3、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 ...
天承科技(68860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30 10:49
重大事项报告主体 -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13][14]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报告[14]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应报告[14]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14]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14]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14] 其他报告事项 - 拟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14]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1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关注后续质押情况[17]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诉讼或仲裁需报告[17]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报告[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增减持公司股份前后需关注相关情况[19]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份需报告[17] - 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9] - 公司核心技术突破、研发项目进展等研发活动重要信息需关注[19] - 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许可与荣誉时需报告[19] 报告要求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等对外披露内容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及内幕信息[20]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需对事项信息负责[26] - 不履行报告义务将被追究责任[26] - 违规导致损失公司可给予处罚[27] 指标定义 - 财务指标指公司合并报表数据[29]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2个交易日内[29]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30] - 关联人指《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3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天承科技(6886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10:49
信息披露原则及适用人员 - 信息披露适用于七类人员和机构[4] - 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证投资者权利平等[3]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虚假记载[5] 信息披露工作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14][15] - 各部门负责人提供信息并负责真实性[59] 定期报告披露 - 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0] - 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财务需审计[20] - 定期报告董事会前10天送达董事审阅[62] 业绩预告及更正 - 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等需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5] - 业绩与预告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需更正[25]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立即披露[28] - 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立即披露[28] - 交易涉及相关指标超10%等及时披露[36][38]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及时披露[39] - 与关联法人成交符合条件及时披露[39] 其他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金额达标及时披露[44] - 股票异常波动下一交易日公告[41] -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披露相关内容[48]
天承科技(68860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30 10:49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天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1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 ...
天承科技(68860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0:3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086亿元,同比增长20.44%[2]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3401亿元,同比增长22.29%[2]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7.56万元,同比增长13.47%[2]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0.92万元,同比增长4.97%[2]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34亿元,同比增长22.3%[17]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984.45万元,同比增长4.7%[18]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0.92万元,同比增长5.0%[19]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811元/股,同比增长4.6%[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5.35%,主要因销售人员及薪资增加[6]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2.73亿元,同比增长25.1%[17] -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2478.94万元,同比增长45.3%[18] - 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598.22万元,同比增长44.2%[18] 研发投入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912.59万元,同比增长32.93%,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55%[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为2598.22万元,同比增长44.12%,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78%[3] 经营活动现金流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47.43万元,同比下降55.39%[2]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47.43万元,同比下降55.4%[22] 非经常性损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781.40万元,其中政府补助为278.68万元,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为736.91万元[4][5] 资产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2.940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14%[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01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1.77亿元人民币增长14.0%[1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27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6.39亿元人民币下降17.5%[1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为1.77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1.50亿元人民币增长18.0%[1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存货为5142.18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3970.06万元人民币增长29.5%[1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10.80亿元人民币,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14亿元人民币,资产总计为12.94亿元人民币[13][1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为9993.88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3022.98万元人民币大幅增长230.6%[1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为2625.21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1345.30万元人民币增长95.1%[14] 负债与权益状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为3521.15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2541.75万元人民币增长38.5%[1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同负债为3235.03万元人民币,与2024年末的3203.73万元人民币基本持平[15] - 2025年9月末负债合计为11.79亿元,较期初下降2.4%[16] - 2025年9月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76亿元,较期初增长4.8%[16] 投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022,293,722.48元,流出小计为2,020,438,778.43元,净额为1,854,944.05元[2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17,438,778.43元[23]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903,000,000.00元[2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7,293,722.48元[2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为26,541,298.01元[23] 筹资活动现金流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6,227,204.80元,其中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24,981,026.36元[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73,292.84元[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4,758,927.63元[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01,325,837.61元[23] 股东信息 - 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深圳市前海睿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睿兴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最多,为2,095,836股[10]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不涉及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调整[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