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68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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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吉贝尔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02 09:04
利润分配 - 以196,530,865股为基数,每股派0.26元,共派51,098,024.90元[7] - 股权登记日2024/7/9,除权(息)及发放日2024/7/10[3][8] 税收政策 - 不同股东类型税负及实发红利不同[11][12][13][14][15] 方案审议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6月25日董事会会议通过[4]
吉贝尔:吉贝尔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6-25 10:14
业绩总结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52,512,868.91元[3]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2.60元(含税),拟派现51,098,024.90元(含税)[2][3] - 2024年6月2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预案[5][7] - 2024年5月20日股东大会授权中期利润分配[5]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24,076,644.54元[3]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591,367,202.48元[3] -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196,530,865股[3]
吉贝尔:吉贝尔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5 10:14
业绩总结 - 2024年Q1净利润52,512,868.91元[3] - 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24,076,644.54元[3] - 2024年3月末合并未分配利润591,367,202.48元[3] 利润分配 - 拟派发现金红利51,098,024.90元(含税)[3][4] - 拟每10股派2.60元(含税)[3] 会议安排 - 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 - 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 表决情况 - 利润分配预案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5]
吉贝尔:吉贝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6-25 10:12
资本变更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7,446,889股人民币普通股[1] - 发行后注册资本由189,083,976元变更为196,530,865元[1] - 发行后总股本由189,083,976股变更为196,530,865股[1] 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相应修改[4]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 授权情况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股票[5]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延长该授权[5] - 本次变更属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吉贝尔:吉贝尔《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5 10: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4673.54万股,5月18日在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653.0865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653.0865万股,每股面值一元[15] 股东信息 -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耿仲毅持股15%,胡涛持股13%,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2%[15]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23]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8] 质押与报告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33]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3]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4] - 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关注[35] - 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35]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董事会总人数2/3等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39]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要求[47]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任职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8]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69]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7] - 审议多种关联交易及交易事项[79][8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长召集[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85] 管理层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0]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2]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9]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3] 分红政策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8]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要求[109]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16] - 解聘或者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事先通知[11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9]
吉贝尔: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6-25 10:12
业绩相关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2] - 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相关规定[2] - 预案不侵害股东利益,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
吉贝尔: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4-06-24 10:34
发行情况 - 发行股票数量为7,446,889股,价格26.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8,161,716.29元,净额188,474,120.23元[5][32] - 发行对象10名,认购股票6个月内不得转让[6][66] - 发行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29] - 2024年6月13日认购资金到账,17日验资,21日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33][36] 股权结构 - 发行前总股本189,083,976股,发行后196,530,865股[67] - 发行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3.79%,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96.21%[6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占比28.77%,发行后占比27.68%[69][71] 业绩数据 - 2023 - 12 - 31、2022 - 12 - 31、2021 - 12 - 31资产总计分别为220966.82万元、196457.51万元、181868.69万元[76] -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86093.32万元、65473.06万元、50969.40万元[78] -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净利润分别为21876.76万元、15426.30万元、11434.72万元[78] -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950.00万元、15072.41万元、15055.70万元[80] - 2023 - 12 - 31/年度、2022 - 12 - 31/年度、2021 - 12 - 31/年度流动比率分别为5.38倍、6.93倍、11.33倍[81] - 2023 - 12 - 31/年度、2022 - 12 - 31/年度、2021 - 12 - 31/年度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13.54%、13.76%、11.57%[81] 会议审议 - 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6] - 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16] - 2023年6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6] - 2023年7月17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16] - 2023年12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6] - 2024年1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7]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发行股票方案议案[26] 其他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13日,注册资本18,908.3976万元人民币[13]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86][87][88] - 备查文件查询地点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查阅时间为股票交易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3:00 - 17:00[94]
吉贝尔:吉贝尔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2024-06-24 09:08
发行情况 - 2024年6月21日完成7,446,889股新增股份登记手续[3] - 发行价格26.61元/股,与发行底价比率110.60%[14] - 募集资金总额198,161,716.29元,净额188,474,120.23元[4] - 发行对象10家,认购股票限售期6个月[16] 定价与资金 - 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月9日,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24.06元/股[12] - 2024年6月13日主承销商收到申购资金198,161,716.29元,6月14日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190,161,716.29元划入公司账户[21] 股东变化 - 发行前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440.0000万股,占比28.77%;发行后持股比例降至27.68%[44][45] - 发行后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进入前10名股东,持股139.3660万股,占比0.71%,为限售流通股[46] 资金用途与影响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围绕现有主营业务拓展[49] -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降低[48] 相关机构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冉云[53] - 保荐代表人是郑宇、郭菲,项目协办人是刘晴青[54] - 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王玲[54] -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4]
吉贝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6-24 09: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908.3976万元人民币[12] - 耿仲毅合计控制公司56.32%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41] -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的“医药制造业(C27)”[105] - 公司所属行业属于上交所科创板企业重点推荐领域中的生物医药领域[106] - 公司主要在产、在研产品属于“4.1.2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的范畴[106]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资产总计220,966.82万元,2022年末为196,457.51万元,2021年末为181,868.69万元[15]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9,924.93万元,2022年末为27,024.50万元,2021年末为21,039.66万元[15] - 2023年度营业收入86,093.32万元,2022年度为65,473.06万元,2021年度为50,969.40万元[17] - 2023年度净利润21,876.76万元,2022年度为15,426.30万元,2021年度为11,434.72万元[17]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50.00万元,2022年度为15,072.41万元,2021年度为15,055.70万元[19] - 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403.95万元,2022年度为 -17,549.01万元,2021年度为 -33,314.90万元[19] - 2023 - 2021年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13.54%、13.76%、11.57%[22] - 2023 - 2021年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14.36%、14.70%、11.88%[22] - 2023 - 2021年流动比率分别为5.38倍、6.93倍、11.33倍[22] - 2023 - 2021年速动比率分别为5.24倍、6.70倍、11.08倍[22] - 2023 - 2021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98次/年、6.84次/年、4.63次/年[22] - 2023 - 2021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96次/年、2.36次/年、1.94次/年[2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14660.46万元、21621.08万元和36914.6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43%、17.20%和32.63%[36]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2618.65万元[37]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45] - 本次发行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46] - 本次发行价格为26.61元/股,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月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48][49]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7,446,889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52] -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56] -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19,816.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7] -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58] -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59]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行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6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10名,不超35名[84] - 发行人于2024年1月24日、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且提交申请文件时间在规定的二十个工作日内[92] -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7,446,889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99] - 本次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9,816.17万元,全部用于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1] - 持续督导期间为发行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109] 股东持股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金资管担任管理人的“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发行人467354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47%[6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金资管担任管理人的“国金证券浙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发行人377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0%[6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金资管担任管理人的“国金证券添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发行人18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0%[68] - 截至上市保荐书签署日,耿仲毅可控制公司106,494,60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3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后其仍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89] 合规情况 - 国金证券认为吉贝尔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及实质条件,申请文件无虚假记载等问题[75] - 保荐机构承诺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等工作,保证相关文件无虚假记载等[7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荐人等不存在持有发行人等股份情况[65] - 截至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等未持有保荐人等股份[66]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经多届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76] -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95]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97]
吉贝尔:吉贝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24 09:06
股本变动 - 2023年9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后股本增至189,083,976股[4] - 2024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增至196,530,865股[5] 持股比例变动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稀释至54.20%[3][5] - 中天、汇瑞、耿仲毅等持股比例有变化[6] 权益变动情况 -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改变控股东及实控人[3][5][8] - 不存在违法违规及违反承诺情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