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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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宇人: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5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8 11:2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9475万元,同比大幅减少50.12%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亏损额约为1.57亿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亏损1.65元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6亿元 [1] 行业市场动态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标志着十年沉寂后市场迎来爆发 [1] - 科技主线成为市场重塑的主要驱动力,市场开启"慢牛"新格局 [1]
信宇人(68857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1:0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27.74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73.38%[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9475.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12%[4]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8477.53万元,亏损额同比扩大[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57亿元,亏损额同比扩大[4]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0.12%[8] - 公司本报告期(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3.38%[8]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9475万元,同比下降50.1%[20] - 2025年前三季度净亏损为1.63亿元,同比扩大105.9%[21] - 2025年前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负1.63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负7926万元,亏损扩大约106%[22]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负1.65元/股,较2024年同期的负0.79元/股,亏损扩大约109%[22] 成本和费用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1825.29万元,同比增长16.85%[4]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为4616.61万元,同比下降11.04%[4] - 研发费用为4617万元,同比下降11.0%[21] - 销售费用为1102万元,同比下降66.8%[21] - 信用减值损失为-3232万元,同比扩大45.7%[21] - 资产减值损失为-4979万元,同比大幅扩大[21] 现金流状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出3702.39万元[4]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3702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负4411万元,改善16.5%[24][25] - 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72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负8978万元,实现由负转正[25] -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74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4.15亿元,下降9.8%[24] - 2025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63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2.95亿元,下降10.9%[25] - 2025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9954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9413万元,增长5.8%[25] - 2025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597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正5646万元,由正转负[26] - 2025年9月末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99亿元,较2024年9月末的2.21亿元,下降9.8%[26]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0.74亿元,较上年度末小幅增长1.56%[4] - 公司总资产为20.74亿元,较期初增长1.6%[16][17][18] - 存货大幅增长至7.11亿元,较期初增长86.1%[16] - 应收账款下降至2.87亿元,较期初减少43.9%[16] - 合同负债增长至2.74亿元,较期初增长160.3%[17]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35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2.58%[4] 业务订单情况 - 公司截至2025年10月在手订单总额为16.70亿元人民币[13] - 公司2025年新增订单超过13亿元人民币[13]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315名[1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持股29.77%,共计29,102,399股[1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芳持股10.83%,共计10,585,382股[11]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持股4.96%,共计4,850,382股[11]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3,461,480股,占总股本3.54%[12] 其他财务数据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007,214.71元(本期)和3,645,592.56元(上期)[8]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220.52%,同比增加170.28个百分点[4]
信宇人(6885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1:0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3]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7] - 特定情况董事会应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紧急可随时通知[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3] - 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表决规则 - 除特定项外,董事会决议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9] - 特定项须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9] - 董事会决议表决除非同意举手表决,否则书面表决[28]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现场投票或举手表决,非现场投票表决[29] - 董事会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3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32] 其他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0] - 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26]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得接受独立董事委托[2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26]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3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8]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应事先告知[39] - 董事会会议有记录,出席董事等签名,董事可要求说明发言[34]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5]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36]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报送决议、公告,保存会议档案10年[36]
信宇人(6885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1:0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 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信宇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 ...
信宇人(68857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1:0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 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理,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六)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 他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具 ...
信宇人(68857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1:0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 | 1 | | --- | --- | | | œ | | 1 | 1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由深圳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4403007412233839。 第三条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审批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438,597股,于2023 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
信宇人(68857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0-28 11:03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 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信宇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公司利润分 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 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制定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
信宇人(68857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8 11:0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 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
信宇人(68857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1:0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上市后通过发行证券(包括股票、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 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明确募集 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 ...
信宇人(68857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1:03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定,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充分偿债能力且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