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68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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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8-11 10:28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地介入,依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
汇成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1 10:28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7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欢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
汇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11 10:28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 ...
汇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08-09 10:50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265,628,977 股,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38,097,797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 略配售股份数量。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根据《汇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汇成股 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 持有的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嘉兴高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志道投 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汇成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
汇成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08-09 10:5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汇成股 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出具《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56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97.0656 万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66,788.2625 万股变更为 83,485.3281 万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汇成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3-08-09 10:3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2-1 | | |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8 | | | 三、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保荐 | | | 业务执业情况及承诺事项 19 |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20 | | | ...
汇成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3-08-09 10:31
6-1-1 | 报告防伪编码: 268621892818 | | | --- | --- | | 被审计单位名称: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报 告 文 号: | 天健审(2022)278号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向晓三 | | | 法师编 号: | 330000012088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许红瑾 | | 注 师 编 号: | 330000015357 | | 事 务 所 名 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事 务 所 电话: | 0571-89722900 | | 事 务 所 地 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1 3 6 6 号华润大厦B | 第 2 页 共 122 页 目 录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7—14 | | 页 | | --- | --- | --- | --- | |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 7—8 | 页 | |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 | 第 9 | 页 | |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汇成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3-08-09 10:28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合肥新汇成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3〕198 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 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 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 ...
汇成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09 10:28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中国合肥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5-16 层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属含义: | 公司、汇成股份、发行人 | 指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汇成有限 | 指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有限公司,汇成股份之前身 | | 江苏汇成 | 指 | 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汇成股份全资子公司 | | 扬州新瑞连 | 指 | 扬州新瑞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嘉兴高和 | 指 | 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嘉兴高 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志道投资 | 指 |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 | | Advance | 指 | Advance Allied Limited | | Great Title | 指 | Great Ti ...
汇成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08-09 10: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声 明 1 | |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 ...