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68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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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1:40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 露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等。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 ...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1:40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 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 下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1:40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和《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 事,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 ...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1:40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 ...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1: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43.0865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943.0865万股,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13] 股权结构 -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0%,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耿仲毅持股15%,胡涛持股13%,南通汇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2%[13] 股份限制与权益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和数量限制[19]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多种交易、财务资助、担保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38][39]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不同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有不同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44][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5] - 董事会审议多种交易、财务资助、担保等事项有不同要求[76][78][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82] 专业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3]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5]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8]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113]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2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要求[128][12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3]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1:40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 则及本制度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8-29 11:14
| 投资金额 | 30,000.00 万元 | | --- | --- | | 投资种类 |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 | | |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 | 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额度不超过 1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2025 年 8 月 29 日,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9 11:14
公司治理制度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完善27项公司治理制度[1][5][6]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为“股东会”,删除“监事”表述[3]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943.086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0]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等条件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9][3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5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5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6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6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7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82]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7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9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90]
吉贝尔(688566) - 吉贝尔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08-29 11:10
业绩总结 - 报告期内营收45,491.51万元,同比增4.90%[2] - 净利润14,931.57万元,同比增22.38%[3] - 期末总资产264,969.28万元,同比增4.83%[3] - 期末净资产235,287.07万元,同比增4.64%[3] - 2024年派发现金红利154,802,074.70元(含税)[6] 新产品研发 -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完成III期临床相关工作,正写总结报告[3]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完成I期,进行IIa期试验[3] 其他新策略 - 制定实施2024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 - 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 其他 - 保持“0质量事故”“0安全事故”[1]
吉贝尔(68856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1:1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4.549亿元,同比增长4.9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3亿元,同比增长22.38%[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66亿元,同比下降10.64%[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75元/股,同比增长15.38%[20] - 稀释每股收益为0.75元/股,同比增长15.38%[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44%,同比增加0.24个百分点[20] -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54.915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0%[74][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3157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38%[74][75]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9%至4.549亿元[116] 成本和费用表现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66%,同比下降0.49个百分点[20]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4.56%至2.255亿元[116]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2.88%至1963.72万元[116] - 研发投入总额为3486.77万元,同比下降1.34%[97] - 费用化研发投入为1963.72万元,同比增长12.88%[97] - 资本化研发投入为1523.05万元,同比下降15.12%[9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66%,同比下降0.49个百分点[97]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为43.68%,同比下降7.10个百分点[97]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9亿元,同比增长19.62%[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9.62%至1.569亿元[11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26.49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8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52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64%[22]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649.6928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3%[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52.8707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4%[74] - 应收款项融资同比下降51.59%至3154.95万元[119] - 固定资产同比大幅增长269.5%至2.558亿元[119] - 开发支出同比增长47.95%至4699.35万元[119]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48.94%至3102.09万元[119] 核心产品业务表现 - 利可君片在口服升白化药领域市场份额处于绝对领先地位[36] - 尼群洛尔片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37] - 利可君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并基本覆盖国内三甲医院[42] - 公司是国内外唯一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43] - 尼群洛尔片是公司独家生产的国家药品标准起草产品,市场上无仿制药[45] - 醋氯芬酸肠溶片生物利用度几乎达到100%[47] - 玉屏风胶囊是公司独家产品且为中药四类新药,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和药典[51] - 加替沙星滴眼液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55] -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通过添加玻璃酸钠延长眼部停留时间并提升疗效[57] - 尼群洛尔片实现营业收入91.0388百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8.31%[75] - 公司产品利可君片为国内外独家生产品种,且为国家药品标准起草单位[83] - 尼群洛尔片为国内首个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曾获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83] - 利可君原料含量提升至99%以上[87] - 尼群洛尔片临床研究表明患者治疗后心率平均下降7次/分钟[88] - 尼群洛尔片被2997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临床研究验证[88] - 公司拥有利可君晶型A和晶型B的发明专利[87] - 公司是国内外唯一生产利可君片的企业[87] - 尼群洛尔片是国家首个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88] - 尼群洛尔片被4部权威指南列为推荐用药[89] - 公司产品曾获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84][89] 研发项目进展 -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a/b)期临床试验并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38]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并正在开展IIa期临床试验[39] -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a/b)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III期临床试验并已完成入组随访和数据分析[59][60]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脂质体制剂在实体瘤CDX模型抑瘤作用显著强于进口多西他赛注射液,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并正在开展IIa期临床试验[61] - 抗胃酸新药JJH201701已完成合成路线确定和样品合成,正在开展临床前药学研究和药理毒理研究[62] - 治疗胆囊炎胆结石药物JJH201801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63] - 降糖药桑酮碱胶囊已完成桑叶药材质量标准和提取工艺优化,正在进行工艺放大研究和质量研究[64] - 麻醉镇痛药JBE-01正在开展合成工艺和制剂处方工艺优化[65][66] - 降糖新药JJH202301已完成成药性评价,正在进行合成工艺优化[67] - 复方降糖新药JBE-03正在进行合成路线及工艺优化研究[68] -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已完成III期临床入组、随访和数据分析,正在进行总结报告撰写[76] -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IIa期临床试验[76] - 在研新药包括抗胃酸药JJH201701、胆结石治疗药JJH201801、降糖药桑酮碱胶囊等8款创新药物[80][82] - 氘代药物研发平台覆盖抗抑郁新药JJH201501等5个化合物[92] - 抗抑郁新药JJH201501 III期临床试验累计投入1420.31万元[101] - 肿瘤治疗新药JJH201601预计总投资1.21亿元,累计投入923.94万元[101] - 胃溃疡治疗新药JJH201701预计总投资1.25亿元,累计投入122.08万元[101] - 胆道疾病新药JJH201801预计总投资1.25亿元,累计投入55.13万元[101] - 公司研发项目总投入为116,395.00万元,累计投入3,084.13万元,其中JJH202301项目投入15,000.00万元,累计投入884.59万元[102][104] - 在研项目JBE-03采用氘代技术,目标为减少复方制剂使用剂量并提高安全性[102] 知识产权与研发能力 - 公司拥有利可君晶型A和晶型B的制备方法及用途发明专利[43] - 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3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32项[95] - 公司拥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抗肺癌和乳腺癌工程研究中心及微丸制剂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2] - 公司获得201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89]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201410244856.3,申请于2014年5月30日,专利期限20年[195] - 公司获得欧洲专利局授权专利EP3150587B1,申请于2014年9月28日,专利期限20年[195] - 公司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专利US9896423B2,申请于2014年9月28日,专利期限20年[195]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201610432004.6,申请于2016年6月17日,专利期限20年[195]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201810185012.4,申请于2018年3月6日,专利期限20年[195]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201810558992.8,申请于2018年6月1日,专利期限20年[196]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201811378193.9,申请于2018年11月19日,专利期限20年[196] - 公司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授权专利US11833128B2,申请于2019年3月5日,专利期限20年[196] - 公司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ZL202310391449.4,申请于2023年4月13日,专利期限20年[196] 研发团队构成 - 研发人员数量为130人,占公司总人数的9.80%,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2,911,883.24元,平均薪酬99,322.18元[106] - 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35.39%,其中博士2人(1.54%),硕士44人(33.85%)[106] - 30岁及以下研发人员39人(30.00%),31-40岁研发人员56人(43.08%)[106]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耿仲毅、吴莹、吴修艮、李海岛、秦序锋、李召广等六人[131] 销售与营销模式 - 公司采用学术推广加药品流通商的销售模式,设立三大事业部[73] - 公司营销网络覆盖全国,下设院线、OTC、尼群洛尔三大事业部[81] 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 - 公司保持0质量事故和0安全事故记录,通过GMP认证生产[72][75] - 公司连续荣获全国医药行业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奖项[80] 投资与融资活动 - 报告期对外投资额4070万元[124] -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446,889股,募集资金净额18,847.41万元用于高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02,088.8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33,088.85万元[192] - 截至报告期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0,334.07万元,投入进度为88.49%[192] - 截至报告期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为26,482.27万元,投入进度为80.03%[192] - 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入金额为4,588.6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4.49%[192]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8,847.41万元,无超募资金[192] - 截至报告期末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81.14万元,投入进度仅为1.49%[192] - 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投入金额为200.3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1.06%[192]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736.60万元,投入进度达91.46%[19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665.07万元,投入进度为71.47%[193] - 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932.40万元,投入进度为82.84%[193] - 公司超募资金投入生产基地建设金额为3.308885亿元,累计投入2.648227亿元,投入进度达80.03%[198] 子公司表现 - 子公司江苏永瑞科技净利润同比下降54.06%[127] 股东回报政策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总股本199,430,865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852,024.90元[4]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人民币(含税),总派发现金红利51,852,024.90元人民币(含税),总股本为199,430,865股[132]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健全长效激励机制[78]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实施,相关公告包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133][134] - 公司存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39] - 公司承诺不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177] - 公司激励对象承诺若因信息披露问题将返还全部激励所得利益[179] 法律诉讼与仲裁事项 - 公司与九州通和因尼群洛尔片推广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9日驳回九州通和再审申请[183] - 公司因深圳华泓海洋生物医药股权回购纠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案件编号上国仲(2024)第3816号[183] - 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6月21日就股权回购纠纷作出裁决书(上国仲(2024)第3816号)[184] - 九州通和不服各级法院判决,于2025年7月3日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183]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作出二审判决((2022)鄂民终1033号)[182]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立案受理九州通和诉讼((2021)鄂01民初563号)[182] - 公司2021年8月3日对九州通和提起反诉[182] -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受理再审申请((2023)最高法民申2912号)[183] - 公司2024年12月14日提起仲裁要求深圳华大海洋科技履行股权回购义务[183] - 公司控股股东中天投资承诺承担与湖北九州通和医药有限公司诉讼相关的全部赔偿金[181] 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所有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履行,无未及时履行情况,涉及股份限售、分红、同业竞争等多方面承诺[137][138] - 控股股东中天投资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39]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39]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39] - 实际控制人耿仲毅承诺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142] - 实际控制人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四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42] - 股东汇瑞投资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4] - 股东汇吉科技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5] - 所有承诺方在被立案调查或司法侦查期间及处罚后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40][143][146] - 所有承诺方在公司触及退市标准期间不减持股份[141][143][145] - 公司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47][150][152][15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总数的25%[148][15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148][150]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锁定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有总数的25%[152][153]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47]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减持股份[148][150] - 公司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49][151] - 公司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至终止上市前不减持股份[147][149][151] - 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自相关决定作出至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不减持股份[147][149][151]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减持需遵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153]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若欺诈发行将购回全部新股[163] - 公司承诺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以降低即期回报摊薄影响[163] - 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及按新规补充填补回报承诺[164] - 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并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64][165]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165][166] - 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对信息披露不实导致的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166][167]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否则赔偿公司损失[167][168][16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确保交易公允性[169][170]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且不侵占公司利益[17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将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76] - 公司承诺若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承诺将研究最小化投资者损失方案[172]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调减或停发相关责任人薪酬[171]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根据监管要求更新填补回报措施补充承诺[17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进行无关个人投资活动[175]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74] 股价稳定措施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155]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为IPO募集资金总额[158]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上年度归母净利润10%[158] - 公司年度回购股份资金合计不超过上年度归母净利润30%[158]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最近现金分红金额20%[159] - 控股股东年度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现金分红金额50%[159] - 董事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最近年度税后薪酬1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